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湘科职院党[2016]1号关于认真做好学院2015年度部门考核工作的通知各部门:为从严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促进部门效能建设,经研究,现将2015年度部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原则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正确评价部门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二、考核项目根据履行教学、管理、服务职能的工作要求,考核指标按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校内外获奖情况、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等五方面进行设置,考核指标具体内容与分值详见《学院部门2015年度考核测评表》(见附件)。三、考核时间2016年1月18日-1月19日。四、考核等级设置优秀、合格、差三个等级。原则上党政管理部门“优秀”不超过部门总数的20%(即4个),教学、教辅部门“优2秀”不超过部门总数的25%(即5个)。考核采用百分制,按“优秀”部门指标数,根据测评打分结果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优秀”部门;60分以下定为“差”。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有下列情况二项及以上者,考核结果定为“差”:1、出现一次及以上严重教学、管理、服务事故;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发生违纪、违法事件;3、部门负责人及内部人员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4、依据有关规定不能评为优秀或需定为差的情况。五、考核工作的组织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级领导和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机从全体中层正职中抽取的部分中层正职为小组成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成员由组织人事处4人、纪检监察室2人、党政办2人组成。六、考核方式及程序(一)考核方式:1、按考核指标具体量化打分。2、考核步骤含部门自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交叉考评+院领导考评三项。3、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分A、B两组,每组13人组成。A组由常务副院长任组长,具体成员为教学、教辅部门负责人代表(由纪检监察室从全体教学、教辅部门正职中随机抽取312人组成,此小组联络人由组长指定);B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具体成员为党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代表(由纪检监察室从全体党政管理部门正职中随机抽取12人组成,此小组联络人由组长指定)。4、考核总分=部门自评分*0.2+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交叉考评分*0.5+院领导考评分*0.3。(二)考核程序:1、由分管领导指导,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部门大会。部门人员逐一对部门进行自评和对部门正职进行测评打分。学院指派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部门大会。2、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项目做好述职准备,由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牵头,分组召开中层正职(实职)述职大会。中层正职述职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部门和部门正职进行考评打分。3、学院组织召开院领导会议,班子成员对部门和部门正职进行测评打分。4、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汇总排序打分情况,确定部门和部门正职考核等级,提交学院党委会审定。5、考核结果反馈与公示。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并在学院办公系统网公示优秀部门名单。六、考核结果的应用41、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应提出工作整改方案;其部门不得参加省级、厅级先进集体的评选;部门正职不得参加省级、厅级先进个人的评选,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2、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学院按部门实际在编在岗人均200元的标准发放表彰奖励。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1月9日5附件:学院部门2015年度考核测评表注:部门工作职责的项目还可修订,以各部门与组织人事处最终核定稿为准。1、部门名称:党政办公室打分项目(15分项目只能选择打15、13、9、6中某一种分数,10分项目只能选择打10、8、6、4中某一种分数,5分项目只能选择打5、4、3、1中某一种分数。如果某项打0分必须另外说明)部门自评(20%)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交叉考评(50%)院领导考评(30%)一、工作作风(10分)二、党风廉政建设(含部门财务管理与执行情况)(10分)三、部门工作职责完成情况(70分):1、负责起草学院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规划、报告等;组织拟定全院规章制度;草拟并向全院发布通告、通知、公告等。(10’)2、负责组织起草学院党政各类文件、函电,负责对各部门以党委和学院名义拟发文稿的核稿。负责党政公文、内部刊物的收发、传阅、催办、落实、整理及归档等工作,负责全院的档案管理和收发工作。负责编制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15’)3、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党委和行政重要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领导批示的催办落实工作,协调由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10’)4、组织安排党委和行政会议及需院办公室组织的重要活动,负责拟定议程、承担记录、整理纪要或决议、决定,并负责相关会议的会议管理,负责对外联系和接待上级机关、兄弟单位领导和同行。(10’)5、负责全院综合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筛选和专题调查研究,撰写学院大事记,做好全院性基层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10’)6、负责掌管党委、行政和院长印章,开具对外党政介绍信、办理工作证和学生证钢印;负责审定党政各部门印章的刻制,负责全院外事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党内外群众来信来访,管理院长信箱。完成学院党政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15’)四、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10分)合计备注:1.校外获奖情况提供给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作为部门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2.申请特殊加分项目(没有加分项目可不填写)6附件: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部门年度考核测评表2、部门名称:组织人事处打分项目(15分项目只能选择打15、13、9、6中某一种分数,10分项目只能选择打10、8、6、4中某一种分数,5分项目只能选择打5、4、3、1中某一种分数。如果某项打0分必须另外说明)部门自评(20%)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交叉考评(50%)院领导考评(30%)一、工作作风(10分)二、党风廉政建设(含部门财务管理与执行情况)(10分)三、部门工作职责完成情况(70分):1、拟订学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人员编制方案、竞聘上岗方案、公开招聘方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10’)2、负责学院中层及以下干部民主推荐、任期考核、述职测评、培养教育。