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通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2022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通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2020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第一篇】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制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项目推进方案。一、目标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个一个支部提升、一个一个阵地巩固,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二、创建内容(一)规范基本设置。设置合理、隶属明确、运转有效,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探索在自然村和社区网格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二)建设基本队伍。突出政治标准,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实施“一嘎查村(社区)班子一名大学生计划”,规范经常性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落实基本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职责明确,运转顺畅。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党费收缴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四)完善基本保障。加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嘎查村、社区、园区等领域党组织要按照“五个三”要求,完善党群服务中心(站)建设。落实并用好返还相关领域党支部党费。(五)发挥基本作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七项职责和八项基本任务。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六)争创“最强党支部”。在全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署,对照“政治功能强、队伍建设强、组织生活强、作用发挥强、群众工作强”标准,争创“最强党支部”。(七)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把软弱涣散党组织纳入党建联合体,开展联建联学联做联查联改,集中力量实施整顿转化,推动软弱涣散党支部动态“清零”。各旗县区、各市委直属党(工)委要结合各领域党支部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创建标准和“最强党支部”标准。三、方法步骤(一)调研摸底。全面了解掌握所属党支部建设情况,综合研判,分类排队,提出年度创建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具体安排和责任主体。(二)全面自创。党支部对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找不足、补短板、促提升,全面开展自创。上级党(工)委加强指导,通过开展集中建设,推动党支部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三)考评验收。党支部自评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后,按照“支部申请—基层党(工)委考评—旗县区委组织部、市委直属党(工)委验收”的程序开展考评验收。上级党组织要综合采取组织评定、党员评议、群众评判、社会评价的“四评”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作出综合评价。(四)逐级申报。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党支部,逐级向上一级党组织申报评定“最强党支部”。四、管理机制(一)建立评先评优的导向机制。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党支部及其所属党员、党务工作者,方可参评上级党组织开展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党内表彰,被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应当予以优先推荐。党支部及所属党员参评自治区党委以上党内表彰项目,党支部至少应当被旗县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和争创“最强党支部”推进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苏木乡镇、街道等基层党(工)委书记在提拔使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二)建立待遇保障的激励机制。所在嘎查村、社区党支部或所辖党支部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可适当发放一次性专项绩效奖励;被旗县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应按照嘎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现行年待遇报酬总额的10%发放一次性专项绩效奖励。嘎查村、社区、高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支部被旗县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在外派学习、挂职锻炼、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被旗县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可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予以优先推荐。(三)建立经费保障的倾斜机制。各级党组织应通过本级管理党费预算、党建活动经费支持和党组织工作经费单列等渠道,对创建工作予以经费保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在一般保障标准基础上,可适当上浮予以倾斜;被旗县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在本地区单位党支部的一般保障标准基础上,上浮30%予以倾斜;被市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由市委组织部适当进行一次性奖补,用于支持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四)建立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和“最强党支部”建设应保持持续性、动态性。被评定的党支部任期届满,应当开展新一轮建设;党支部组织隶属关系等调整,应当做好接续建设;党支部出现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情形时,应当取消评定及相关待遇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对动态调整周期进行合理安排。五、组织领导1.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2.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3.各级党(工)委组织(政工)部门要经常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党建联合体作用,推动党员共管、活动共搞、资源共享、难题共解,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4.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纳入巡察工作范围,采取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情况进行巡察监督。5.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进行约谈。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2020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第二篇】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扎实推进公司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全面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支部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公司党组要求以及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结合基层创新实践,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公司党建工作对标管理年目标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实施党支部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管理、信息台账和活动阵地“五个标准化”,切实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障。二、工作任务从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管理、信息台账和活动阵地五个方面,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促进支部基础管理更加规范、活动开展更加有序。(一)组织建设标准化1.支部设置坚持党的组织与行政机构同步设置,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部门或其它内设机构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应与邻近或业务相近的单位党员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开展工作。外出执行临时性任务、参加短期学习或被抽调参加临时性机构工作时间超过1个月,或新建立的机构暂时不具备选举条件,且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应成立临时党支部。坚持党的工作与行政工作同步开展,党支部工作年度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2.支委设置按照“应设必设”要求,党员人数超过7人的,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委员人数为单数。支部委员会一般应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青)工委员等,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优势互补,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3.支部委员、书记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届满按时改选。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任期内,委员如有缺额,由党员大会及时补选。新任职基层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4.支部书记配备规范支部书记配备,定员100人及以上的省公司业务支撑与实施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地(市)及县公司业务支撑与实施机构的行政、党组织负责人须交叉分设。明确党支部书记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职数职级和任职资格,坚持把最优秀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并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及时调整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5.党小组设置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党员人数较多、工作相对分散的党支部,可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党员,同时应选举党小组长1人。党员数量较少的党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二)组织生活标准化1.会议制度(1)支部党员大会频次: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开展集中学习;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置党员;听取支部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2)支部委员会会议频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内容: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3)党小组会议频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内容: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2.党课制度(1)保证次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党课次数。(2)明确内容。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3)书记带头。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3.主题党日制度(1)固化党日时间。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可与“三会一课”结合进行。(2)明确参与对象。参与对象为本支部(党小组)所有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3)确定党日形式。每次活动明确一个主题,采取集中讨论、主题实践、基地教学或者视频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就全面工作进行一次汇报。支委会或支部书记每年年终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5.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必须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前要听取意见、谈心交心,会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年就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开展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规范评议程序。按照个人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