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通知)达斌校[2010]5号签发人:王经纬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关于印发《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处室:根据《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达府办〔2010〕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绩效考核委员会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研究,拟定了《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经2010年3月26日我校召开的第十一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备案,学校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从2010年上期起执行本试行方案,请相关处室认真组织学习并实施。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2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我校教育和谐、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达府办〔2009〕51号)和《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达府办〔2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二、实施范围及总量核定(一)实施范围。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中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在编的正式教职工(不含2008年12月31日已退休和已达退休年龄,在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国家规定核算绩效工资的办法核算总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县教育局统筹考虑后划拨到学校。三、基本原则3(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五)总体平衡,体现差别。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既要体现差别,又要总体平衡。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向在村小岗位工作的教育教学人员适当倾斜。四、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学校要根据《达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对教师、班主任及其他人员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一)对学校的考核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并按《达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达府办[2010]2号)第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执行。(二)对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并按《达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达府办[2010]2号)第四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执行。(三)对教师的考核1.考核内容及权重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实行百分制,德、能、勤、绩的权重分值分别为10、10、50、30分。另对教师兼职、教育教学教研成绩及专业发展实行奖励性加分。4教职工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德能勤绩考核得分+奖励性得分(1)对教师“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达县教育局关于实施治理教育“四乱”责任追究制的通知》(达教发〔2009〕72号)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同时,还要把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内容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基本要求和内容。(2)对教师“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教育的能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3)对教师“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等方面的情况,三项分别占本项权重为4、3、3。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情况,由学校参考不同岗位、学科、班额设置不同的系数进行考核;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的情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事假、病假超过规定天数以及旷工期间的绩效工资按《达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达府办[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4)对教师“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安全工作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内容,三项分别占本项权重为2、3、5。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安全工作主要就教职工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值班、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进行考核;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能力发展,班级学生巩固率,以及帮助学困生等方面的情况。5(5)对教研业绩、专业发展水平和学校兼职实行奖励性加分。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情况;对在学校兼任除教学以外的其它工作的教师实行奖励性加分。2.考核方法参照《达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达府办[2010]2号)第四条第(三)款相关规定执行。3.考核程序参照《达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达府办[2010]2号)第四条第(四)款相关规定执行。4.结果运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奖勤罚懒、激励先进、兼顾公平、适当拉开”的原则,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四)对班主任及领导干部的考核1.考核内容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主要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学校将学校领导干部[副校长、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政教主任、教务主任、安办主任、总务主任、团队负责人(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将村小主任教师、报账员视为中层干部)](下同)岗位纳入班主任中一并进行考核。如学校领导干部和村小主任教师兼任班主任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发放。2.考核方法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相结合的方法,并依照《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细则(试行)》、《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行管人员工作规则及考核办法》进行考核。3.考核程序参照教师的考核程序进行。64.结果运用(1)学校按照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8%的额度确定班主任(含学校领导干部)工作酬金总量。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及领导干部工作酬金,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发放班主任(领导干部)工作酬金。(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奖励性工资总量的18%按班主任数与领导干部职数的实际比例(领导干部兼任班主任的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计算)提取班主任工作酬金和领导干部工作酬金,并由政教处对班主任实际工作进行考核,由学校支部和校长对学校领导干部实际工作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核发工作酬金。(五)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程序、结果运用参照教师考核执行。(六)相关问题绩效工资实施后,在国家没有新的政策出台前,除按《达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达县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方案(试行)〉等的通知》(达教发〔2007〕4号)规定的各种假期时间、工资待遇及审批程序和权限执行外,其绩效工资的发放参照《达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达府办[2010]2号)第四条第(六)款1—8项相关规定执行。。1.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步骤及办法(1)专门经费提取:提取专门经费用于值周工作的考核(标准为中心校90元/周、二郎40元/周、村小15元/周)。核算时,应先从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减。(2)班主任工作酬金计算办法:班主任工作酬金总数=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8%÷(班主任数+领导干部职数)×班主任数班主任工作酬金=班主任工作酬金总额÷班主任考核总得分数×班主任考核个人得分(3)领导干部工作酬金计算办法:领导干部工作酬金总数=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8%÷(班主任数+领导职数)×领导职数(4)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专门经费-班主任工作酬金总额-领导干部工作酬金7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教职工总得分数×教职工个人考核得分2.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与级别和职务挂钩,只按考核结果发放。3.离岗待退人员: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改革时,办理的离岗待退手续的人员,按本人离岗时原聘岗位(职务)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再按退休时的岗位(职务)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五、切实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以加强对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并认真实施。(一)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教师(不少于委员会成员数的1∕3)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结果建议意见。(二)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政策,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要按照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组织考核,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对绩效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处理。(三)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需要书面向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教职工对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向县教育局提出再次复查的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受理后进行复查和考核结果的最终确认。(六)本考核实施方案从2010年上期执行。8(七)本考核实施方案解释权归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附件1: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委员会附件2: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附件3: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附件4: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附件5: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师德考核细则(试行)附件6: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教师教学常规考核细则附件7: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出勤考核办法附件8:达县斌郎中心学校教职工安全考核细则附件9: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小学教学质量考核意见附件10:达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