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衢州制梁场安全、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梁场安全、质量方针,保障职工健康,落实质量目标,完善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严格作业程序,特制定本办法。一、安全奖惩办法1、奖励:1)在公司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部门,奖励2000元。2)对于模范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对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100元。3)坚持安全施工生产,全月没有发生安全问题通知单和违章处罚的,给予安全先进工区奖励200元。3)对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100元。2、处罚:1)发生安全事故,按照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在公司级以上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1000元,3)发生安全事故苗子,由梁场安全委员会决定处罚。安质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若不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3、日常随机处罚(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对违反规定者,每次给予50元的罚款。(2)对接到的安全问题通知单,不按规定整改的,给予责任工区或责任人200元的处罚。(3)锅炉房无交接班记录,给予责任人各20元的处罚。(4)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给予责任人200元的处罚。中铁九局衢州制梁场(5)穿拖鞋、高跟鞋,光脚或不穿衣服进行施工作业,给予责任人30元的处罚。(6)违章使用电炉子及其它电热器具,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7)人离开未关闭电褥子电源,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8)电路保险丝超过额定容量或用导线代替,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9)电源插座,开关,闸刀等护罩不全,给予责任人20元的处罚。(10)未经电工认可,非电工人员私拉乱扯临时线,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11)电焊机把线和零线与氧气及乙炔胶管混合一起,给予责任人20元的处罚。(12)在易燃易爆处场所吸烟,扔烟头,给予责任人200元的处罚。(13)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符规定,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14)用电设备电源线触挂在电源开关上,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15)气焊设备使用后,操作者离开不关闭氧气乙炔气源,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16)吊车停放不放置止行铁鞋,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17)使用无齿锯打磨物件,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18)作业人员离开机具、设备不关闭电源,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19)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给予责任人20元的处罚。(20)酒后作业,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21)对使用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临时工上岗作业的负责人,给予30元的处罚。中铁九局衢州制梁场(22)随意更改、更换起重设备的附件、配件、吊具等,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23)擅自改换安全警示标识,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24)对安全专职人员的正确管理拒不服从的,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25)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给予责任人50元罚款。(26)安全生产资料不真实、残缺不齐,给予责任人50元罚款。(27)违章指挥者,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28)高空作业时乱抛材料、工具、杂物,给予责任人50元罚款。(29)无证操作机电设备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30)易燃易爆处所不设置灭火装置,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31)闸刀无盖或插头直接接电源的,给予责任人20元罚款。(32)作业时穿着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给予责任人50元罚款。3.违反计量器具管理规定,造成计量器具失准或损坏,视情节按计量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责任工区或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4.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上级安全生产奖惩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处罚。5.对因违章而被集团公司等上级监察部门处罚的责任人,将按照从重不从轻的原则执行。二、质量奖惩办法1.奖励1)对工区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500元。(1)对模范执行本办法并有显著成绩的个人。中铁九局衢州制梁场(2)长期坚持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全优或认真采取措施消除质量隐患,避免质量事故有贡献者。(3)在质量问题中作出贡献,特别是对防止、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有突出成绩者。(4)对各工区人员,一贯坚持原则的,认真落实质量方针,对保证质量有显著成绩者。2.处罚1)不按要求进行自检并做好自检纪录的,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的处罚。2)不服从质量检查人员管理,造成后果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的处罚。3)钢筋工序(1)钢筋下料应按技术交底进行;如因过失造成损失;对责任人罚款50元。(2)钢筋弯制应按技术交底或设计要求进行;出现严重超差批量不合格,对责任人罚款50元。(3)定位网各项尺寸偏差应严格控制;现场因其发生质量问题的,对责任工区罚款100-200元。(4)各种预埋件(如支座板、横向预埋件、T型)制造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对责任工区罚款50-100元。(5)钢筋骨架绑扎应符合要求;如因质量原因造成返工;影响工程进度,对责任工区罚款50-100元。(6)垫块布置要均匀正确;缺少或误放造成后果,对责任工区罚款50-100元。中铁九局衢州制梁场(7)钢筋骨架就模后的调整要做到中正横平竖直顺滑;并配合相关工区做好实际转序工作,违反本规定,对责任工区罚款100元。4)模板工序(1)每个新建工程预制梁的底模均需进行校正后方可进行作业;违反规定的或造成质量问题的将给予责任人50-100元处罚。(2)模板要清洁,脱模剂涂抹要均匀。防止污染钢筋,预埋件等;违反规定的或造成质量问题的将给予责任人50-100元处罚。(3)模板支筑要牢固,尺寸要符合要求;违反规定的或造成质量问题的将给予责任人50-100元处罚。(4)模板接缝要密实,预埋件安放要规范;违反规定的或造成质量问题的将给予责任人50-100元处罚。(5)拆模时要文明施工。防止预埋件损坏;严禁因拆模方法不当造成硬伤掉角;违反规定的或造成质量问题的将给予责任人50-100元处罚。(6)模板的垂直度,长度方向的顺直、平整、宽度、厚度、高度的校正要严格控制,不可因其影响梁体混凝土成型后的尺寸超差,违反规定的或造成质量问题的将给予责任人50-100元处罚。(7)要配合相关工区的作业,违反规定的或造成质量问题的将给予责任人50-100元处罚。(8)穿放胶管要平顺,胶管不得有破损,胶管连接要密实牢固,违反规定的或造成质量问题的将给予责任人50-100元处罚。4)混凝土工序(1)混凝土配合比要按交底进行;塌落度要按规范进行操作。必须检斤中铁九局衢州制梁场计量并如实记录,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2)梁体混凝土灌注不可擅自进行;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3)振捣要规范,防止出现漏振,过振和气泡超多超大、杜绝空洞、蜂窝、麻面、露筋;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4)钢绞线放尺要防止磨损,存放时防止锈蚀;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5)拔胶管作业要按规定要求进行,严禁时间过早或过晚,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6)移梁作业和装梁运梁作业要认真做好梁体保护,严防缺棱掉角损坏,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7)梁体蒸汽养护要严格时间温度控制,养护记录要准确真实,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8)梁体拆模后要按规定严格执行浇水养护,并严格控制养护时间和养护方法,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5)综合工序(1)梁体防水基面要平顺,防止人为损伤;防水工区要按技术交底要求进行监督;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2)装修用配料必须符合技术交底要求;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中铁九局衢州制梁场(3)装修工艺要严格遵守作业指导规定;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4)对梁体接缝接茬的处理要平顺;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5)梁体外观不应有浮灰及明显涂抹痕迹,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6)因装修违反规定或发生明显质量缺陷,将对工区每次给予50元的罚款。(7)梁用预应力锚具夹片等必须符合设计并性能合格;安装使用前需进行检查,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8)必须按设计要求顺序孔道进行预应力作业;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9)张拉应力(或压力表示值)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进行并认真记录。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10)张拉作业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防止人为损坏张拉设备和仪表,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11)断丝,注浆作业要按作业指导要求进行;违反规定或发生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12)要配合管理人员定期校定张拉设备和仪表。6)对梁体综合指标(如梁体几何尺寸偏差,梁体表面外观质量孔洞,蜂窝,气泡,麻面,漏浆,露筋,石子堆垒,接缝错位等)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将按责任对相关工区进行处罚。三、本《安全、质量奖惩管理办法》由梁场安质部负责解释。中铁九局衢州制梁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