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庄卫发〔2011〕6号秀山县官庄镇中心卫生院关于印发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院各科室:现将《官庄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O一一年四月四日2秀山县官庄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为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建立起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为主的绩效工资考核体系,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步伐。根据《重庆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0﹞160号)和《重庆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渝卫﹝2010﹞95号),《秀山自治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秀山卫发〔201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通过实施绩效工资,强化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卫生服务整体水平,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二、考核原则(一)公益性原则。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全面履行职责,体现其公益性。3(二)客观公正的原则。制定绩效工资考核体系,公开考核程序、内容及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增加绩效考核的透明度,真实反映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运行和发展情况。(三)绩效挂钩的原则。实行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相关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分配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四)激励先进的原则。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鼓励工作人员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能力及服务水平,推动卫生工作快速发展。三、考核组织机构(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立医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及考核的组织、协调、宣传、解释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财务科),牵头负责做好医院绩效考核的资料收集、整理、复核、公示核算等日常工作。(二)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成立三个考核工作小组(基本医疗服务考核小组,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小组,综合管理服务考核小组),分别由院内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干事组成,负责按各类岗位要求及考核标准开4展具体考核工作。(三)绩效考核监督小组成立绩效考核监督小组,工会主席任组长,各科主任、护士长及部分职工代表为成员,负责绩效考核的纪律监督、职工申诉等工作。四、考核对象以服务业务科室及人员为考核对象,按类别分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综合管理服务三类岗位进行绩效考核。五、任务核定:门诊部完成诊疗收入1.5万元/月;住院部完成诊疗收入5.1万元/月;精神科完成诊疗收入11万元/月;公卫科完成公卫收入58.144万元/年。六、考核内容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基础性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考核两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1(一)基础性绩效考核内容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及有关履职情况。(二)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主要体现基本卫生服务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及实际贡献大小等有关情况。各科室及人员考核内容分别为:1、科室考核内容公共卫生服务科室。主要考核职能管理(一体化管理)、信息管理及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满意度、否决性指标等。5基本医疗服务科室主要考核职能管理、信息管理及基本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满意度、否决性指标等。综合管理服务科室。主要考核财务管理、总务管理、物资供应、设备维护、信息管理、医院办公室日常事务的数量、质量、满意度、否决性指标等。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22、岗位人员考核内容副院级领导。主要包括其履职情况、职业道德、管理水平与能力、工作成效、职工满意度及机构发展情况等。中层干部。主要包括共履职情况、职业道德、管理水平与能力、工作成效、职工满意度、否决性指标等。一般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满意度、否决性指标等。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七、考核等次(一)、基础性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等次控制在20%之内(90分以上大于20%时,按得分高低确定)。(二)、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等次控制在20%之内(90分以上大于20%时,按得分高低确定)。八、考核方法和程序6(一)考核周期按每自然月进行考核。(二)考核方法1、基础性绩效考核方法:由绩效考核工作小组通过查阅资料(考勤表、投诉记录、医德医风记录)现场查看、日常巡查视检查等方式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基础性绩效人均500元,其中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的部分各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5%;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部分各占25%,考核后发放。2、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法:由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按科室人员进行考核。(1)科室考核方法收集工作量。通过查阅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各类统计表、工作记录等收集工作量,同时把工作量进行分值比对。考核工作质量。通过查阅工作资料、现场检查,结合信访投诉管理、日常巡视检查、满意度调查及上级检查反馈情况等考核工作质量。(2)岗位人员考核方法副院级领导。副院级领导的考核由单位绩效考核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职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中层干部。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职工满意度调查、日常巡视等方式进行考核。一般工作人员。收集工作量。通过查阅卫生服务信息系统、7各类统计表、工作记录等收集工作量。考核工作质量。通过查阅工作资料、现场检查、结合信访投诉管理、日常巡视检查、满意度调查及上级检查反馈情况等考核工作质量。(三)考核程序1、收集各类资料。收集考勤表、投诉记录、日常巡视记录、工作量、工作质量等相关资料。2、完成任务。全院完成诊疗收入10万元/月,发基础绩效3、开展质量考评。按照各类质量评价标准对科室及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评。4、汇总考核情况。将各类考核情况分别汇总。5、核算绩效工资。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照绩效工资核算方案进行核算。6、发放绩效工资。九、结果应用(一)基础性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兑现;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的部分全额兑现,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按50%扣减,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的部分全额兑现,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全部扣减。所扣减的部分全部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二)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用于核算科室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及每月职工奖励8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具体计算方法为:(个人绩效工资总量-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考核的分值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医院诊疗和公卫收入核定。总量分配按服务类别设置权重。1、科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各科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按各服务类别设置的权得及核定的总量进行计算。科室的奖励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科室绩效分配系数×科室质量考核百分比×单位规化人员数-科室基础绩效工资总数。绩效工资基数,全院完成诊疗收入17.6元,基数为1400元/人;系数:药房、公卫、医技、收费员、后勤为1、门诊1.1、住院1.2,精神1.3质量考核百分比=质量考核得分/100×100%2、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在各科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予以再分配。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科室的奖励性÷分配人数×100%十、考核存档与监督。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考核内容与方法,遵守考核原则。考核人员必须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对自己承担的考核结果负责。考核监督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确保监督到位、结果公正。9十一、相关规定。(一)工作人员病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从次月起连续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当年(度)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事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4个月未达到6个月的,从次月起连续4个月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计发,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70%;病假、事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2个月未达到4个月的,从次月起连续2个月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90%;病假、事假、延长产假在两个月以下的,其绩效工资发放按照单位制定的相关绩效考核规定办理。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次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0个工作日的,次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停发。(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其次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60%;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其次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当年(度)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下列情形处理: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扣发3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6个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发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当年(度)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职以上处分的,扣发当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两年(度)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10(四)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期停发所有绩效工资。经审查核实后,如不构成刑事犯罪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补发其停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又受到行政处罚的,按其影响期限长的期限扣发或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五)年内3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诫免谈话;对年内考核4次不合格的,免去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务。两年内累计3次考核不合格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诫免谈话;两年内累计4次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务。以上各项规定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或“在一定时限内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是指: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的部分“按一定比例计发”或“不予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仍根据本人考核结果和具体挂钩办法执行。十二、本方案经院委会研究、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县卫生局审批后实施。二〇一一年四月四日主题词:卫生绩效考核办法通知秀山县官庄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2011年4月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