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用机理与政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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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用机理与政策选择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用机理与政策选择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目的。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而言,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之路究竟该如何走,既无历史经验可循,世界范围内也尚无先例可鉴。从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共同富裕发展规律看,只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共同富裕才能充分实现。恩格斯指出:“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尽管共同富裕的最终实现由多种因素决定,但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才是其中之关键。我国从摆脱贫困到实现全面小康的实践也表明,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论是过去还是未来一个时期,都将是实现农民致富的根本出路。当前,我国农村一系列重大改革纵深推进,新技术不断向农村渗透,作为农村产业体系、组织方式的重要突破和创新,产业融合已经成为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路径,必然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将重点阐述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突出障碍与政策措施。一、问题提出与研究回顾共同富裕的研究已经不是一个新话题,但不同时代、不同阶段的研究侧重点不同。学界普遍认为,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收入差距。其中,收入差距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城乡收入差距。关于城乡收入差距的形成原因,多数学者认为是城乡部门之间劳动生产率的差异所致。针对城乡收入差距快速扩大现象,不少学者从城市偏向政策角度进行了解释。陆铭、陈钊认为,中国持续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与地方政府实施的带有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有关。蔡昉、杨涛则将城市倾向政策进一步归纳为政府对生产要素市场的各种干预和实施有利于城市的直接转移项目。林光彬则认为,中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是社会等级秩序格局、失衡的财富与收入分配格局、资源的流动性障碍格局与市场等级化格局等社会安排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些观点具有很好的解释力和启发性。一个典型事实是,自2004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强农富农政策,过去城市偏向的制度性扭曲已经得到明显改变,农民收入也随之实现了持续增长,城乡收入比逐年缩小,但收入绝对差距并没有从根本上缩小。2020年,我国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为1∶2.56;收入绝对差距为26703元,较2013年增加了9665.6元(图1)。就此看,继续矫正城市偏向政策所形成的收入缩小差距效应,已经很难对城乡收入差距格局产生根本性影响。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需要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转变、城乡关系调整以及新的技术条件,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问题上进一步破题。当前,我国农民收入结构已经多元化,影响因素也更加复杂,但不同因素在不同时期的增长贡献不同。各界已经形成的普遍共识是,依靠政府大规模补贴来支撑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不断缩窄,事实上也不具有长期可持续性;而工资性收入增长又受整个经济增长中枢下行影响,面临更多挑战,不确定性也在加大;财产性收入虽然有很大潜力,但将潜力转化为对农民收入的实际贡献还有待时日。由此看,在内外部环境复杂变化的背景下,培育农民持续增收新动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仍需要回到解决农业与非农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过低这一本源问题上来。在新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产业融合是提高生产率和竞争力的一种有效的发展模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应该成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抓手。所谓农村产业融合,是指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三次产业有机结合、交叉渗透,最终实现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和供应链优化的动态发展过程,由制度创新、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相互推动所产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积极作用已经引起一些学者的关注,苏毅清等认为,农村产业融合通过农业参与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分工,来汲取第二、第三产业中已经高度发达的相关细分产业的成果使农业获益。李晓龙、冉光和研究发现,农村产业融合不仅存在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直接效应,而且通过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加速城镇化两个间接途径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总体看,产业融合是农村经济新变量,它促进农业功能拓展和价值提升,对农民就业和收入产生了重要影响。这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同,但对于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机理还没有进行系统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化。二、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城乡人力资本积累水平、技术进步率等是城乡收入差距形成和扩大的根源。本文尝试从农村资本要素投入、技术效率提升、组织模式创新等3个方面,阐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升,进而带动农民收入增长、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一)产业融合、资本积累与农民创富能力提升资本积累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对农业农村发展亦是如此。这一论点目前已经得到众多实证研究的支持,如李谷成等利用Griliches生产函数对我国农业增长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在劳动力转移和人地关系未获根本性改善的条件下,资本积累及其深化与制度创新是转型期农业增长的重要动力。长期以来,由于城市偏向政策的实施,我国农村资金长期净流出,直接影响到农村投资和资本积累。城乡之间资本积累水平逐渐拉大,成为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重要原因,而这又进一步弱化了对农民教育投资的激励,影响到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从实践看,这一循环困境由于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和深化得到一定程度改善。近年来,受政策调整和制度改革的激励,农村产业融合催生的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农业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资本回报率,开始吸引越来越多的工商资本下乡。资本“回流”或下乡,不仅促进了农村物质资本积累,对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也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为资本带动人才流动产生的知识扩散效应、企业家创业的示范带动效应以及产业投资的知识溢出效应。