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考核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业务保安责任落实和“三违”事故追查分析处理,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及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的。三.本制度适用于在矿所有干部和职工。第二章奖励第一节奖励范围1.对在本公司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干部职工进行奖励。2.公司安全创出好水平,可根据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本着记功授奖的原则,分别奖励。3.年度被评为公司先进个人,可记功授奖。4.年度被评为公司安全生产模范、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兵、安全生产优秀安监员、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分别给予奖励。5.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检举揭发违章指挥,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的,可视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给予表彰和奖励。6.在发生矿井灾害抢险救灾中冲锋陷阵,不计个人得失,成绩显著的有功人员记功授奖。7.对在安全工作中有创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人员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励1000-2000元/条。第二节本文来自: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网()详细出处参考:安全管理1.安全生产“四无”竞赛优胜单位,年终可给予表彰奖励。2.基层单位季度无事故,按其类别分别给予一定的安全责任风险奖励。3.各业务部室所包业务范围内和所分管的队组季度无事故按其类别分别给予一定的安全责任风险奖励。4.对优秀班组,年终实行一次性奖励。5.当班安全员能及时制止“三违”,且“三违”人员认可,实行一次性奖励200元。6.安全管理工作有创新和亮点,对单位奖2000-5000元。7.提出的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200元-500/条。第三节生产管理1.质量标准化工作创新奖2000元。2.顶板管理及质量标准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奖200-500元/条。3.安排的临时性、应急性及突发性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的,视工程量及工作难度给予2000-5000元奖励。第四节机电管理1.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在抢修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抢修工作缩短处理事故时间者奖200-500元。2.发现事故征兆能立即组织补救措施,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危害的,视具体情况奖励300-1000元。3.提出机电设备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据其效益大小奖励100-500元。4.年度评比,对积极、认真参与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机电管理制度的先进单位奖励1000-3000元,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第五节本文来自: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网()详细出处参考:辅助运输1.运输队组当月未发生跑车、掉道事故,奖励1000元。2.对完成技改攻关项目的单位奖励500-1000元。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单位奖励500-1000元。4.对发现车内留有物料或物料与杂物混装,及时向调度汇报,避免物料丢失浪费的人员奖励100-500元。第六节一通三防1.对积极参与“一通三防”管理,提出“一通三防”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个人奖励50-200元。2.对发现重大通风隐患并及时向调度汇报的奖励300元。3.对在公司以上单位的“一通三防”检查中因成绩突出受到表扬的单位奖励2000元。4.对改造、革新“一通三防”设施成效显著的个人奖励300-1000元。对在“一通三防”工作中有技术突破的工程技术人员奖励200-1000元。5.对在参加集团公司以上的单位组织的“一通三防”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奖励2000元,个人奖励500元。第七节监测监控1.对监控设施使用管理好的单位,酌情奖励。2.对使用和维护通讯系统好的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第三章日常管理与考核第一节安全检查1.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各项指标未完成罚100元/项。2.一般隐患一条50元,未按期整改罚单位200元,签定人、单位正职各罚50元,重大隐患一条200元,2次未按期整改加倍处罚,依此类推。3.联合大检查中,无故不参加检查,或未按照安排地点,或不进工作面检查,1次罚款100元;检查组不负责任,放宽检查标准罚检查组200元;因检查不严不细,造成事故,依事故追查责任人。4.在联合大检查中,受检单位未按三定时间对问题进行整改,见一条罚款100元/条。5.无故不参加联合大检查汇报会,罚单位领导50元。6.上级检查工程质量为不合格品,罚主管技术人员100元。7.安全员日常的现场评估为不合格品,罚队组300元/次。第二节“三违”管理本文来自: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网()详细出处参考:当月所查1次违章,按规定处罚,2次违章在规定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依此类推。2.现场互保小组中1人“三违”,其他人员按“三违”罚款的20%进行连带处罚。“四位一体”中1人“三违”,其他人员按“三违”罚款的30%进行连带处罚。3.队组内部查出的岗标不合格人员,罚款50元/人.次。各业务部室查出的岗标不合格人员,罚款100元/人.次。上级来矿检查出的岗标不合格人员,罚款200元/人.次。4.汇报岗标不实的人员,罚款50元/次。5.因单位领导或值班人员未通知到“三违”者本人造成“三违”人员没有到安全部进行落实,罚责任人30元/次。未安排“三违”人员强训,1次罚单位正职20元/人。6.“三违”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到安全部门检查认识,加倍处罚。