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讲话稿材料(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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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讲话稿材料(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住建部讲话稿材料(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住建部解读1住建部解读意见棚户区将扩大优惠政策范围2013-07-1708:47:05转发到微博(1)有0人参与手机看新闻住建部日前对《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扩大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住建部表示,按照现行政策并结合《意见》的规定,各类棚户区改造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二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项目;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三是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行政策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用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住建部[全文]2住建部:房屋征收按市价评估补偿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公布实施后,住建部昨天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其中规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住建部表示,2003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选定机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签订合同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实地评估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公示解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交付报告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申请复核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鉴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变化1评估价格完全依照市场2003年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昨天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此进行了细化。“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解读在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对房屋价值的评估,已经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发布的“指导价”,而是完全按照市场交易的价格。对此,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昨日表示,这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要求一致。“《条例》中,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是征收的主体,那么对于房屋价值的判断,就应该采用第三方独立的判断才能公平。即便是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价值,但如果政府还是设定一个指导价的话,就不能体现第三方的独立判断。所以,这是一个立法方面的进步,征收的成本更加向市场靠拢。”变化2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而在昨天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至于评估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办法》表示,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解读陈志表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一个指导思想,就是不能强行征收,要保证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由被征收人来选定评估机构,取消了政府指定评估机构的权力,这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也尊重了被征收人的权利。不过他认为,选定评估机构的办法,还需细化。“比如要拆一条街,那会涉及很多户,每一户都有自己的想法,但评估机构只能确定一家,如何协调就是一个问题。即便投票,也需要细化操作办法。可以想一下,现在一个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投票都那么难,更何况涉及人员更多、利益更大的房屋征收。”变化3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的方法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解读陈志认为,过去,在房屋拆迁的补偿中,体现的主要是房屋的价值。但这其中,土地的价值也很大。而新的条例中,对于土地的价值有了更多的体现。“比如,在王府井地区征收,可能这个地段的土地在征收后,要开发成商业,将来获得的利益很大。但如果仅按市场比较法,可能体现得不明显。那么可以假设它在征收后,将来开发项目,会取得多少收益。按照假设计算出的收益,来衡量应该补偿给被征收人的那部分。”北京情况北京拆迁补偿已参照市场价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正在制订具体的征收指导意见,将在近期出台。据了解,目前北京房屋征收政策,在很多方面已经和国家的新要求一致。2009年,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并在当年4月的西城区西长安街拆迁中,首次试点根据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补偿基础价格定为万/建筑平米。拆迁补偿大事记1991年1月拆迁服从城建需要国务院公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2001年6月拆迁管理条例修订鉴于原《条例》存在“补偿标准过低、强制拆迁的规定不明晰”等问题,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年11月起施行。2003年12月房屋拆迁进行估价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对房屋拆迁过程中评估机构的选定、拆迁房价的评定等问题作出了规定。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建议审查拆迁条例城市拆迁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北京大学五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要求对《拆迁管理条例》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建议国务院对其进行修改。2011年1月行政强拆退出历史国务院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行政强拆退出历史。2011年6月征收评估用新办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国家住建部3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来曲阜市污水处理厂检查指导治污迎淮工作2月12日上午,国家住建部李胜海处长、省住建厅城建处副处长孙志武、科长王冠等来曲阜市污水处理厂检查指导治污迎淮工作,济宁市住建委副主任仲爱华、城建科科长杜中典、济宁市迎淮办王伟、薛红梅、曲阜市住建局副局长高建斌、市污水处理厂厂长李新国等陪同检查。指导组听取了该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生产运行、进出水水质及中水回用工程。指导组充分肯定了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市污水处理厂中控室、化验室等一些重要部门中的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组强调,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迎查工作已到了冲刺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务必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工作方案,创新思路,真抓实干,逐一加以解决,打造亮点,确保在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中不丢分、不失分、得高分,实现“确保第一名、夺取五连冠”的工作目标,全力全速推进治污迎淮工作,坚决打好治污迎淮攻坚战。(曲阜市指挥部孔令华李凡明)住建部4住建部:此次调控不同08和11年中央再不管地方要乱宏观经济北国网-半岛晨报2014-05-2507:30住建部密集调研地方楼市下滑程度全国楼市库存激增、部分城市大幅降价引发高层关注全国楼市库存激增、部分城市大幅降价的市场表现,引发了中央层面的关注。日前住建部兵分几路密集调研地方楼市,实地了解房地产市场下滑程度,并集中在5月24日向国务院高层汇报工作。紧急摸底地方楼市“此次住建部的调研除了有部里自己的例行调研任务之外,也是出于中央的要求。”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中央层面对楼市的关注度很高,因此要求住建部将目前市场波动较为明显、政策有所调整的城市情况摸底汇总上来。”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早在今年4月底、5月初的时候,住建部的司局级官员就去个别城市了解过情况,近期由于市场变化比较快,舆论压力也相对较大,因此住建部再度赴各地调研,摸底市场情况。“这次选取的城市,主要是一线城市、二线重点城市以及热点区域中的三线城市,这些城市的楼市波动具有代表性,有的城市政策上也存在一些调整。”该人士告诉记者,除了珠三角区域,还有长三角区域的浙江、江苏等库存较严重的省份。以住建部在珠三角区域的调研来看,此次参与广州座谈会的有7个代表城市,包括惠州、肇庆、韶关、珠海、佛山、中山、广州,其中佛山高明区已暗中救市。上述参与广州座谈会的政府人士透露,政府目前重视成交量能不能提升。有了成交,开发商资金可回笼,投资不会受太大影响,经济就不会出现严重问题。如今令政府头疼的是,如何消化供应过剩问题。指明调控方向“中央再不派人来,地方真要乱套了。”上述参与广州座谈会的政府人士表示,由于中央一直保持沉默,地方感到很困惑,由于摸不清中央的态度,多地只能偷偷救市,手段也是五花八门。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住建部人士确认,除北上广深之外,其他城市的限购政策可以自行调节,尤其是库存过大的地方,但不会明确发文。上述参会人士告诉记者,在座谈会上住建部官员专门提及此事,发表此言论的是原住建部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目前已退休,不能代表住建部的声音。该人士还透露,住建部官员在座谈会上表示,地方确实有自主调控的权利;但是不能把是否放松限购当做刺激楼市、谋求短期经济增长的手段;需从面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角度,从公共服务配套的完善、新型城镇化的推进等几个方面来解决楼市泡沫软着陆的问题。“有些中心城市,住房仍是稀缺资源,暂时不能放松限购。谈及佛山救市行为时,住建部官员在座谈会上说,‘佛山自作主张放松限购,这是它的权利,但政府将来能担得起责任吗?’”上述人士告诉记者。“住建部官员在座谈会上强调,不能因有关房地产调整将影响到地方财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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