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教案样例【范例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校外培训机构教案样例【范例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校外培训机构办理办学许可证流程【第一篇】校外培训机构办理办学许可证流程一、筹设申请筹设批准书,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部门的预先核名通知书。(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民政局办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工商局办理)2.消防验审相关文书。(填写由教育、城建、消防、卫生四部门审查的《**县校外培训机构申办审查表》,办学场所在300平米以上的,同时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3.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培训规模、培训层次、培训形式、培训条件、各项管理制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管理人员与师资队伍等情况。4.举办者证明材料。举办者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与未列入失信名单的证明材料(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5.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的,需提交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同意筹设的,由**县教体局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县教体局将当面说明其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二、正式设立申请正式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向教体局提交下列材料:1.筹设批准书(教体局出具)。2.正式设立申请(同时报告筹设情况)。3.培训机构章程、拟任首届理(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建筑平面图、各功能室的分布图,设施、设备配置情况说明。5.培训机构拟任校长、教师、会计、安全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6.校外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章程。7.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等。8.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9.向学员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10**省社会力量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三、颁发证照经教体局审查符合办学条件并达到设置标准的,依法审批正式批复设立。同时,依据《**省校外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颁发办学许可证。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到登记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手续(选择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选择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民政局办理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法人登记与税务登记等完成后,方可正式开展培训活动。两会代表谈如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第二篇】两会代表谈如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是否上培训班,是家长们一直纠结的问题。去吧,孩子累,花费又贵;不去吧,又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然而,一味地攀比报班却导致校外培训市场过热,培训机构无序发展,学生和家长反而不堪重负。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期通过更大的力度、更综合的手段来治理这一长期存在的社会难题。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为何屡禁不止?四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怎样落地?怎样正确地看待校外培训机构,从根本上给校外培训热“降温”,让孩子能高效地学习、符合规律地成长?一起来听听代表委员和专家们怎么说。1治理校外培训机构,重在“规范”坚决关停不合规机构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对不合法、不合规机构坚决关停培训机构热的现实原因,仍然是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优质教育资源稀缺和不均衡分布,导致了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这是新时代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具体体现。政府要在优质均衡上下功夫,秉着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的理念,今后要把更多的资源向薄弱校倾斜,特别是加强薄弱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的整体提升。前不久出台的专项治理通知,为治理培训机构乱象下了一剂猛药,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下一步要加快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培训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于类似不合法、不合规,尤其是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有关部门一定要联合起来,坚决关停。南昌师范学院教育评估院院长、教授叶存洪: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该补证照的补证照,该收缩其营业范围的收缩其营业范围,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和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参与的省、市、县三级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布“白名单”“黑名单”,并可实现网上查询,让那些有安全隐患、无资质、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没有市场;要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将治理成果加以固化;要持久发力,形成长效机制,一抓到底。校外培训不能是教育秩序的干扰者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建立长效机制,打好组合拳合规的课外培训是对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是应该大力支持的。但在市场急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种种违规乱象,有关部门一定要及时出手治理,这既能保护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也能更好地引导市场健康发展。治理培训机构乱象不能一阵风,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打好组合拳。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陈国治:让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产生校外培训种种无序和违背规律的各种乱象的一个重要根源,是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明里暗里的条件要求。真正切断这一关联,才是釜底抽薪之策。中小学校和教师做好学校教育的本职工作,也是为校外培训降温的重要支持行动。学校及其从业者(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性质上的差异,角色不容混淆。专项治理工作要使其(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而不是教育秩序的干扰者。在严格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过程中,针对实际存在的学科学习差异化多样化需求,发挥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有益补充”同时,应当出台鼓励中小学校这支教育“正规军”主动有效供给的激励政策措施和经费筹措方案。