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惩制度一、建立健全合理的教师奖惩制度,不仅有利于鼓励教师积极上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且有助于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声望,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二、教师奖励制度1.由于奖励是对教育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教师的鼓励,不同层次的奖励应有不同的要求和标准,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奖励的标准应统一、合理,评比的规则、程序应严密、科学,竞争机制应公正、平等、客观。2.在奖励的形式上,既体现奖励项目的多样,又体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三、教师惩罚制度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有违法行为的,根据违法的性质和情节的不同,分别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对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质量的提高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及损害后寻求合理合法的救济途径和方式,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和保证。国兴中学教师奖惩制度(试行)为鼓励教师积极工作,为提高教育教学绩效,为创设学习型的学校,为建设实事求是、勇于接受挑战的人文精神,特制定本职员奖励办法。1、设奖种类:(1)教育创新奖:面向个人或项目合作组,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200元、100元、50元;(2)优质教育教学奖:面向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金100元;(3)优秀教师:面向个人,每学期评价一次;名额为职员总数的20%,奖金50元;(4)优秀教研组:以科组为单位,每学期评奖一次;2名,按照人均20元颁发奖励活动费用;(5)文明办公室:以办公室为单位,每学期评奖一次;3名,按照人均20元颁发奖励活动费用;2、“教育创新奖”条件:(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一等奖:a教育教学工作有创新之举,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或效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b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c所开展的教育科研项目对学校工作有很大促进。(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二等奖:a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优质高效;b解决学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c所开展的教育科研项目对学校工作有较大促进。(3)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三等奖:a对学校工作形成有建设性的意见,方案等;b通过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论文、总结、读书笔记、信息报告等。3、“优质教育教学奖”条件:(1)德育工作有实效、有特色,学生常规好、生动活泼;(2)以国家课程标准,教学成绩优秀或有重大提高;(3)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成绩突出。4、“优秀教师”条件:(1)敬业爱岗,热爱学生;(2)团结同志,乐于助人;(3)积极学习,勇于创新;(4)为人师表、举止文明;(5)遵纪守法,没有违纪现象。5、“文明办公室”条件:(1)团结协作、文明办公;(2)环境整洁、气氛和谐;(3)按时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质量高;(4)遵纪守法,没有违纪现象。6、“优秀教研组”条件:(1)学习气氛浓,教科研工作开展好;(2)团结协作、气氛和谐;(3)按时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质量高;(4)遵纪守法,没有违纪现象。7、工作小组:(1)由教代会选举产生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2)工作组成员应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回避对自己的评价;(3)工作小组每学年选举产生一次。8、评奖办法:(1)每学期末开展评比工作;(2)自己申报和推荐相结合,产生候选人;(3)候选人向工作小组提供相关材料;(4)工作小组要经常下基层,了解考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最后形成评比结果;(5)校长审批,如校长对评比结果有异议,并且理由充分,可以要求工作小组重新评比;(6)如条件不够,指标可以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