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培训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农民培训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第一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二、具体情况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13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46人万元;助学救助21人万元;医疗救助9人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三、整改情况(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四、今后努力的目标(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第二篇】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根据迪庆州民政局转发的《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审计迪庆州社会保障资金的通知》(云审经通[2016]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情况(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我县自2000年开始,全面启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长期的努力和实践,城市居民低保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形成了较完备的管理工作机制,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月保障标准从180元提高到了279元。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主要保障城市“三无”对象,扩展到符合条件的的所有非农业户口居民,覆盖下岗、失业等所有低收入家庭。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6年起,我县全面启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原来的农村特困救助整体过渡到新的农村低保救助,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保障人数从2016年的42805人增加到2016年的50005人,基本建立起一张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网络。(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城乡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的辅助政策,是有效降低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措施。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县逐步修订和完善了《**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按照“扶贫帮困、分类施救”的指导思想,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的重点,逐步实现了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保”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三种对象负担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全部由民政支付。(三)农村五保供养。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相关规定,我县五保供养主要采取以集体供养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方式,使他们的生活基本上得到保障。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目前标准为287元/月;散居五保供养标准提升至现在的1440元/年,全部实行银行打卡社会化发放,所有五保对象都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额补助。(四)自然灾害救助。我县救灾救济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把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与低保制度、五保制度衔接起来,把受灾困难群众的冬春生活安排与元旦、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结合起来。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采取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区分受灾群众的具体情况,给予分类救助并逐步与防灾减灾工作相衔接。1、广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我县地处高寒贫困山区,干旱、洪涝、冰雹、霜冻雪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连年不断,民房火灾时有发生。每逢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深入灾区第一线开展抢险救灾、查灾核报,并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配合下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社会力量募捐救助活动,多渠道、多形式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医困难,确保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2、完善住房救助制度,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开展。(1)实施住房救助制度。减免农业税以来,我局累计对全县农户住房实行统保,每户保额为:一类区5000元;二类区4000元;三类区3000元。在保障险期限内,民房因灾造成毁损或局部毁损的,保险公司均按约定给予了赔偿。(2)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县因雪灾、火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倒房的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繁重。其中较为严重的有叶枝镇瓦口村民小组山休滑坡、白济汛乡永安村洛佐洛民房火灾、叶枝新化特大民房3/5火灾和攀天阁乡工农村泥石流等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我局在灾后及时下达了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帮助灾民重建家园,社会反响良好。二、社会保障资金收支情况(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16年收入116万元,支出万元;2016年收入151万元,支出万元;2016年收入2397920元,支出2665696元;2016年收入4177000元,支出3784406元;2016年收入6207850元,支出5215267元;2016年收入5914000元,支出5919926元;2016年收入7455800元,支出1256788元。(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16年收入21194700元,支出20438960元;2016年收入40916642元,支出32505720元;2016年收入39085550元,支出39849150元;2016年收入58503000元,支出50069470元;(三)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16年收入2878000元,支出1656113元;2016年收入2073000元,支出元;2016年收入1370000元,支出元;2016年收入8290000元,支出元;2016年收入4700000元,支出元;2016年收入元,支出元;2016年收入4200000元,支出5120160元。(四)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16年收入35万元,支出万元;2016年支出24100元;2016年收入100万元,支出元;2016年收入1540000元,支出元;2016年收入743万元,支出元;2016年收入4794500元,支出元;2016年收入6729900元,支出元。(五)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16年收入万元,支出11300元;2016年收入万元,支出44300元;2016年收入54万元,支出88900元;2016年收入495600元,支出949110元;2016年收入650300元,支出47900元。(六)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16年收入467280元;2016年支出元;2016年收入元,支出元;2016年收入元,支出元;2016年收入1952640元,支出1952640元;2016年收入2047830元,支出2047830元;2016年收入2359880元,支出1982720元。5/5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整改的报告【第三篇】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整改的报告省工商局计财处: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20xx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20xx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一、各县市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1、宜春市工商局20xx年国家补助的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12315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其网络设备的购置,装修面积为70平方米,造价为4万元,购置服务器及电脑的费用为10万元,实际用于建设的资金为14万余元;2、丰城市工商局20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工商分局的改建,装修面积为314平方米,实际用于改建的费用为万元,通过上级部门的认定已经达到了二星级分局的标准;3、樟树市工商局20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4、铜鼓县工商局20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万元。二、专项资金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三、自查整改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将继续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第四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第1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20xx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一)收入情况。当年就业资金筹集总额:万元,其中:1、中央和省财政安排:万元;2、县级财政安排:万元;3、利息收入:万元。(二)就业资金使用情况。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