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精编政府六五普法自查报告总结最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全乡群众共同参与的格局,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政府六五普法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政府六五普法自查报告1自2011年“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局认真开展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坚持依法理财,扎实推进财政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开创了财政法制工作新局面。根据略治县办发〔20_〕3号关于召开“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力,认真开展了自查自验,现将“六五”普法中期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完善我局历来注重财政普法工作,不断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经常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难题,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了财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略阳县财政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从组织形式上切实加强了财政“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二)根据《略阳县普法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略阳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期间财政部门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廊清了财政普法工作的总体构架,确保财政部门“六五”普法工作按步推进、有序开展;(三)将年度普法和依法理财工作纳入财政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县局和各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分别签订《20_年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有效把普法与财政业务有机结合在一起,做到了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上述体制机制的建立为财政部门强力、有序、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二、责任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到位。为防止财政普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虚于应付等问题的出现,我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六五”普法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形成了法制宣传教育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1、指定牵头科室。县局监察科负责全县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定财政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各项法制工作制度;2、落实工作责任。信息科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整个财政宣传工作中,与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联系和协调,做好财政局门户网站法制宣传教育栏目的建设工作。干部培训中心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做好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工作。监察科负责财政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加强财政干部廉洁从政和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会计科负责对全县的财会人员进行财务会计继续教育,普及《会计法》等财务会计法律制度。3、通力协作配合。局属各单位及机关科室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专业法的宣传普及,负责对所联系的各预算部门、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三、强化督导,各项工作有序推进。1、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机制,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力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督办,通过查资料、查档案、查文件、查计划、查落实、查结果等“六查”保障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认真落实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了各项普法工作顺利开展。2、健全工作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需要,我局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清查,采取废、改、留、建的办法,先后建立和修订了《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制度》、《财政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测试、考试制度》、《干部培训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应诉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等118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各项财政管理工作,特别是普法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3、工作成效明显。自“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广泛开展财政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全面完成了普法工作各项任务,从未发生一起财政执法过错,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班子成员中无违法案件,财政依法管理能力切实得到了加强。我局既是经济管理部门,又是行政执法部门,财政普法、学法、用法、执法责任繁重,工作要求高,我局办公用房由于地震灾害至今尚未恢复,现有场地环境根本不能满足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需要,部分普法工作推进滞后。我局将以这次督导检查为动力,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夯实工作责任,狠抓薄弱环节,强力推动落实,确保财政普法教育活动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取得真正、扎实、有效的新成果。政府六五普法自查报告相关文章:1.2.3.4.5.政府六五普法自查报告2市司法局:我局“_”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做到了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日常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_”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宜司法发〔_〕7号)要求,对照检查验收标准,现将我局开展“_”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普法工作责任明确、保障有力(一)主要领导重视,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我局局建立了“_”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法律七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勤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分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审计师邓维莲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并明确了机构、人员的工作职责。把推进依法治市、普法和依法治理纳入了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二)制定并下发了本行业、本单位“_”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及时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制定了“_”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_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了《_市普法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_年-_年)》、《_市审计局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推进“法律七进”及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进“谁执法谁普法”中长期规划》,把推进依法治市纳入全市审计发展规划,不断加强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三)及时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法治宣传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局依据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变动情况,及时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调整。目前,全市有专(兼)职法治(审理)人员28人,均有相应的工作场地、办公设施,配备有照像机、电脑等法治宣传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局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及时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有据可查。我局订购了《法治宣传挂图》、《中国财经法审计规选编》、《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现代审计》等法治宣传学习资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市审计机关每年投入的法治专项资金超过130万元。(五)建立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奖惩激励等制度,有效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科学发展。建立了《_市审计局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市“一岗双责”工作制度》、《_市审计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度》、《_市审计局统筹推进“法律七进”暨法治示范机关创建实施活动计划》、《_市审计局法治工作监督考核检查办法》,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及全体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科学发展。(六)普法工作台帐建立健全报表制度。建立了《_市审计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度》,明确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建立普法工作台账。现已建立有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学法记录、党组(行政)会议会前学法记录、推进“法律七进”记录、重大业务会议记录等台账。(七)普法资料和文件分类归档及时,管理规范。政策法规科指定专人负责普法资料和文件分类归档,普法图片、信息、讲稿、实物等归档及时,管理规范。二、普法教育内容重点突出(一)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全市审计人员走上街头,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以宪法宣传为核心,向往来群众宣传普及宪法基本知识;结合工作实际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群众发放了法制漫画及宣传挂图等,促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法治环境。(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执法与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相结合积极开展专业法普法宣传教育。我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通过审计项目见面会,审计情况交流会,专项审计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向被审计单位领导、财会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提高广大财会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利用专业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节点时点,开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_年我局按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向特约审计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财会人员宣讲了审计法律法规。三、普法教育对象重点明确(一)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补充、完善了《_市审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主要采取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进行。全年党组会会前学法不少于6次、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不少于24次。会前学法时间每次不少于20分钟。全年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学法成绩如实填入干部年度学法登记档案。每年度,我局领导干部参加法治专题讲座、专题学法次数均在10次以上,学法时间均超过了40个学时。(二)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了《_市审计局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市“一岗双责”工作制度》《_市审计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度》。局党组明确把能不能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根据功能结构模型倡导在区县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验的成员。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区(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制定了《_市审计局审计人员执法教育培训制度》,规定新进入审计机关的执法人员进行10天法律法规初任培训。晋升科组领导职务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每一名审计执法人员每年业务培训不少于10天,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将审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实绩量化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先进人员进行表彰,局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法治工作滞后的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不到位的,由局党组采取组织措施。每年度,我局执法人员学法时间均超过了40个学时。(四)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我局每年组织全体审计干部集中学习培训,重点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培训后开展审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及评先评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