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沪星管发〔2010〕11号区内各单位、管委会各部门:《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已经星火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星火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基金项目申报表2、星火开发区科技专项奖励基金申报表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上海市星火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4月12日(共印70份)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推进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推进科教兴区战略,实现开发区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办法。第二条设立原则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科技专项奖励等内容,基金设立以鼓励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适当资助产业调整关停企业,激励科技创新为主要原则。第三条适用对象在星火开发区注册经营、纳税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及企业中的相关工作人员。第四条使用范围一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基金1.符合开发区生物医药主导产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的企业和项目,在获得市及奉贤区生物医药专项资金资助的基础上,给予10~20万奖励。2.促进开发区产业布局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延长产业链条,投入产出大,且单位土地面积产出6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的新建、扩建项目,给予10~50万奖励。3.在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重组或兼并开发区内已关停并转企业的项目,该项目符合开发区的主导产业,投入产出大,且单位土地面积产出6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的新建、扩建项目,给予10-50万元奖励。4.在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中,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主动实施关停并转的企业,酌情给予10~50万奖励。二科技专项奖励基金1.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当年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10万元。2.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新获得国家或省市级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5万元。3.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被新认定为国家、市级、区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6万元。4.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获得国家、市级、区级科技专项奖励、并取得奖励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8万元。第五条申报程序对于申请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基金的企业,可在项目实施前向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基金评审小组评定项目是否符合本办法要求。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书面回复,列入计划。在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向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办公室报送产业结构调整基金项目申报表(表格附后),由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基金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经开发区管委会讨论批准,一次性拨付资金给申报单位。对于申请科技专项奖励基金的企业,可由企业向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报送科技专项奖励基金申报表并附相关证书及资料(表格附后),由开发区科技专项奖励基金评审小组按申请条件对申报单位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项目,报开发区管委会讨论批准,一次性拨付资金给申报单位。企业获得科技专项奖励基金后,应当全额奖励给对项目有较大贡献的管理人员和参与人员,并且将获奖名单加盖公章后,返回给产业发展基金办公室备案。第六条管理机构及职责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办公室下设产业结构调整基金评审小组、科技专项奖励基金评审小组,分别负责受理各类基金评审等工作。第七条附则1、产业发展基金预算初定为每年300万元,以后根据情况,逐年调整,其中产业结构调整基金为重点。2、企业获得开发区其它同类奖励(资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资助)。第八条应用解释本办法由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九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星火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基金项目申报表申请单位情况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性质企业基本情况总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资产负债率销售收入税后利润税收创汇项目情况项目名称行业名称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项目总投资单位土地面积产出项目概述:申请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评审小组意见年月日管委会审批意见年月日法人代表(签字)星火开发区科技专项奖励基金申报表申请单位情况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性质企业基本情况总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资产负债率销售收入税后利润税收创汇申请事项申请理由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项目情况:申请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评审小组意见年月日管委会审批意见年月日法人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