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办案工作汇报(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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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办案工作汇报(精编5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安全办案工作汇报(精编5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办案安全责任状1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安全责任状为了切实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务犯罪查办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和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关于办案安全的要求,特签定王录贪污案办案安全责任状。一、全体办案干警都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办案放在办案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履职,相互配合。二、办案安全工作实行“谁领导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看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细化到每个办案人员身上,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人防范的制度。检察长对本单位所办理的案件负领导责任,局长对本局的办案安全负主要责任,案件承办人、法警对本局的办案安全负直接责任。三、全体干警都要严格遵守中纪委的“四个卡死”和最高检的“九条禁令”,严格依法办理案件:1、讯(询)前,案件承办人要认真了解讯(询)问对1象的健康状况、心理情绪,预估可能发生的风险情况,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办案过程中要设一名法警负责全程观察犯罪嫌疑人、证人的身体、情绪变化,一旦发生突发疾病、逃跑、自杀或自残等情况,第一时间向局长汇报,并做好相应的处置。2、严禁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携带安全隐患物品进入办案工作区,询问前看管法警要对涉案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男士主要检查打火机、钥匙等器具,女士主要检查硬质发卡、饰品等。3、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12个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据传犯罪嫌疑人。4、讯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2人,严禁一人进行讯(询)问;严禁对被调查人(证人)使用暴力逼供、逼证;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或其他手段非法获取证据等等5、讯问时要求2名以上司法警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看管,不得出现脱节、脱岗或由一人提押、看管等情形。6、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检察机关接受2讯问时,应当在讯问室进行,不得在讯问室以外的地点进行讯问,也不得把讯问室作为羁押室。四、签订人检察长:局长:案件主要承办人:看管法警负责人:宁武县人民检察院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办案安全2五个方面完善办案工作区建设和管理办案工作区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单独管理,用于自侦案件的讯问、询问及接待相关人员,开展同步录音录像的专门场所。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办案区规定》)的过程中,如何做到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如何达到高效管理、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办案工作区的应有功能,需注意以下问题。一是预留备用空间。对于办案工作区的用房设置,《办案区规定》中明确列出的有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执勤室、待诊室和卫生间等,这基本能满足当前检察机关法警部门所承担的职责需求,然而近年来有些地方的法警部门开始承担起物证保管、自侦追逃等职责,物证保管室、警械存放室等的设置迫在眉睫,同时,为便于侦查人员及时沟通和商讨案情,设置专用的案件讨论室亦不可少。为此,在办案工作区建设过程中,需综合考虑警务种类、案件需求及财政实力等因素,尽量预留一定的备用空间。二是注意对检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目前的现状是虽然已在办案工作区内配备了先进的办案智能系统,但没有熟练掌握使用技术的检察干警,而是过分依赖设备经销商的技术支持,造成懂检察业务却不会使用技术,精通技术却不明白检察办案意图的局面。因此,需加强检察官、司法警察和检察技术干部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三是注意紧急救护。在办案工作区内,犯罪嫌疑人、证人等突发疾病或是意外的可能性极大,应由市级院与当地各大医院进行沟通联系,建立紧急情况下医疗救护绿色通道,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健康,保障办案安全。四是明确办案工作区内的检警分工,加强相互监督。纵观近几年的办案安全事故,基本上都存在“司法警察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为此,需进一步明确办案工作区内的检警分工,若办案检察官违反办案程序有关规定,法警部门可以提供现场情况材料报纪检监察部门决定,反之亦然。五是强化管理,确保办案工作区有序运转。要让办案工作区安全高效有序运转,还必须有一套具体、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1.严格审批制度。办案工作区日常管理由法警大队负责,业务部门需要使用办案工作区,除特殊情况外,应提前一天通知司法警察大队,并填写《办案工作区使用审批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批准后,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安排场所和调配司法警察,参与履职的司法警察如实登记办案工作区使用情况,并做好交接登记。2.出入管理制度。在办案工作区出入口处安装指纹考勤机,详细记录进出办案工作区的人员情况,定期从联机的电脑上将记录打印出来存档,在各个室内安装呼叫系统,当讯(询)问室内人员需进出或是需要法警协助时,按下开关就会产生声、光提示,并显示讯(询)问室编号,以便在执勤室的法警及时前往,同时将指挥监控室门禁另行设置,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入内,确保办案过程的信息安全。3.办案安全制度。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被带入办案工作区后,由值班法警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告知,并暂时扣押无关物品,填写《暂予保管物品清单表》后,当面存入物品保管柜;办案期间,办案工作区由法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同时注意被看管对象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和健康状况,严格落实《司法警察使用警械暂行规定》及《办案工作区看管工作预案》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签字、书写材料时一律使用法警大队自备软笔,就餐时一律按要求使用塑料餐具。4.后勤保障、维护制度。