7.查“三违”人汇报不实,视情节轻重罚款30~200元/次。8.“三违”运行卡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交回安全部,除“三违”罚款外,加罚50元/天,直至交卡为止。9.“三违”人员在运行处理期间,不听从安排,一次罚款50~200元。“三违”人员在运行期间所在单位(队组)安排其上岗作业,罚当日值班人员200元,罚单位正职各100元。10.集体违章,罚违章指挥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各500元,罚其他人员各罚款300元,罚队组3000元。11.安监人员向“三违”人员索要钱物或“三违”人员拿钱物贿赂安监人员,罚款500元或行政处分。12.对损害我公司声誉的“三违”行为,罚款500元-1000元直至行政处分。第三节班前会管理1.各队组不按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缺一项扣200元,记录不全少1项扣100元。对口业务部室监督检查不到位一次扣100元。2.班前会没有对安全工作进行重点安排落实,罚值班队干200元/次。班前会没有安排互联保的,罚值班队干、班长各100元/次,安排不严密、不清晰的,罚值班队干、班长50元/次。3.没有对不放心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安排其上岗作业,罚单位正职、值班队干各200元/人·次。4.喝酒、酗酒后参加班前会,罚款50-100元/次。5.在井口查出酒后下井者,罚款500元,同时罚单位正职、值班队干200元/次.人。6.休息不好或情绪不佳人员下井者,罚单位正职值班队干部50元/人·次。7.不参加班前会下井上岗者,罚本人200元,同时罚单位正职、值班队干100元/人·次。8.单位正职不参加班前会,罚款50元/次。第四节现场“四位一体”及互联保管理1.现场“四位一体”人员在各类事故中,其中1人是事故的直接或主要责任者,依照处分决定处罚,其他人员连带20%,互联保人员中1人是事故责任者受到行政处分时,其他人员连带罚款30%。2.安全员未及时查处威胁人身安全的隐患,罚50-200元;提前离岗,罚款300元;出现事故按有关条文处罚。3.跟班队干监督检查不到位罚款100-500元。当班队干部违章指挥,带头违章蛮干处罚1000元/次。发生事故,酌情给予罚款、降职、免职等处分。跟班队干和安全员责任相同。4.跟班队干、班组长脱岗,就地免职并罚款1000元。5.现场班组人员不知道互联保对象,罚款50元/人次。6.现场互联保单、牌板与实际情况不符者,罚班长、跟班队干100元/人次。7.“四位一体”不到位开工者,1次罚1000元。8.“四位一体”牌板签字由他人代签,1次罚款50元。9.现场评估跟班队干、班长、验收员无故不签字,罚款30-200元。10.安全员随意更改现场评估表,1次罚款10-50元。11.施工作业点没有“四位一体”或互联保牌,罚款200元。12.“四位一体”牌填写与实际不符或不填写,罚款200元。第五节作业规程、措施及避灾演习1.必须由队主管工程师(技术员)亲手编写规程(措施),规程(措施)在业务部门传审时由队主管工程师(技术员)与部室审批人面对面进行。他人代替,部室不予审批,并罚款每人100元。2.因不按标准编制、编制质量差责令重新编写,并罚款500元。影响按时审批的,对队长、主管工程师加倍处罚。3.部室人员审批时间超过1天扣20元,出现错误罚款50元/处,审批人员让他人代签字或代他人签字,扣双方每人50元/次。4.因规程编制内容不具体、不严密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队主管工程师及对应专业部室审批人的直接责任,视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程度给予罚款以至行政处分。5.无措施作业或使用通用规程、措施作业,扣作业单位3000元,主管业务部室500元,队长、队主管工程师每人200元。由此而引起事故的从重处理。6.部室审批人员必须对规程严格进行审批。规程初审技术人员要对规程措施名称是否恰当、参加审批单位和领导是否遗漏具体负责。初审不负责,每次罚款200元。7.规程(措施)无内审记录,每次罚500元。规程(措施)未进行编号罚100元,且技术人员有权不予审批。生产、机电、运输、安全等部门对未编号的规程(措施)进行审批罚100元/次。8.审批人员对本业务范围内技术或措施把关不严,每次罚款100元。9.不按规定学习贯彻、考核,罚实施单位500元/次。队长和队主管工程师各100元。考核不合格人员未进行复试罚100元/人次。10.复训记录不全、未签字或代签字、内容未及时贯彻罚款100/人次。11.安排未参加学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人员上岗作业,罚队长、队主管工程师每人100元/人次。12.未办理相应开工许可手续进行施工的罚施工单位5000元,队长200元,主管工程师100元。由此而发生事故的,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加倍处罚。13.作业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改变作业工艺而没有及时对规程(措施)进行变更的,扣主管业务部室500元,部室包队人、队长、主管工程师每人100元。未及时备案、贯彻罚款100元/次。14.规程(措施)没有及时送到参审人员和相关单位和领导手中,少送一份扣队长、主管工程师各30元。15.队组未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避灾演习,队长、主管工程师每人罚款200元;参加演习人员不达100%,扣未参加演习人员50元/人次。第六节业务保安1.因为工作安排不周、组织协调不力、生产指挥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主管业务部室1000—3000元,情节严重的扣除月奖、季奖,部长挂钩10%,分管副职挂钩30%,直接责任者挂钩50%,分管领导挂钩部长的10%考核。1)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设计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规定和要求,所采用的支护方式与实际要求不符。2)安排多工种、多队组平行交叉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3)设备选型不能满足生产实际需求,影响安全生产的。4)井下供电系统严重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满足生产需要。5)斜井(巷)运输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装置不可靠。6)由于没有进行探放水、排瓦斯工作而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7)井下作业地点风量不足,风量煤尘未定期测定或弄虚作假。8)贯通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地点及回撤结束的工作面或巷道未及时封闭。9)综合防尘措施不得力,防尘效果差,井下隔爆设施管理不符合规定。10)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未及时安设瓦斯监测装置或监测装置误差超过规定误导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