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书犐犆犛71.080.40犆犆犛犌17!#$%&’’()*犌犅/犜19104—2021!犌犅/犜19104—2008#$%&’(犘犲狉犪犮犲狋犻犮犪犮犻犱狊狅犾狌狋犻狅狀20210820)*20220301+,’(+,-./012’()*3/0456)*书书书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T19104—2008《过氧乙酸溶液》,与GB/T19104—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性状的描述(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3章);———修改“分型”依据,由按用途和浓度分型改为按用途分型,由三型修改为两型(见第5章,2008年版的第1章);———“过氧乙酸”的质量分数由“15%(Ⅰ型)、18%(Ⅱ型)、25%(Ⅲ型)”修改为“2%~25%”,删除了“灼烧残渣”指标(见表1,2008年版的表1);———修改了砷含量的试验方法(见7.5,2008年版的5.6);———增加了标志中“型号”(见9.1.1,2008年版的7.1);———增加了“包装”符合GB27833的规定(见9.2,2008年版的7.2);———增加了“运输”符合GB28644.3及GB27833的规定(见9.3,2008年版的7.3);———增加了“贮存”符合GB15603、GB28644.3及GB27833的规定(见9.4,2008年版的7.4);———增加了保质期中“逾期检验合格可以继续使用”的规定(见9.4.2,2008年版的7.4.2)。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3)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索尔维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山东华泰英特罗斯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石焱、陈洪祥、黄煜、汤磊、李伟伟。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3年首次发布为GB19104—2003;———2008年第一次修订为GB/T19104—2008,同时并入了GB19108—2003的内容;———本次为第二次修订。Ⅰ犌犅/犜19104—2021过氧乙酸溶液 警示———本文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过氧乙酸溶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由过氧化氢和乙酸反应生成的过氧乙酸溶液。注:本产品主要用作消毒剂的原料,也用作漂白剂和有机合成。过氧乙酸分子式:C2H4O3过氧乙酸结构式:H3CCOOOH过氧乙酸相对分子质量:76.05(按2018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610 化学试剂 砷测定通用方法GB/T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9728 化学试剂 硫酸盐测定通用方法GB/T9735 化学试剂 重金属测定通用方法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27833 危险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包装规范GB28644.3 有机过氧化物分类及品名表GB30000.16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1犌犅/犜19104—2021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性状过氧乙酸溶液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并带有乙酸味。5 分型本产品按用途分为两型,Ⅰ型用于漂白剂和有机合成原料,Ⅱ型用于消毒剂原料。6 要求过氧乙酸溶液应符合表1所示的技术要求。表1 技术要求项目指标Ⅰ型Ⅱ型过氧乙酸,狑/%2~25硫酸盐(以SO42-计),狑/%≤3重金属(以Pb计)/(mg/kg)—≤5砷(As)/(mg/kg)—≤37 试验方法警示———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7.1 一般规定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方法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GB/T603之规定制备。7.2 过氧乙酸含量的测定7.2.1 方法提要用间接碘量法测定样品中全部过氧化物(过氧乙酸和过氧化氢)的量;在酸性条件下,样品中含有的过氧化氢用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滴定,得到过氧化氢的量;用过氧化物的量减去过氧化氢的量,计算得到过氧乙酸含量。反应方程式如下:2KI+2H2SO4+CH3COOOH=2KHSO4+CH3COOH+H2O+I22KI+2H2SO4+H2O2=2KHSO4+2H2O+I22犌犅/犜19104—2021I2+2Na2S2O3=2NaI+Na2S4O62KMnO4+3H2SO4+5H2O2=2MnSO4+K2SO4+5O2+8H2O7.2.2 试剂和溶液7.2.2.1 硫酸溶液:1+9。7.2.2.2 碘化钾溶液:100g/L。7.2.2.3 硫酸锰溶液:100g/L。7.2.2.4 钼酸铵溶液:30g/L。7.2.2.5 高锰酸钾标准溶液:犮(1/5KMnO4)=0.1mol/L。7.2.2.6 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犮(Na2S2O3)=0.1mol/L。7.2.2.7 淀粉指示液:10g/L。7.2.3 分析步骤质量分数小于或等于20%的过氧乙酸溶液的试液制备:称取约2g样品(或称取相当于含过氧乙酸0.3g的样品),精确至0.0001g,置于已盛有40mL水并冷却至10℃以下的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置于10℃以下备用。质量分数大于20%的过氧乙酸溶液的试液制备:称取约3.5g样品(或称取相当于含过氧乙酸0.8g的样品),精确至0.0001g,置于已盛有40mL水并冷却至10℃以下的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置于10℃以下备用。测定:在250mL碘量瓶中加入40mL冷却至10℃以下的水、5mL硫酸溶液和3滴钼酸铵溶液,再加入10.0mL制得的试液、10mL碘化钾溶液,水封瓶塞,轻轻摇匀,在暗处放置5min~10min,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接近终点时(溶液呈淡黄色)加入1mL淀粉指示液,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并保持30s不变为终点。