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做好环保卫生工作汇报(精编3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企业如何做好环保卫生工作汇报(精编3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如何做好环保工作1如何做好環保工作看到這次的納莉風災,臺北各地不是淹水就是土石流,看的人心驚膽跳的。台灣,這塊「福爾摩沙」之島,已經成了這樣,天天只要一下豪雨,各地方就會傳出災情。像這次的台北縣,發生地基被河川掏空,好幾棟房子被沖入溪中。現在都有空氣、水、噪音、土地的環保問題,地球真的病的很嚴重了。首先,是跟我們有關的水問題,水,是我們大家日常生活中都需要的。但是現在台灣,單單我們高雄,水質就是很差,我們要如何做好水的環保工作呢?我們不能隨便把廢器物或廢水倒入河川,造成河川的污染,這樣危害到的是你我。也不要把垃圾往河床上倒,使得河床淤積,河川也受到污染。現在河川有工業家庭,農牧業的廢水。但只要我們大家都有環保意識,河川有一天也會變的非常乾淨。台灣的工廠數量很多,所排出的廢氣也很多,造成有多的污染。空氣污染的慢性謀殺的劊子手,在無形、無聲、無息中,逐漸侵蝕你的肺部、黏膜、神經系統、骨骼組織……一個健康的成人大約每要吃一~二公斤的食物、喝二公升左右的水,每分鐘卻需十三公升的空氣,因此若不吃飯還可活五個星期,不喝水可活五天,但只要五分鐘沒空氣,就活不了。空氣一日被污染,會影響所有的人,使人生病,甚至死亡。我們必須遏止空氣在受到污染,所以們不能姑息那些製造污染的工廠,應該主動請環保局去檢舉他,要他改善。現在大街小巷上都有「烏賊車」的蹤跡,一呼嘯而去,都使人非常的難過,我們也是要檢舉他,不能讓空氣的毒瘤在這社會上橫行。這幾年,發生了很多土石流事件,常常造成家破人亡的慘劇,「土石流」是近幾年來才發生的,電視上常常在報,但是就是沒辦法處理。日前在台北市內湖區才發生土石流,有五人不幸罹難,昨日台北縣五股鄉又驚傳土石流,又有數人遭到不幸。觀察發生土石流的地方都是缺乏植物,而用水泥做的擋土牆,僅能暫時擋住泥土,但一旦遇水就無法負荷了,反而變成了不定時炸彈,不知何時會引爆,一引爆就一發不可收拾;而種植物可以吸收大量水份,其根部可以抓住土方,有關單位何不以更積極的態度?不要僅會「善後」,而能「善前」,在有土石流顧慮的地方,廣植各種植物,現在植物種類繁多,可因地制宜,不僅可以防止土石流,還可以美化環境,一舉數得。我們也要防治「山老鼠」的濫墾濫伐,鄉光單位一定不能漠視這個大問題,否則,台灣就會在土石流的情況下滅亡。大家應該都要做好環保的工作,所謂「舉手之勞做環保」,環保不是一個人的事,而是全地球的人的事,環保的意識都應該深植在每個人的心中,所以做好環保工作都要共同攜手一請整治這一個地球,你說是不是呢?企业应如何做好环保工作(推荐)2企业应如何做好环保工作、应对环保督察?环保监察时一般会检查内容:1、企业生产情况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企业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2、企业环保落实情况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环保执法人员或督察人员来企业或环保局查看环评文件),校核项目现场污染治理措施是否和环评大体一致),环评文件(环评公参)是否涉及造假。(注意!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对环保造假的处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五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存在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就投入生产的。生产车间:超或原料涉酸、碱、及其他易腐蚀性的车间地面是否做防腐处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场。检查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申报执行、排污费缴纳执行注:各项污染及治理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无相关排污环节的(如环节对地下水影响等),可不检查。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这几个方面: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这几个方面:1、企业不能有阻挠环境监察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四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2、企业环保问题投诉根据各级环保等部门收到的群众来点来信投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问题投诉。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环保问题,解决大家之所及。有无偷排废气、废水、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固废;噪声是否扰民。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简陋老旧,能否做到达标排放问题?3、排污检查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4、废气污染检查随着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对雾霾的关注,废气这块是日益重视,同时也是各级环保督察的第一要点。废气不但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尽可能的对污染物减量化和上污染治理措施。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如涉及资料做细)检查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是否合理的处理方法,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是否合理。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除尘、脱硫、脱硝、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废气排放口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无组织排放源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2)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污水污染治理督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污水排放口监察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排水量复核1、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2、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3、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排放水质1、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2、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水污染治理督察1、水污染源环境监察2、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污水排放口监察1、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排水量复核1、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2、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3、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排放水质1、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2、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3、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4、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1、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2、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违法违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第七十五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査督察固体废物来源1、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2、根据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GB5085检查生产中危险废物的种类及数量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理处置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假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2、检查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场是否设置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3、对于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所;4、4、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处置;5、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胡博、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转移1、检查固体废物转移的情况2、检查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检查是否设置了固废及危废标志牌。检查污泥处置合同、污泥运输磅称记录等,判断污泥产生量是否合理。噪声污染源现场检査是否按照环评文件或环评批复要求设置污染治理设施,噪声是否达标。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査1、场地污水处理设施(单元)、涉重环节、固废(危废)堆放场所、化学品堆放场所等是否逬行防渗漏、放腐措施。2、有地下水的污染的,治理措施是否到位。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査1、检查应急预案编、评、备、落实情况,附应急演练中情况文字、图片及相关资料。2、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的初期雨水池(如化工、电镀、印染、涉重等行业)和应急事故池等。3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名称、数量、有效期等)。对生态环境现场检査(涉生态类)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査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的这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不是简单罚款可以了事的。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