大量返乡下乡人群依托产业融合创业创新,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引入农业;同时,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通过“干中学”提升知识和技能,农村人力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高了农民整体创富能力。由此看来,产业融合带动的农村人力资本水平提升,将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产生重要深远影响。(二)产业融合、技术进步与农业劳动生产率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会带来农民收入的提高,并可能形成新一轮农业增长的源泉。对缩小城乡差距而言,提高农业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是至关重要的。从影响农业劳动生产率的诸因素看,技术进步发挥着决定性作用。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在其经典著作《改造传统农业》中指出,传统农业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是一种长期停滞的农业形态,原因在于农业技术长期停滞和生产要素长期得不到更新。从我国小农经济演进过程看,农业技术水平低下或技术进步停滞导致农业增长十分缓慢。当前,建立在现代自然科学基础上的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和推广,使农业“低水平均衡”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从农村产业融合和技术进步的协同关系看,产业融合源于技术进步,同时其深化发展又促进了技术的创新和扩散。农业生产、服务、加工、流通和营销等环节的融通发展以及功能拓展,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新的平台和场景。同时,产业融合促进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资源、知识和信息的流动与共享,降低了技术创新成本和不确定性,提高了技术创新能力和效率。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等依托产业链整合能力,加强技术融合与集成应用,并推动新技术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的传播与扩散,促进了技术应用深化,进而推动乡村产业效率和价值的提升。(三)产业融合、组织创新与集体增收能力提升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蕴含加强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的要求。实证研究发现,治理能力与经济产出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农村治理能力能够显著正向影响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人口向城市持续流动和农民群体的不断分化,不少地区农村社会网络呈现松散化趋势,村庄生产生活共同体概念逐步淡化,地方基层政府和组织服务动员能力弱化,村集体管理和服务能力不足,陷入“集体行动困境”,亟须加强农村组织创新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就提升农民集体行动能力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产业融合不仅是农村生产方式的重要变革,一定程度上也重构了乡村社会资本,赋予农村经济社会组织发展新动能,进而带来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在农村产业融合过程中,各类融合主体因利益联合或合作,不仅形成了新的治理共同体,提升了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同时也提高了村级组织的主体性功能,增强了农村集体创富能力。在xx、xx等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工商企业,或与工商企业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和联农带农能力的提升,不仅激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有效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使财产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四)产业融合、利益分配与农民收入增长利益分配是“三农”问题的关键议题之一,而如何有效保障农民权益和合理利益又是其中之关键。对实现农民共同富裕而言,健全的利益分配机制在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从乡村发展实践看,一些不以农民为主体、将农民利益边缘化的改革和创新往往不具有持续性;相反,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往往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农村产业融合作为农业组织方式和形态的重要创新,其发展活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的参与程度和利益分享水平。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些地区的农村产业融合实践已经展现出保障农民权益和收入的积极作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了新市场的开辟和新市场结构的塑造,提升了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水平,推动了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提升,做大了“蛋糕”,让农民通过农产品的稳定销售实现增收,或者通过流转获租金、打工挣薪金、经营赚现金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同时,在农村产业融合过程中,一些新的利益联结模式逐步形成并持续创新,如企农契约型、利益分红型、股份合作型合作等,又为农民参与产业链增值收益分配提供了载体。保底收购+二次分配、农民入股+保底分红、固定租金+企业就业+农民养老金等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成为产业共同体的主体力量并分享到更多的增值收益。三、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效果检视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践中,一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产业链技术创新、集体经济组织再造,推动了农村要素配置效率、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带来积极效果。此部分仅选取典型案例进行阐述。(一)“反向定制”模式带动农业产业化模式创新我国是一个以小农户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农业大国,小农户在未来一个时期仍是主要的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化是小农经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发轫于20世纪90年代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已经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但客观而言,传统以订单农业为代表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长期面临契约信用风险等困扰,同时,这种主要侧重于生产端的组织模式,也越来越难以适应多样化、分层化的消费需求变化。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消费不断升级,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渗透应用带来农产品供需匹配模式的深刻变化,反向定制成为农产品供应链变革的重要趋势。一些大型电商企业基于消费者需求,通过供应链反向定制,倒逼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精细化加工,从而对农业产业链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了从“能生产什么卖什么”向“需要什么生产什么”的转变。反向定制成为农业产业化的创新模式,带动了农业产业链升级和农民增收。与传统产业化经营依靠政府行政推动不同,这种供应链反向整合模式,实现了供给与需求的高效适配,是市场需求驱动的结果,展现出较强活力。例如,某大型电商企业依托“农地云拼”等技术创新体系,带动农产品大规模上行,2019年直连超过1200万人,农(副)产品成交总额达到1364亿元,累计带动脱贫人数超百万。(二)产业链整合促进全链条技术扩散我国农业过去数十年取得的辉煌成就,离不开农业技术进步的突出贡献。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出路依然在科技,科技创新的方向在全产业链系统集成创新。不可否认的是,不论相对于国外农业科技创新水平,还是适应国内农业发展变化需求,我国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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