记录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记为犞1。在锥形瓶中加入40mL冷却至10℃以下的水、10mL硫酸溶液和3滴硫酸锰溶液,再加入10.0mL制得的试液,摇匀,用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呈浅粉色,并在30s内不消失即为终点,记录消耗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记为犞2。7.2.4 结果计算过氧乙酸的质量分数狑,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狑=(犞1×犮1-犞2×犮2)×犕1000犿10×100%…………………………(1)式中:犞1———样品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7.2.2.6)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犮1———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犞2———样品消耗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7.2.2.5)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犮2———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犕———过氧乙酸(1/2CH3COOOH)的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犕=38.03);犿———样品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3%。7.3 硫酸盐含量的测定称取约0.2g样品,精确至0.01g,置于1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取该溶液1.0mL作3犌犅/犜19104—2021为试验溶液,按GB/T9728的规定进行测试,其所呈浊度不大于标准视为符合要求。标准是取0.6mL硫酸盐标准溶液(0.1mg/mL)。7.4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用移液管移取10mL(约10.0g)样品至铂金坩埚,先在水浴上蒸发至近干。灼烧温度为(650±50)℃,灼烧至恒重,保留灼烧后的残渣,用0.2mL乙酸溶液(1+2)溶解,定量转移至5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取该溶液10.0mL(相当于2.0g实验室样品)作为试验溶液,其余按GB/T9735的规定进行。标准是取0.1mL铅(Pb)标准溶液(0.1mg/mL)。7.5 砷含量的测定取约1.0g样品,精确至0.01g,加0.5mL氢氧化钠溶液(100g/L),在水浴上蒸干,加5mL水,再蒸干,将残留物用水定量转移作为试验溶液,其余按GB/T610的规定进行测试,标准是取0.3mL砷(As)标准溶液(0.01mg/mL)。砷斑法溴化汞试纸所呈颜色不深于标准视为符合要求。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法(仲裁法),样品液的色度不超过砷的标准吸收液的色度视为符合要求。8 检验规则8.1 表1中Ⅰ型产品的所有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8.2 Ⅱ型产品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表1中的所有项目均为Ⅱ型产品的型式检验项目。其中过氧乙酸质量分数、硫酸盐质量分数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每6个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 更新关键生产工艺;b) 主要原料有变化;c) 停产又恢复生产;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e) 合同规定。8.3 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以连续生产的实际批为一个检验批。每批质量不超过50t。8.4 按GB/T6678的规定选取采样单元数。采样器应为玻璃或聚乙烯塑料制成。采样技术还应符合GB/T6680的有关规定。采样量应不少于500mL,一瓶用于留样,一瓶用于检测,混匀后装在清洁、干燥的聚乙烯塑料瓶中,瓶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8.5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修约值比较法进行。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进行复验,复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不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9.1 标志及随行文件9.1.1 过氧乙酸溶液包装容器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a) 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b) 产品规格、型号、净质量;c) 批号和/或生产日期;d) 本文件编号;4犌犅/犜19104—2021e) GB12268和GB190中规定的“有机过氧化物”和“腐蚀品”标识;f) GB191规定的“向上”标志;g) 按照GB15258、GB30000.16的要求加贴化学品安全标签。注:本产品有关安全信息的提示参见附录A。9.1.2 过氧乙酸溶液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文件要求。每批出厂的过氧乙酸溶液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a) 生产厂厂名和厂址;b) 产品名称;c) 规格、型号;d) 批号和/或生产日期;e) 保质期;f) 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的证明;g) 本文件编号。9.2 包装过氧乙酸包装应符合GB27833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包装规范的要求。9.3 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光照射或受热,不应与禁忌物混运,并符合GB28644.3及GB27833规定的相关要求。9.4 贮存9.4.1 过氧乙酸溶液应贮存于避光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