办案工作区需定期维护,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空气质量、设备运行及毁损情况等,定期通知设备经销商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设备检测,同时,作为管理机构的法警部门应始终坚持“服务办案、保障安全”的理念,认真记录执勤过程中办案检察官提出的建议及要求,比如在办案工作区内安装打印机、复印件、碎纸机、饮水机等办公设施设备等,尽量做到主动服务,为办案部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按照林区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专项督察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我院认真组织,结合实际开展自检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1、办案工作区用房面积是否按照或参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办案工作区用房面积是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执行。但由于检察工作需要,近年来重视办案工作区建设,原先建楼设计的办公室在一楼的办公室有数,反贪和控申部门同时在一楼办公,另外当时也考虑资金等其它原因,现在显得有些紧张。2、办案工作区是否设置在地上一层或地下室,形成安全、保密的工作区域,并有明显的“办案工作区”的标识。检察院办公楼共四层。办案工作区按要求设置在一楼,办案工作区设有防盗铁门,铁窗。专人管理。安全保密。3、办案工作区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环境、备急照明、无线电信号干扰装置、通风换器扇和房间隔音设施。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建设和资金投入,办案工作区基本达到投入使用,但办案工作区设置按照要求还缺少备急照明、无线电信号干扰装置、通风换器扇,这项工作需要资金和对原有办公室进行改进,我们积极向林业局汇报,争取资金支持早日达到要求。4、办案工作区内设置的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执勤室、待诊室和卫生间等用房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标准。符合《规定》要求的标准。由于办公条件所限,执勤室(法警办公室)、待诊室(控申接待室)。5、办案工作区的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由警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技术部门负责相关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装备部门负责提供保障。办案工作区的管理职责明确,日常管理由警务部门负责,办公室负责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并提供保障。6、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是否由技术人员负责,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011年立案一件一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由办案部门内勤负责,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7、办案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提审、押解、看管等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执行了看、审分离,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提审、押解、看管等工作程序规范,措施合法、严格执行了看、审分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8、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的要求,是否配备了18项必备警用器材。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的要求,配备了15项必备警用器材。还缺少3项,网枪、囚车、武器。9、办案工作区内对涉案人员是否配备了安全检查设施。办案工作区内对涉案人员没有配备安全检查设施。但办案人员对涉案人员进入办案工作区内严格进行检查,对其衣物和随身物品进行严正声明检查,防止发生其它情况。10、办案工作区是否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登记是否齐全。办案工作区制定了警务值班制度、法警信息沟通制度、法警执行警务派警制度、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制度、法警安全办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登记齐全。11、控申干警是否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有关规定,是否按照《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接待人员在接待时是否着装、挂牌,使用文明用语等。控申干警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有关规定,按照《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接待人员在接待时着装整齐、挂牌,使用接待文明用语。做到热情服务。群众满意。12、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对警车的管理规定,是否存在开特权车、霸道车、酒后驾车违规违纪问题材。严格执行有关警车的管理规定,凡事办案用车和公务用车必须经检察长审批同意,工作中对司机人员经常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存在开特权车、霸道车、酒后驾车违规违纪问题。网络办案工作情况汇报3网络办案工作情况汇报网络办案工作情况汇报直属大队作为全局信息管理系统推广试点单位,网络办案工作在市局领导、局信息中心的关心帮助下在201X年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特别是201X年9月后以市局要求为目标,较之各区局先行了一步,逐步积累了一些经验,目前基本实现一般程序案件纸质文书与网络同步走。现将我队的主要做法和体会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以期能抛砖引玉,给大家有所启发。主要做法:一、领导的重视是推进网络办案工作的前提自我局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以来,大队领导就十分重视,201X年4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息管理系统日常运作》的文件,成立了大队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亲自挂帅,副大队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系统管理员担任副组长,指定各科室、中队1名负责人共8名成员建立了大队内部信息工作人员网络,将网络办案工作与其它工作一样来抓。领导亲自过问,定期检查、不断明确要求,责任到人,重抓落实,使其逐步进入良性的发展轨道。二、广泛开展培训工作是实施网络办案工作的基础虽然大队在硬件设施方面由于局信息中心的帮助较各区局相对较好,现在基本上各中队拥有3台电脑,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和扫描仪各1台,但是在软件和人员方面懂电脑常用操作,精通日常维护,具备专业知识的队员也是一样十分缺乏。因此,我们采取由点到面,逐步铺开的方法先在每个科室、中队确定了1至2名队员担任网络操作员,定期参加局信息中心的业务知识培训,在边培训边实践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培训范围。邀请市局信息中心的同志,组织对大队领导、中层干部、分队长、内勤、队员开展各层面培训,使每个人熟悉网络办案的程序,自己应该完成的任务,最终达到人人会网上办案的目的。三、实行分步走策略,确保网络办案平稳实施8月18日在市局信息工作会议上王局长提出先在直属大队进行试点的要求后,我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分步走策略。于9月初邀请市局信息中心小平为我队中层以上干部、大队机关、中队分队长、内勤举办了一次OA系统和网络办案培训。在随后的一周时间内由各中队通过网络制作不同种类走完整程序的一般程序案件数个,加强熟悉网络办案有关环节,并于9月9日起正式实行网络办案和纸质文书的同步走。实行初期也遇到了一些阻力,如中队对此项工作热情不高。大队法规督察科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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