组织院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测评、后备干部队伍民主推荐、拟制学院干部任免文件等工作(10’)3、负责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认定、聘任、考核。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制定经费计划与实施办法。(15’)4、负责全院人事调配、部门考核、人才招聘、人事档案接转及管理工作。负责全院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的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负责各类编外用工的计划、审批、录用、辞退等管理工作。(10’)5、牵头拟定学院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贴、奖励、福利的调整、发放等工作,办理各类社会保险。(10’)6、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的岗位异动及离退休、退职手续以及返聘的审定工作。负责制定全院有关组织、人事、劳资、社保、党建等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汇报等工作。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5’)四、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5分)合计备注:1.校外获奖情况提供给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作为部门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2.申请特殊加分项目(没有加分项目可不填写)7附件: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部门年度考核测评表3、部门名称:财务处打分项目(15分项目只能选择打15、13、9、6中某一种分数,10分项目只能选择打10、8、6、4中某一种分数,5分项目只能选择打5、4、3、1中某一种分数。如果某项打0分必须另外说明)部门自评(20%)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交叉考评(50%)院领导考评(30%)一、工作作风(10分)二、党风廉政建设(含部门财务管理与执行情况)(10分)三、部门工作职责完成情况(70分):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纪与会计规范、财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10’)2、积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并监督学院各部门严格执行。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搞好财务预算与决算及财务分析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与助手。(10’)3、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支出,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供有力保障。组织学校有关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全院财务人员的政治理论修养、业务能力与服务质量。(15’)4、参与学校的重大经济活动,加强会计监督,充分发挥管理会计的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0’)5、按税法要求申报纳税,按国家政策与财务制度做好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各项社会保险的代扣、代缴、结算工作。(15’)6、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积极推进院系二级核算体系的改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0’)四、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5分)合计备注:1.校外获奖情况提供给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作为部门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2.申请特殊加分项目(没有加分项目可不填写)8附件: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部门年度考核测评表4、部门名称:教务处打分项目(15分项目只能选择打15、13、9、6中某一种分数,10分项目只能选择打10、8、6、4中某一种分数,5分项目只能选择打5、4、3、1中某一种分数。如果某项打0分必须另外说明)部门自评(20%)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交叉考评(50%)院领导考评(30%)一、工作作风(10分)二、党风廉政建设(含部门财务管理与执行情况)(10分)三、部门工作职责完成情况(70分):1、全面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统筹和协调系(部、二级学院)的教学工作。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指导并协调系(部、二级学院)的教学改革工作。(10’)2、根据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负责专业设置、课程建设的论证及组织实施。组织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学文件的制定和审定。(10’)3、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学期开课计划,下达教学任务;编制全院课程表、教学进程表。(10’)4、负责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管理及毕业证发放工作;安排期末考试、补考及国家、省统考工作;负责试题库建设工作;提出学生留级、退学、休学、复学以及毕业、结业意见。(15’)5、参与专、兼职教师的聘任工作。负责教师业务档案和其他教学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10’)6、负责教材征订、入库、发放及结算工作;负责校本教材建设立项的初审工作;负责组织校本教材的印刷工作。掌握教学资源状况,为学院教学基本建设提供参考意见;负责学院教学资源使用的统筹、协调与调配。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5’)四、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5分)合计备注:1.校外获奖情况提供给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作为部门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2.申请特殊加分项目(没有加分项目可不填写)9附件: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部门年度考核测评表5、部门名称:纪检监察室打分项目(15分项目只能选择打15、13、9、6中某一种分数,10分项目只能选择打10、8、6、4中某一种分数,5分项目只能选择打5、4、3、1中某一种分数。如果某项打0分必须另外说明)部门自评(20%)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交叉考评(50%)院领导考评(30%)一、工作作风(10分)二、党风廉政建设(含部门财务管理与执行情况)(10分)三、部门工作职责完成情况(70分):1、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学院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监督检查全院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10’)2、协助院党委和行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10’)3、负责落实上级监察机关和学院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全院党员、教职工及各部门遵守党纪、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15’)4、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10’)5、负责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