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书写法(精编5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个人委托书写法(精编5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授权委托书写法1授权委托书写法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表人的证明文书。它可分为民事诉讼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和民事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民事诉讼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有以下特性:(1)它是当事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一种文书,是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依据。只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才有效。(2)它是根据被代理人在诉讼中的授权而成立的文书,规定了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有了诉讼代理权,才能在代理权的范围内为代理人行使诉讼行为。如查阅案卷、陈述辩论、审查证据等。被代理人授予的权限有多大,委托代理人就行使多大权限,受委托人无行使没有被授予的权限。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诉讼行为,和当事人自己实施的诉讼行为有同等效力。委托代理人根据代理权所实施的一切诉讼行为,其法律上的后果一概由被代理人承担。(3)它是被代理人向人民法院送交的文书。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确定之后,就可书写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应当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送交这种文书,以证明代理权的确定及其范围。如果变更或解除代理权时,被代理人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并通知有关当事人。案件在审结、裁判或双方和解后,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即告终结,代理权也同时消失。民事代理的授权委托书的特征:(1)它是非诉讼性的委托代理文书,由被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一定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如委托他人出卖、管理房屋等。(2)它同样是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而成立的文书。被代理人授予的权限有多大,委托代理代就行使多大权限。委托人委托的权限,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出于被代理人的自愿,代理人不得强行要求代理。委托人委托的代理权限应具体明确,不能笼统含糊。(3)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之后,应给予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作为代理的凭据。使用授权委托书的意义和作用:(1)有利于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审判实践中,往往遇到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生理上有缺陷的人。他们有的还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有的是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有的虽有诉讼行为能力但或因年迈多病,或因急事外出,或因卧病在床等,不能亲自诉讼;或者认为自己不懂法律,或者认为自己出庭说不清理由,或者法律知识不全等。在这些情况下,就要书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这不仅可以使审判工作正常进行,而且在案件审理中能使事实摆得更清楚,理由说得更充分,案件的实质提示得更透彻,有利于审判工作的进行和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2)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授权委托书进行委托代理,可以根据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委托代理人出庭诉讼,以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还可以由两个人共同代理一个原告或一个被告,这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有益的。(3)民事代理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之间的团结互助关系。公民或由于没有行为能力,或由于患病、年老,或有生理缺陷,或缺乏业务知识,或有急事外出等而不能或不便参加民事活动时,都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理,使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法人单位也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这对防范民事纠纷的发生和便利民事疏通,都有积极的意义。民事诉讼代理的授权委托书,由四个部分组成:(1)名称。应写明“授权委托书”。(2)委托人(被代理人)和受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受委托人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即夫妻、父母、成年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也可以是律师、人民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是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未成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的审判售货员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能担任本案的代理人。(3)诉讼委托的实质内容。包括三个方面:a.委托代理的是什么案件。要写明案件的名称,如继承案或是经济合同纠纷案等。b.根据法律规定,写明“委托人XXX自愿委托XXX,并经其同意为受委托人”。c.必须具体说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委托人所委托代理的事项和权限,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而有所不同。诉讼委托书应说明是特别授权委托或一般委托。如果是特别授权委托,应说明,“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讼诉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原诉或者上诉”。其目的是明确责任,以便受委托人按委托人明确的委托权限进行诉讼。如有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按照诉讼委托书中所规定的代理权所实施的一切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因此,诉讼委托书在具体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时,其法律用语的含义应十分明确,不能笼统,如“给予法律上的帮助”和“部分诉讼代理”等含义不清的用语应当忌用。(4)结尾。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分别签名或盖章,注明具文日期(年、月、日)。民事代理的委托书,也由四个部分组成:(1)名称。应写明“委托书”或“XXX委托书”。(2)委托人和受委托人(代理人)各自的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或单位名称。(3)所规定的权限内容和范围。这是委托书的主体部分,应根据具体情况表述。如果是一次性有效的委托书,应当规定实施某一特定行为的权限;如果是专门委托书,应当规定在某一时期内实施同一行为的权限(如某企业委托某人出卖产品的委托书);如果是全权委托书,应当规定实施由于经营财产所产生的各种法律行为的权限(如全权代理处理房产的委托书)。(4)结尾。应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分别签名并盖章,注明具文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样本(一)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地址: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等法律规定,现委托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参与本人与之间一案(案号:)的一审诉讼活动。委托权限:一般授权。委托人: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托人:_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权委托书样本(二)签订房屋买卖授权委托书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写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信息。第二、委托人应该写明哪些事项授予受托人办理,受托人的权限有哪些。第三,双方约定的委托费用是多少、支付方式等。第四、委托的期限、受托人是否有有转委托权。北京房屋买卖委托书范本委托人______是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与受托人______均是房屋产权的共有人。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市____区____小区____号受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市____区____小区____号委托原因、事项、权限:委托人______是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与受托人______是产权共有人。现我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产权共有人__________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1、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3、代为办理与出售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交割手续;4、相关售房款委托受托人亲自收取。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20**年7月1日起至20**年7月1日,两年内委托办理相关事宜。过期后无效。委托人:受托人: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样本(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委托人(委托人名称)特此授权(代理人姓名)代理本人/本公司处理与之间因(合同/交易/船舶碰撞)引起的争议案件。该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仲裁(提出答辩、反请求),选定仲裁员,承认、变更、放弃仲裁请求,出庭陈述、辩论,与对方和解,收取有关法律文书。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特此授权。委托人署名(签名、印章)年月日委托书写法2委托书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本人因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特委托作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人:年月日篇2:个人书写诉讼授权委托书的要点授权委托书书写要点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1.文书制作要点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制作要点是: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身份等自然情况;委托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应写明其姓名、年龄、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正文:主要写明委托事项与授权范围,这是授权委托书的主体部分。(1)委托事项:写明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代理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2)授权范围:写明委托人授予代理律师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允许律师代其进行哪些诉讼行为。委托人需要对代理律师进行特别委托授权时,应具体写明授予代理律师代为提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尾部:(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2)委托日期。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较简单,但是,制作时仍应注意:(1)委托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一定要准确、清楚,具体是一般委托代理还是特别委托代理,特别委托代理权限内又授予委托代理人哪些权利;(2)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仅写“全权代理”的,人民法院一般认为委托代理人只有一般委托代理权限,而无权代委托人处理实体问题;(3)为保证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自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授权委托书一般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须经过其他部门证明。但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书须经证明方能生效。这些特殊情况是: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国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证明,或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居住在港澳地区的同胞向内地寄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指定的港澳地区的有关律师或有关机构证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对我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其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然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2.文书的含义及作用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当事人单方出具的,明确代理律师在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代理权限范围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不能成立。因此,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凭证,也是律师代理权产生的直接根据,还是人民法院确认律师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依据。律师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其代理权限依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订立的委托代理协议和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确定。由于律师的代理民事诉讼的权利来自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因而委托人单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决定着律师代理权限范围,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