北京市门头沟区京师实验小学校长乔锦忠:校外培训机构应定位于提供特长教育课外辅导机构是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的补充,主要应定位于提供特长教育。正规的学历教育,还是应该由公立和私立学校来提供。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学校都应该是非营利机构,一旦市场化,教育就会失去利他性,其最为重要的道德教育就可能被忽略。教育改革需要政府建立更高层次的工作机制,统筹教育与相关机构一起来完成。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国土资源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等牵涉到企业、社会机构,人事、经费、规划和土地等部门支持,才有可能解决一些宏观环境带给教育的问题。2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从这四方面入手!加强资质管理和审核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胡卫: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审核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这些问题,首先要加强责任监管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审核,通过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使其健康有序发展。教育主管部门应每年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和补习场所进行年审和评估,年检和抽查结果要在报刊、网站上公示。同时,辅导机构新聘老师需到教育部门备案。加强事前许可、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办学的单位和个人。应对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等实行备案制,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骗取钱财的应坚决取缔。强制推行保证金制度,防范风险。要强化自律,不断完善机构建设。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特别是要保证有资质、有良好素质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辅导老师。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相关协会或组织。建立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训市场有序竞争。教育、人社、工商等部门要督促、监察校外培训机构遵循教育规律,以质量求生存,处理好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关系,改善培训品质。突破应试教育的桎梏,明晰培训目标和规格。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年检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规范管理,正确引导校外培训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加强对民办教师门槛的审查及培训建议加强对民办教师门槛的审查及入职后的培训,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各学段教学标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制定培训机构教师准入标准。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聘用的底线,对受聘教师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等方面的要求,新入职教师还必须接受相应的职前培训,要通过能力合格的资格认证。杜绝超前教育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教育培训机构应严格自律,杜绝超前教育随着各种类型的民办教育机构大量涌现和快速发展,民办教育行业也出现了急功近利、过分注重“应试”、超前教育、加重学生负担等问题,甚至出现举办者卷款而逃的极端现象。面对一些行业问题和乱象,在国家加强监管的同时,教育培训机构自身更应该严格自律,不断进行反思和改进。孩子的成长应该像浇灌一棵树一样,等待它开枝散叶,而不是不断地用化肥来催生,催熟的树虽然长大了,但很可能是病态的。全国人大代表、宿州市宿城一中副校长刘秀云:防止教育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相关部门要对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加强审核,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防止教育培训机构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对有违师德、参与校外培训的在职教师,要坚决查处并严肃处理;建立教育培训机构“黑名单”制度,公布无资质和存在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并予以取缔。校内校外共同治理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公办学校及教师不得有参与民办培训机构的行为目前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教育二者是相互孤立的系统,从而出现了培训机构和学校抢时间、抢资源的局面。未来的教育日益走向开放,课外培训机构可以成为能者为师的大教育时代课程资源的提供方,甚至成为学校的课程外包公司。无论任何形式,公办学校及教师都不得有参与民办培训机构的行为。一旦参与其中,教师必须脱离公办身份,学校应当被严肃处理。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大学副校长汪小帆:彻底堵上公办教师兼职培训的口子在规范公办学校特别是公办教师行为的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教师地位,提高教师待遇。要彻底堵上公办教师兼职培训的口子,不能忽略了提高教师收入这个关键点。年初,中央为教师送出“大礼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相信公办教师的地位和待遇都会得到提高,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教委副主任孙惠玲:治理校外培训机构需各部门共同配合四部门联合发文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说明治理不是教育部门一家的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配合。各部门要厘清部门管理职责,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沟通,加强研究,共同面对。义务教育应当对民办中小学和公办中小学在招生上同等对待,均不得允许学校进行招生测试。要畅通监督举报机制,发现举报线索及时查处,将违规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对相关学校以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3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如何长远布局,治标治本?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吴颖惠: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构建监管法律保障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工程,需要多部门参与、需要多管齐下、需要综合治理。此次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的“负面清单”制度和联合监管机制便是一种态度。要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构建监管法律保障。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要构建质量评估体系,明确监管标准。建立“信誉公示制度”“负面清单制度”,便于社会监督,严格规范和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良性发展。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研制专业标准及认证考评体系。研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资格标准,建立教师资格认证机制,同时加强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师的专业化培训。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中心副主任王凯:统筹布局营造校外培训良性生态统筹规划是减负取得长久成效的关键要素,但长期以来,培训机构基本都是交由市场运作,在法律不细、行规不明的情况下,因为溢出了政府的整体规划,培训机构未与学校进行统筹布局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