法制员先进事迹(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法制员先进事迹(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优秀法制员张静的先进事迹1优秀法制员张静的先进事迹张静同志现年37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95年6月中专毕业后,被分配至含山县公安局工作,曾先后在巡警、刑侦、派出所、治安等部门工作,历任副所长、中队长、副大队长兼中队长,现为含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兼行动中队队长,大队法制员,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多年的基层法制工作经验使他充分认识到法制工作建设在推进公安机关行政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地位。他倡导全体民警在执法活动中保持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执法水平的工作思路,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在他的带动下,使我局的行政案件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不断提高,长期得到原巢湖市局法制部门及各分县局法制同仁的一致好评。一、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张静同志是一名初中专毕业后改行到公安机关工作的,可以说是“半路上出家”他到公安机关后,努力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他比较看重,用他的话讲做警察不会执法办案那就是不合格的人民警察,所以他从事公安工作以来,总把学习看作头等大事,在业务上他勤学习,肯钻研,都是学在前。对新知识学习掌握的比较快,执法办案中他善于分析,爱思考,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上半年的“亮剑”专项行动中,他和战友以打掉团伙三个、端掉窝点五个、涉案金额一百余万的卓越战绩向上1级公安机关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在办理此案中他的果敢判断、严密的分析以有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都表现出非凡超群的工作能力,为案件的侦破发挥重要的作用。在执法办案中,他非常注重社会、法律效果的有力结合,特别是在处置我局复杂的群体性事件事件中,能够做到“天理、国法、人情”三结合,使每一起群体性事件得以圆满处置,为我县的维稳工作作出一定的贡献。二、抓规范,夯实基层执法基础(一)是坚持不懈地开展“月评季考”工作。张静同志任法制员后第一件事就是协助分管领导修订《含山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奖惩规定》,统一印制《民警个人执法档案》,集思广益、博采众家之长,数易其稿、字斟句酌,经党组集体讨论后通过方才定稿,后发到所有民警,各警种坚持对每月所办的各类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做到真考评、真兑现、真追究,一抓到底不松懈。(二)是规范执法基础台帐。今年全省统一了协同办案升级系统建设,结合这一机会,张静同志首先学习升级平台的使用,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传达到全体民警,使我局民警尽快的了解了升级平台,基本上达到人人会用。(三)是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张静同志作为治安部门的行动队长,身先士卒,疑难案件、复杂案件都是抢着办,全年办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30余起,其中没有一起违法违纪,审查各类对象70多名,2没有发生一起刑讯逼供的情况。同时又对青年民警的执法非常关心,不管是审查对象还是材料的整理,他都对分到局里的新民警认真传授经验,使青年民警的执法水平快速提高,青年民警都爱称他为师傅,而他总是腼腆的说声不敢当,因为他深知学无止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四)是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张静同志是县局法制检查组“铁杆子”检查员,每季度对全局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集中评查,统一评分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并将评查情况记入评查表,一案一表,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评查情况及时通报,并将评查结果记入各办案单位和每位民警的执法档案中。三、抓落实,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为确保执法目标的落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防止和纠正执法违法行为。张静同志充分认识到建立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来规范执法活动的重要性,他一直认为制度不在多,关键是要落实。在他和县局全体法制员的努力下,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对民警在执法中应该遵循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出现问题该如何处理作了详细的规定。他还针对过去存在的只讲打击、不讲执法问题,好功轻过,执法责任不落实,作风漂浮等问题,推出执法质量奖惩规定等相关规定,来规范我局的执法行为。在抓制度落实的环节上,由局领导和所队长建立执法联席制,定期分析派出所执法情况,落实检查监督措施,形成监督合力。通过严格责任制倒查评估和监督检查来改进工作作风,抓“小问题”、“老毛病”,根除工作3不实之风,做到执法工作制度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四、抓创新,完善执法服务方式最近几年从我局执法工作来看,应该说民警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局内部每位民警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不平衡,有少数民警办案数量、质量都上不去。针对这个现象,张静同志会同其他优秀执法民警专门对青年民警及其他民警结对子帮助,在共同完成执法工作的同时了解他们办案的难点以及存在执法问题的成因,研究对策,为他们提供好的建议,帮助办案。含山县公安局的法制工作在张静及全体办案民警的带动下今年又一次顺利通过上半年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全局从上到下都树立了“法制工作就是公安边防工作生命线”的观念,在新的一年里,他带动全局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大发展、大变化、大提高,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全局执法质量全面提升。马鞍山市含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张静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4优秀法制员先进事迹2优秀消防法制员先进事迹XX同志现年4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19xx年12月入伍,19XX年4月被分配至XX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曾先后在XX中队、XX中队、支队XX处、XX大队等部门工作,历任排长、指导员、干事、政治教导员,现为XX市公安消防支队XX区大队政治教导员,大队法制员,承担全区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多年的基层法制工作经验使他充分认识到法制工作建设在推进消防部门行政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地位。他倡导大队全体监督员在执法活动中保持以服务为宗旨,以执法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执法水平的工作思路,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在他的带动下,使大队的消防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不断提高,2007年被评为二OXX年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大队被部局评为全国“清剿火患”先进大队;2012年,大队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群众满意窗口单位;2012年还被XX省消防总队评为“全省指导派出所消防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辖区XX派出所在大队的指导及自身努力下,被评为全省“清剿火患”先进派出所,并长期得到XXX市局法制部门及各法制同仁的一致好评。