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信贷报表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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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信贷报表考核办法为规范我行信贷报表的报送,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各类信贷数据,加强信贷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营业部、各一类支行、直属支行(以下简称各分支机构)。二、考核范围:各分支机构向总部信贷管理部报送的各类信贷报表,即:贷款质量状况变动月报表一、贷款质量状况变动月报表二、新增贷款明细表、收回贷款明细表、贷款质量状况变动月报表补充表一、贷款质量状况变动月报表补充表二、贷款质量状况变动月报表补充表三、贷款质量状况表、贷款台账、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汇总表、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明细表、房地产存贷款月报表、个人住房贷款情况月报表、经济适用房月报表、房地产信贷资产质量情况月报表、消费、封闭贷款情况季报表、国有企业改制悬空逃废债务情况调查表(半年报)、非国有企业改制悬空逃废债务情况调查表(半年报)、企业欠息情况调查统计表(半年报)、再贴现及相关数据统计月报表(前进支行报送)、贴现及再贴现月报表(前进支行报送)、试点企业商业汇票月报表(营业部、和平北路支行报送)、试点企业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营业部、和平北路支行报送)23种报表及“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各类信贷业务数据的上报、录入。三、报表报送要求:(一)上述所列23种报表中,月报表须在次月第2日上午1:00之前送至总部信贷管理部(遇节假日顺延);季报表须在季后第3日之前送至总部信贷管理部(遇节假日顺延);半年报须在每年1月3日、7月3日前送至总部信贷管理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各类信贷数据的上报不得超过业务发生日的次日中午12:00。(二)报表数据须准确、完整。(三)报表签章须齐全。四、考核办法:(一)各分支机构基础分值为100分,凡未按要求编制、报送信贷报表和数据的,视情况扣去相应分值。扣分办法如下: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表的,扣5分;2、报表中数据统计错误的,错一个扣5分;3、漏报或未报报表的,一张报表扣10分;4、报表签章不齐全的,少一个扣3分;(二)上述各类报表采取按月考核、按季通报的方法,即对各分支机构每月报送的报表进行评分考核,每一季度将考核情况通报一次。五、处罚办法:凡在季度通报中分值未达到分的分支机构,自通报下发之日起,总部信贷管理部停止受理该分支机构上报的所有信贷业务,直至其信贷报表报送情况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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