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石化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试行)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大港石化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及国家、地方和中国石油的其它有关规定,为强化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技能和业务知识;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第三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在处罚上,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对员工的奖励项目分为常设项目和非常设项目。常设项目是指经公司批准的有一定评选周期的项目;非常设项目是-2-指经公司批准的一次性奖励项目和对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以及对公司阶段性开展某项工作或活动进行奖励的项目。第五条常设项目由主管部门提出并按照公司专门的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审批;非常设项目由有关单位(处室)提出,人事部门审核,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或由总经理批准。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1、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科研攻关、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者;2、在企业管理、受控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3、在挖潜增效、节能降耗、降低成本、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设备检修及维护、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4、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损失者;5、在参加技术技能竞赛、培训学习、外部比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较大进步者,在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3-6、保护公司财产,发现并举报侵占、盗窃公司财物行为者;同违法违纪现象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7、有其它应当给予奖励情况者。第七条对被授予先进个人、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奖励的员工,颁发证书,并记入员工本人档案。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对员工的处罚有减发或停发奖金、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降级降职、最终警告和解除劳动合同等,减发或停发奖金可以和其它处罚同时使用。第九条对违反五项纪律的处罚。违反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根据情节分为一般违纪、较严重违纪和严重违纪,违纪情况分类标准见附录,违纪情节的定性由公司参照事故分类等标准确定。一般违纪:初次由本单位批评教育,月度业绩奖金按照本单位的考核发放办法考核减发;一年内累计2次停发3个月月度业绩奖金;一年内累计3次按较严重违纪处理。较严重违纪:初次停发4-6个月月度业绩奖金并给予警告处罚;一年内累计2次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罚;一年内累计3次按严重违纪处理。-4-严重违纪:初次给予最终警告,情节特别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最终警告期间再次违纪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十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1、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分类标准见附录。造成一般事故C级以下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停发1-6个月月度业绩奖金处罚;造成一般事故C级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警告及以上处罚;造成一般事故B级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罚;造成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事故的,给予主要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责任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罚。2、造成除上述生产安全事故之外的其它事故的,根据事故的情节和直接经济损失,参照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罚标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者,视情节给予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罚。第十一条对工作失误责任者的处罚。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分为一般损失、较大损失和重大损失,具体分类标准见附录。造成一般损失的停发1个月月度业绩奖金;-5-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罚。对工作失误责任者给予处罚的同时,要求责任者按照公司规定赔偿损失。第十二条对泄露公司机密的处罚。泄露公司商业或技术机密,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按公司保密规定和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条款处理。第十三条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罚。对违纪的党员、干部,国家、地方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另外处理。第十四条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法纪的处罚。对受治安罚款处罚的员工,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对受治安拘留处罚的员工,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罚;对受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或被人民法院宣判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罚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对有其它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参照以上有关条款给予处罚。第十六条警告处罚期为3个月,严重警告处罚期为6个月,降级降职处罚期为1年,最终警告处罚期为1-2年。处罚期内停发奖金。-6-员工警告处罚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严重警告处罚;员工严重警告处罚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级降职处罚;降级降职处罚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最终警告处罚;最终警告处罚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七条对受降级降职处罚的员工,按照岗位(技)工资的动态管理办法执行新的岗位(技)工资。第十八条对初次一般违纪员工的处罚,由员工所在单位依据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处罚,报人事部门备案。第十九条对较严重违纪及其它违纪员工的处罚,由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参考被处罚员工所在单位的处理意见或专门的事故调查报告提出,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1、对员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降级降职、最终警告处罚,由员工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事实,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征求公司工会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2、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由员工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错误事实,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职代会或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审议通过。-7-第四章其它规定第二十条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对应受处罚员工进行包庇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罚。第二十一条单位发现员工违纪,应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自员工违纪之日起1个月内没有上报的,发现后停发单位主要负责人1-3个月月度业绩奖金。第二十二条受处罚员工对处罚有异议的,有权在处罚公布10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第二十三条员工违纪减发或停发月度业绩奖金的,其年度业绩奖金按相应比例减发或停发。第二十四条属于员工个人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由公司根据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第二十五条员工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可以从员工奖金和工资中扣除或由员工本人一次性交清。全额扣除奖金后,可以扣发工资,每月扣发工资不超过员工本人当月应发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员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降级降职、最终警告处罚,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记入员工本人档案。第五章附则-8-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大港石化公司及所属单位;适用的对象为与大港石化公司及所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后,原《大港石化公司员工奖惩暂行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公司原有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时,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与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地方或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办法附录与本办法具有同等效力,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修订。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9-附录一、违反五项纪律的行为和性质分类(一)一般违纪1、无故迟到、早退;2、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不按规定审批请假手续;3、带无关人员进入厂区;4、不按要求交接班;5、不按规定书写操作记录;6、不按规定时间、路线巡检;7、上班不按规定佩戴上岗证或不按要求着装;8、在经济或业务往来中因主观故意给公司造成2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二)较严重违纪1、以下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者:(1)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2)违反操作规程操作;(3)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4)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5)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6)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2、有如下行为者:(1)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10-(2)违规使用易燃品清洗物品;(3)私自驾驶机动车进入装置禁行区;(4)工作时间内干私活;(5)在公司组织的考试中作弊。3、在经济或业务往来中因主观故意给公司造成2000以上5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三)严重违纪1、以下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造成严重后果者:(1)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2)违反操作规程操作;(3)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4)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5)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6)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2、有如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1)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2)违规使用易燃品清洗物品;(3)私自驾驶机动车进入装置禁行区。3、有如下行为者:(1)为逃避责任编造虚假生产记录及数据等;(2)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包括影响公司正常安全生产、对员工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等);-11-(3)故意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经劝阻无效;(4)连续旷工4个工作日以下的;(5)工作时间内打扑克、打麻将、下棋和玩其它游戏;(6)翻越公司围墙出入厂区;(7)在公司内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主要责任人;(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调动,无理取闹,或威胁、辱骂、恐吓管理者及他人,经教育仍不服从。4、在经济或业务往来中因主观故意给公司造成5000以上10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有以下行为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1)侵占、偷盗公司财物;(2)连续旷工4个工作日以上;(3)故意破坏生产(防火防爆、消防)设备、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4)在经济或业务往来中因主观故意给公司造成10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二、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分类一般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较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三、生产安全事故分类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2-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分为四级:(1)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一般事故C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C级以下,是指造成1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注:本办法附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 / 1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