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活动方案(案例)【热选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水利局活动方案(案例)【热选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水利普查方案【第一篇】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为切实做好我乡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全盘掌握我县水利、水土基本情况,为我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长安营乡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乡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乡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和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试点启动会议精神,以及《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总体方案》、《城步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结合长安营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水利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水利普查是为了查清我国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搞好水利普查,有利于谋划水利长远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二、水利普查的对象和内容普查对象:长安营乡境内的所有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基本情况、灌区专项调查、地下水取水井专项调查、水土保持情况和河湖开发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内容: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湖泊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七是水库(水利)灌区专项普查和地下取水井专项普查。三、水利普查的时间和安排(一)、总体时间和安排普查的总体时间是2011年到2012年。其中2011年,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2011年,开展清查登记、台账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其中1、1月至6月,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2、7月至12月,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24时,时期为2011年度。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一)、组织机构全乡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港口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如下:下设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办公室主任由吴永红担任。各村(居)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广泛深入宣传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二)、实施步骤、工作内容、时间要求及责任分工1、成立机构。工作内容:各村(居)委会参照乡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模式,成立水利普查机构。时间为:2011年3月22日至2011年3月24日。责任单位:各村委会。2、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内容: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总体方案》、《修水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乡普查实际工作内容和特点,制定《长安营乡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各村委会分别制定本辖区普查工作方案。时间为:2011年3月22日至2011年3月30日。责任单位: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各村委会。3、召开动员大会、培训会议。工作内容:拟定会议方案,召开全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镇水利普查工作。时间为:2011年4月5日。责任单位: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4、落实普查经费。工作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O10]4号)和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试点启动会议精神,以及修水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做好普查经费测算,落实普查经费。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至2Ol1年3月30日。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委会。5、进行宣传发动。工作内容:制定好宣传动员方案,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报道。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4月31日。责任单位:乡水利普查办、各村委会。6、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工作内容:根据普查工作内容和普查对象数量实际情况,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试点用)》规定,从各成员单位、村(居)委会合理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数量、人选。按《工作细则》规定,每50—100个调查对象要配备一名普查员,全镇共需配备普查指导员16名(镇级专职普查指导员3名,每个村(居)委会各自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各单位指导员共4名)。村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由各村(居)委会选聘,镇级专职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由镇政府选聘。各单位普查员由各单位指定素质较高、具备水利基本知识的专职人员担任。时间为:2011年2月12曰至2011年2月22日。责任单位:镇水利普查领导小组、镇水利普查办、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委会。8、收集分发普查工作底图。工作内容:将各普查工作底图发到各村后,各村根据工作实际收集分发到各专业普查组。时间为:2011年2月13日至2011年3月13日。责任单位:镇水利普查办。9、收集分发上级编制的基础名录。工作内容:将国家编制的河湖水系基础名录底册和国家、省编制的其他普查对象基础名录收集分发到各专业普查组。时间为:县级通知时间责任单位:镇水利普查办、各成员单位。10、配合普查软件开发。工作内容:配合各级水利普查办做好基层登记台帐管理系统软件和普查数据处理上报系统软件的培训、安装等工作。时间为:县级通知时间责任单位:乡(镇)水利普查办。11、普查对象清查及台帐建设。工作内容:以镇为基本工作单元,利用国家分发的普查工作底图,按照“在地原则”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对象清查工作细则》(试点用)的要求,对各类普查对象进行清查,摸清普查对象的名称、位置、规模、管理单位、隶属关系等,编制各类水利普查对象名录,确定普查表填报单位。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2OlO年4月31日,其中普查对象清查质量验收时间为2011年4月2O日至2011年4月31日。责任单位:镇水利普查办、各成员单位。12、全面收集普查数据。工作内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根据编制的普查对象名录底册,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指导基层填表单位填写普查表(主要针对静态指标)和台帐表(主要针对动态指标台帐)。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责任单位:镇水利普查办、各成员单位。13、数据处理和填报普查表。普查机构对现场调查采集的数据或基层填报单位填报的普查表和台帐表,利用普查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和审核,并打印正式普查表反馈至填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最后,根据地现场调查人员和基层填表单位确认的普查数据,打印汇总表,由普查机构签字盖章,连同基础数据正式上报县水利普查办公室。时间为: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10日。责任单位:镇水利普查领导小组,镇水利普查办,各成员单位。14、数据审核和验收。工作内容:依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与验收细则(试点用)》对上报的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平衡分析,并通过数据质量抽查,进行数据质量评估。时间为:2011年5月11曰至2011年5月20日。责任单位:镇水利普查领导小组,镇水利普查办、各成员单位。15、普查试点总结。工作内容:根据普查试点工作过程中填写的试点工作日志,即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修改建议。时间为:2011年6月21曰至2011年8月10日。责任单位:镇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县水利普查办各专项普查组、镇水利普查办、各成员单位。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加强对水利普查工作的领导,切实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水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2、切实抓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围绕各个普查阶段的要求,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充分了解水利普查的意义、要求和相关法规,提高公众对水利普查的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利普查的良好局面,确保水利普查工作顺利推进。3、保障质量。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确保质量贯穿于水利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各个工作阶段和环节,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水利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4、切实强化保障措施。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水利普查的实施保障和协调配合,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配合到位。要加强上下级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内外统筹、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保障水利普查工作正常进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水利普查工作任务。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实施方案【第二篇】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2016年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办建管〔2016〕49号)、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冀水建管〔2016〕51号)和《张家口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张水〔2016〕19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开展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制定如下:一、总体目标通过在质量管理年中的有关活动和措施,最大限度地解决当前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夯实质量基础,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全面提升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二、实施内容(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1、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质量管理年活动,制定《**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向市水务局上报活动进度和工作情况。同时通过县内主要媒体,宣传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曝光质量低劣的工程。2、积极向**网和**报等媒体推荐质量管理方面的文章、信息,水务局相关股室各推荐信息、文章数量不少于1篇。6月20日前组织选拔,推荐1人参加水利厅组织的有奖知识竞赛。(二)加强质量制度标准执行1、针对我县水利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水利厅即将出台的《河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和已下发的《河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2、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出台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规章,认真开展质量制度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三)组织参与质量管理培训教育1、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水利部在管理年活动中新出台的一系列质量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以及质量监督员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每位监督员掌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熟悉质量监督的工作程序、方法。2、组织全县水利工程各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积极参加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培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一线质量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操作水平和综合素质。(四)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1、落实从业单位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