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现场指挥部ZHB-GCB-CXWJ-004第1页共4页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为了给工程施工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工程建设中各单位都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创造出一个“设备干净、工地整洁、规范严明、秩序井然、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树立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形象,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奖惩制度。1奖励1.1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实现江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业主将按有关规定,对承包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1.2有下列表现之一单位和个人,业主可给予适当奖励:1.2.1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1.2.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2惩处2.1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有安全目标责任书上所列事故,将按责任书上内容进行考核。2.2承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机构不健全,三级网络组织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处罚承包单位1000元。2.3承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及文明生产活动,按时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执行情况,并作好记录。对活动组织不力,活动内容不作登记的行为,每发现一项处罚200元。2.4安全文明工作不重视,办事拖延或办事不力,对交办的相关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处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2.5作业区的施工警戒、施工公告、安全纪律牌、安全警告标志等不完善而组织施工,处1000元罚款。2.6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施工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每人处100元罚款,将安全帽当凳子坐,每人处200元罚款。2.7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米,未使用安全带,或未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者,罚款100元/人次。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现场指挥部ZHB-GCB-CXWJ-004第2页共4页2.8施工作业中使用单跳板或跳板不固定,使用不合格跳板等,处责任单位200元罚款。2.9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者,罚款200元。2.10长发未盘在帽内、穿拖鞋、高跟鞋、短裤等不按规定着装者进入现场,罚款100元。2.11在施工现场无证及违章驾驶机动车、起重机、行车、升降机等,罚款500元。2.12施工生产区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的,行驶中装载物料撒落影响环境,行驶中长时间、频繁使用喇叭者,罚款200元。施工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在禁停路线乱停放等,处100-200元罚款。2.13施工承包商职工、外包工、民工、临时工未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规》考试、未办理许可手续而上岗者,罚款100元。2.14无故擅自动用消防设备、设施,罚款100元。2.15施工机械无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罚款1000元/台.套。2.16现场水、电、通讯、氧乙炔胶管等乱拉、乱接者,罚款100-500元。2.17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无特殊安全措施,罚款5000元。不按施工方案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处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2.18平台周边、大型设备预留孔四周无栏杆、标志,在2米及以上的施工通道、斜梯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立网或平网,处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2.19设备安装过程中,平台、步道防护栏应同时施工,或增设临时栏杆,否则按每缺一处,处责任单位500元罚款。2.20凭借防护栏杆、脚手架起吊重物,处100-300元罚款。2.21危险施工作业现场无安全监护或监护人脱岗从事其它工作,处200元罚款。2.22材料、设备不分类堆放,标志不清,堆场积水,堆码设备不垫平整,无消防设施等,处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2.23在厂区永久公路上开施工道口不申报,处责任单位1000元罚款。2.24施工现场有坑洼积水,施工便道不按审批方案完善,处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2.25断道施工不申报,处500元罚款。2.26大型车辆、机械在厂区永久公路上行驶不采取措施,压坏硬化路面及边沟,处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现场指挥部ZHB-GCB-CXWJ-004第3页共4页2000元罚款,并承担经济损失。2.27在禁烟区内吸烟,每人按200元罚款,禁烟区发现有烟头按每个50元处罚。2.28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根丢弃的焊条或焊条头罚责任单位50元。2.29现场卫生设施不清洁,罚责任单位200元。随地大小便者罚200元,随意乱扔、乱倒垃圾者罚款100元。2.30施工作业区、设备安装场未满足工完料尽场地清要求,每处处200-500元罚款。2.31损坏公共设施、财产者罚100-500元,并照价赔偿。2.32所用设备、设施跑、冒、滴、漏,影响环境者罚50-500元。2.33在现场乱停、乱放自行车,乱画、乱张贴等罚100-300元。2.34现场发现酗酒、吵架、斗殴、赌博、寻衅滋事,视其情节轻重处2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交公安机关处罚,受公安机关处罚者驱出现场。2.35清洁责任区不坚持每天清扫,排水沟道不畅通,雨水澄清池不定期清污,清除的淤泥不及时运往弃土场,弃土场弃土乱倒,不及时安排清理、平场等,处500-10000元罚款。2.36损坏交通标志、施工供电线路、公路边沟盖板等处500-1000元罚款。2.37向雨水系统倒垃圾一处罚200-500元,向雨水系统倒油或有害废物一处罚款2000-5000元,造成环保纠纷或事故与处罚一次2-5万元,并承担责任和损失,解决纠纷或事故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2.38无出入证的人员、车辆进入江油电厂生产区,一人(车)次罚款100-300元。2.39无故(或未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参加安全有关会议者,一人罚款100元,迟到一人罚款50元。3因违反安全文明规定施工,造成其它损失由责任方承担。4奖励及处罚由业主、项目监理部各专业部门执行。处罚单由项目监理部及指挥部开出,罚金由承包单位交指挥部财务部,未按期交罚金者,加倍处罚。5安全文明处罚资金,主要用于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方面的奖励和工程建设安全文明委员会组织的活动。6本制度中未罗列出的其它安全规定,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安全监察员和工程项目监理部安全监察员一旦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性质的轻重比照上述条款或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现场指挥部ZHB-GCB-CXWJ-004第4页共4页比照承包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承包单位不得有异议。7本制度中条款与各施工内部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本办法为准。8本制度未尽事宜另行规定。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10本制度由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现场指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