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集团作业规则板块名称品牌工作奖惩实施条例编号HR510编制/修改童新华审核奚维华审批页码第1页共4页版本2005-1品牌工作奖惩实施条例13.品牌工作奖惩实施条例13.1目的规范集团品牌工作奖惩,推进集团品牌建设。13.2适用范围地区/专业公司。13.3品牌工作年度评审的奖惩办法为促进各项品牌基础工作的开展,集团战略管理部每年度将进行品牌工作年度评审。13.3.1评审程序:详见《地区品牌工作年度评审管理》13.3.2品牌工作年度奖惩集团发展部根据地区和物业公司品牌工作年度评审结果总分值对各地区、美佳物业公司进行排序,形成评审和奖惩报告;A.对于排名第一的地区给予3万元特别奖励,对于排名第一的物业管理公司给予1万元特别奖励;;B.对于年终总分不及格并且排序在最后一名的地区给予1万元处罚,对于年终总分不及格并且排序在最后一名的物业管理公司给予0.5万元的处罚。由集团发展管理部发文在全集团内部通报奖惩,罚款数额应上缴集团/物业管理总公司作为培训职员的经费。13.4各奖项的奖惩办法13.4.1对地区公司或项目获得奖项的奖励办法:A.获得政府职能/专业权威部门颁发的国家级奖项一个(包括规划设计、工程质量、产品、公司的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5-10万元。其中“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授予的“健康住宅示范小区”奖项属于政府专业权威部门的国家级产品类奖项,奖励10万元,此奖项的沿海集团作业规则板块名称品牌工作奖惩实施条例编号HR510编制/修改童新华审核奚维华审批页码第2页共4页版本2005-1奖金分为两阶段进行发放:1)项目通过健康住宅预评审,获得“健康住宅试点小区”的称号,奖励奖金总额的50%,即5万元;2)项目通过健康住宅验收,被评为国家“健康住宅示范工程”,奖励奖金总额的50%,即5万元;B.获得省政府或直辖市政府职能/权威部门颁发的奖项一个(包括规划设计、工程质量、产品、公司),给予奖励2-5万元。C.获得市级政府或直辖市区[如鞍山、福州、长宁区等,但不含江汉区、开元区、鼓楼区]政府职能/权威部门颁发的奖项一个(包括规划设计、工程质量、产品、公司等)奖励不超过2万元。D.获得市级或直辖市区以上各级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颁发的奖项,按照以下类别给予奖励:级别类别奖金国家级省级市级或直辖市区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类0.5-1万元不超过5千元不超过3千元民间组织/社会公益类不超过5千元通报表扬通报表扬E.获得区(县)级政府职能/权威部门、行业协会/技术机构或民间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颁发的奖项(包括规划设计、工程质量、产品、公司等)予以通报表扬;F.需政府职能/权威部门年度复评的奖项,如第二年复审通过,则奖励人民币不超过原奖项的二十分之一;13.4.2如有其他未涵盖在内的品牌奖项,由集团发展管理部进行评估。13.4.3受奖人员规划设计奖:以地区总经理、产品技术部全体职员和策划团队成员为主,以地区分管品牌副总和其他相关人员为辅。工程质量奖:以地区总经理和工程管理部全体职员为主,以产品技术部、地区分管品牌副总和其他相关人员为辅。产品类奖项:以地区总经理、产品技术部全体职员、工程管理部全体职员和沿海集团作业规则板块名称品牌工作奖惩实施条例编号HR510编制/修改童新华审核奚维华审批页码第3页共4页版本2005-1策划团队成员为主,以地区分管品牌副总和其他相关人员为辅。公司类奖项:地区公司全体职员。13.4.4奖励程序经地区总经理审核地区获得的奖项后,由地区分管副总及时通报集团发展管理部,同时把获奖的奖状或证书或批准函的彩色复印件、奖杯或奖牌的彩色照片、政府颁布的与此奖项相关的文件报至集团发展管理部,由集团发展管理部评估奖项级别,和相关职能部沟通确定奖金金额、形成通报表扬报分管执总审批后发出通报表扬。奖金从地区总经理奖励基金中提取。各地区在看到集团通报表扬后,地区总经理应及时召集地区董事会讨论确定奖金分配比例的方案,报集团发展管理部总经理、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总经理、集团知识管理办公室总经理和地区常董备案。13.4.5未完成获奖任务的处罚办法集团发展管理部每年都下达各地区获奖任务,如未能完成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各地区的被罚款额应如数上交集团作为培训职员的经费。具体处罚包括:A.未完成政府颁发的国家级奖项一个(包括规划设计、工程质量、产品、公司等),给予责任地区处罚2万元。B.未完成省级政府或直辖市政府颁发的奖项一个(包括规划设计、工程质量、产品、公司等),给予责任地区处罚1万元。C.未完成市级政府或直辖市区级政府奖项一个(包括规划设计、工程质量、产品、公司等),给予责任地区处罚5千元。每年3月底由集团发展管理部统计未完成获奖指标的地区名单及罚款数额,在报集团分管执行总裁批准后,于年度发放地区盈利分红时执行。未有盈利的地区也在年度内扣发地区总经理工资1000元,扣发各部门经理500元。13.5媒体报道的奖惩办法13.5.1确定年度指标在与地区沟通后,集团每年度初会颁布各地区需要完成的正面报道数量。13.5.2奖惩办法沿海集团作业规则板块名称品牌工作奖惩实施条例编号HR510编制/修改童新华审核奚维华审批页码第4页共4页版本2005-1每年度三月份,由集团发展管理部统计地区公司正面报道完成的数量。地区每缺少一篇正面报道,罚款壹仟元;超过规定的正面报道数量,每篇奖励地区壹佰元;若公共媒体出现一篇负面报道,罚款贰仟元,同时通报批评。各地区的被罚款额应如数上交集团作为培训职员的经费。13.6美佳物业品牌工作奖惩实施条例由美佳总公司参照此条例自行编制,定稿备案给集团发展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