一、不断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XX同志是从基层中队锻炼而出,可以说是“半路上出家”,到XX大队任教导员兼法制员后,始终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积极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法制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工作服务的原则,以充分发挥消防立法、内部执法监督、法制培训和法制服务的职能作用,推进消防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为己任,不断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以其扎实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刻苦钻研《消防法》、公安部119号令、120号令、121号令等法律法规,力求做到能够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能够掌握消防法制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能够处理复杂疑难执法问题的标准,并通过了公安消防一级岗位资格考试。二、以规范化为抓手,夯实基层执法基础XX同志认真履行消防法制员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强,在消防立法、执法规范化、内部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解决执法问题、内部执法监督信息化等工作中作用突出并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坚持不懈地开展“月评季考”工作,XX同志任法制员后第一件事就是协助大队行政主官修订《XX区公安消防大队执法质量考评奖惩规定》,统一印制《消防监督个人执法档案》,集思广益、博采众家之长,数易其稿、字斟句酌,经大队基层党委集体讨论后通过方才定稿,后发到所有监督人员,各警务区防火参谋坚持对每月所办理的各类消防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记入消防监督个人执法档案,做到真考评、真兑现、真追究,一抓到底不松懈。二是规范执法基础台帐。XX同志致力于大队消防执法基础台账的分类、细化、汇总、总结,严格将消防执法台账分为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工程设计备案、消防工程验收备案、消防行政处罚、消防宣传培训、消防行政强制、消防行政执法廉政监督等八个方面,对所有的消防执法台账进行逐级审核制度,力求做到台账管理规范。三是规范消防执法办案行为。XX同志作为大队的政治教导员兼法制员,依照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和消防行政、刑事案件进行法律审核,同时加强大队执法人员“为民利民便民”意识教育,配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门搞活动,深入社会单位征求服务对象关于大队监督执法为民务实清廉方面的意见。以廉政消防为抓手,与每名监督执法人员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全面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以严谨的执法程序、热情的服务态度取信于民,还惠于民。任职五年来法核工作中无执法过错行为,近两年大队的执法质量考评成绩在支队名列前茅。三、狠抓制度落实,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为确保执法目标的落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防止和纠正执法违法行为,XX同志充分认识到建立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来规范执法活动的重要性,他一直认为制度不在多,关键是要落实。在他和大队全体监督执法人员的努力下,大队进一步完善了《XX大队消防执法责任追究规定》,对监督人员在执法中应该遵循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出现问题该如何处理作了详细的规定。他还针对过去存在的只讲整改火灾隐患、不讲执法问题,好功轻过,执法责任不落实,作风漂浮等问题,推出执法质量奖惩规定等相关规定,来规范大队的执法行为。在抓制度落实的环节上,聘用了社会廉政监督员,定期分析大队执法情况,落实检查监督措施,形成监督合力。通过严格责任制倒查评估和监督检查来改进工作作风,抓“小问题”、“老毛病”,根除工作不实之风,做到执法工作制度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四、清正廉洁,以自身引领部队清风正气XX同志自任职以来,严格遵守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清正的生活作风、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领大队清风正气,牢固树立“严格执法、执法为民”的意识,在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带头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任务,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自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剖析,引导大队监督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使其思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素质能力有了明显提升、服务效能有了明显提高。XX区公安消防大队的法制工作在XX及全体执法人员的带动下,全局从上到下都树立了“法制工作就是公安消防执法工作生命线”的观念,他带动全局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大发展、大变化、大提高,进一步提高全体监督人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大队执法质量全面提升。优秀消防法制员的基本标准一、政治坚定。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上级的工作要求和同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能够较好地发挥法制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工作服务的作用。二、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刻苦钻研消防法制业务,工作扎实,兢兢业业,具有较强的法制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并能够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消防法制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能够处理复杂疑难执法问题,近三年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法制论文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法制方面著作,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岗位资格。三、业务突出。认真履行消防法制员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强,在消防立法、执法规范化、内部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解决执法问题、内部执法监督信息化等工作中作用突出并取得较好成效,法核工作中无执法过错行为,近两年所在单位的执法质量考评成绩名列前茅。四、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秉公执法,团结同志,无违法违纪行为。优秀消防法制员先进事迹3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优秀消防法制员薛大林先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