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典型先进事迹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部队典型先进事迹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先进典型事迹【第一篇】瓮安县城市管理局联乡驻村先进典型材料——驻村干部成功制止群众上访事件2012年4月7日,瓮水街道办事处河西磷肥厂聚集了40多名农民工,因原承包人占戈昂拖欠工资问题聚集在一起准备集体上访。接到信息后,我局派驻瓮水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龚玉辉同志立即联系该办事处综治办主任文斌立即率队赶往现场,通过多方面的解释、劝慰,并承诺政府一定会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且于4月20日作出具体答复,民工才逐渐散去。事情起源于2011年4月,河西磷肥厂承包人占戈昂因涉嫌诈骗被捕,仅拖欠农民工3、4月份工资就达万余元,由于涉及人数较多,拖欠工资金额巨大、给社会造成极大影响,原雍阳镇已经组织工作组同厂方成立的资产清算小组处理厂方部分剩余物资,解决了民工工资万元,但由于资金不足,尚差元未付清而致使农民工再次闹事。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党工委副书记龚玉辉和瓮水办事处同志一方面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安抚工作,稳定农民工的情绪,一方面采取果断措施,倾力为农民工追讨拖欠的工资。一是成立了由办事处、河滨社区、河西磷肥厂农民工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对占戈昂被捕后遗留资产焦煤进行清查、登记;二是工作组按瓮安县价格认证中心按现行市场价格对占戈昂遗留资产焦煤的价格认证评估报告书和占戈昂委托雍阳镇代为处理其遗留资产用于支付所欠农民工资委托书,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协调处理了部分焦煤,并将资产竞卖所得资金足额发放民工工资。通过办事处工作组和我局驻派在瓮水街道办事处龚玉辉同志和的努力和多方协调,终于将一起拖欠的农民工资事件彻底解决,确保每一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都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成功将一起群体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典型先进事迹【第二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倾力打造服务型法院——莱城区法院典型事迹材料在社会形势日趋复杂的情势下,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2010年呈现案件增长快、类型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但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该院依然实现了%的结案率。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该院院长毕研华表示,2011年将继续突出改革创新,实行阳光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倾力打造服务型法院,争创全省一流。维护和谐稳定大局2010年,该院积极应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提高司法效能,为莱城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该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行凶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犯罪,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贿赂等渎职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偶发性犯罪及因为民事纠纷而引起的一般犯罪,依法从轻、减轻处罚。2010年刑事案件收案470件,结案456件,结案率为97%,判处犯罪分子592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6人,判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67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79人,均做到了宽严适度,罚当其1罪。注重改革创新,推出了法院预防缓刑(管制)人员重新犯罪告知书和相关单位及个人预防缓刑(管制)人员重新犯罪承诺书制度,让家庭与被判处缓刑人员及单位、村居联合签发保证书进行监管使其不再走向犯罪,确保社会和谐,现已发放缓刑管制人员告知书近400份。省、市、区领导都高度赞扬该制度对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的积极作用。在少年刑事审判方面,设立少年审判庭,推行圆桌审判,淡化审判场所的威严气氛,减少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审中受到的思想压力,充分体现少年刑事审判的人性化,用爱心和真情唤醒迷途浪子。该院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职能,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促进地方经济有序发展。2010年民商事案件收案4485件,审结4311件,结案率为%。在审判中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方针,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调解撤诉率达到%,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发挥商事审判应对金融危机、化解经营风险、推动调结构转方式的独特作用,依法保障区委区政府一系列保增长促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2010年出台了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国有或集体企业发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两新”建设等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8个实施意见共113条,公开向社会承诺,积极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对面临暂时结构性困难且符合产业调整方向2的企业,慎用强制措施,多采取和解等手段和债权转股权等方式,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积极稳妥的审理了王子纺织破产案件,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债权人的利益;慎重受理了泰山造纸厂破产案件并成功拍卖。该院2010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36件,结案133件,结案率为%。在审理中,坚持监督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既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行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又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创新设立了对话平台式行政审判庭,突出“平等、对话、协商、和谐”,积极探索运用行政诉讼和解机制办理行政案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官民和谐,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执行难”,一直是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法院改革和发展的一大难题。为了全力攻克“执行难”,该院始终坚持“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大力度,整体推进”的执行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加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若干意见》,加大了执行力度。制定了执行信访案件特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制度;先后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清理委托执行积案”、“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等活动;同时在执行工作中实行“裁执分离”制度,设立专门裁决庭,对执行异议、终结执行等需要进行裁决的事项,进行集中裁决;探3索建立了执行110制度,专门开通了执行热线电话,实行该制度以来安排出警35次,执结案件28件,切实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2010年,共执结案件1472件,执行标的亿元。由于执行工作成绩突出,该院被省政法委评为“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该院创新院长、庭长接访制度,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对重大、复杂、疑难及其他涉诉信访案件,由院长、副院长在信访接待室公开接待来访,亲自审查处理。信访接待大厅设有庭长值班窗口,该院所有庭长、副庭长每人每年五天,轮流在窗口接访。在工作中实施信访案件限期办理、办理过程全程跟踪等措施,圆满完成了国庆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维稳工作。保障司法公正高效为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该院制定并实施了审判流程管理操作规程,实行审判流程管理改革,对案件从立案到归档的全程进行规范控制。将法院各业务庭的职责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民、商事审判由专门审判庭办理,职能划分更加科学合理;设立了速裁庭,10万元以下的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和买卖合同等三类案件由速裁庭承办,平均结案20天,缩短了办案审理期限,提高了办案工作效率。该院立足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在审监庭设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设臵裁判审查程序,将审判监督的关口前移,变原4来的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多重监督,构筑了公正廉洁执法的“防护墙”。审管办负责对民、商事案件法律文书生效前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对刑事、行政、执行案件等进行评查,对不合格的案件退回审判庭纠正处理。自设立以来,审管办共收到审核评查卷共计1316件,合格1130件,不合格186件,不合格案件全部退回原承办庭补正。全年上诉发回重审和全部改判的案件总数为58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3件,下降了22个百分点,案件质量有了显著提高。该院的此项做法在全省反腐倡廉创新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省高院以简报形式在全省推广。该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精神,坚持阳光司法。推行法律后附制度,在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后附上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消除当事人的困惑和疑虑,同时也使法律文书成为法制教育的生动教材。莱城区法院的该项做法,人民法院报在头版进行了报道;推行执行对话机制、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法庭开放日等制度,从立案、审判、执行、拍卖委托等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增强了法院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拉近了司法审判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该院坚持认真向人大报告工作,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通过上门走访,定期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监督案件执行等方式,进一步畅通联络渠道。5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聘任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推进了司法规范化。2010年还相继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律师座谈会、银企座谈会、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座谈会等各类座谈会议20余次,充分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审判执行工作。该院加强审判组织建设,配齐专职审委会委员,完善审判委员会会议规程,创新成立案件理论研讨小组,专题对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案件进行研讨,未经研讨小组研讨的案件一律不进审委会研究。同时,坚持开展庭审观摩和日常工作检查,规范庭审程序,严肃审判和工作纪律。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搭建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完成了审判管理系统、会议视频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以及部分审判法庭的数字化建设,集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司法行政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已经搭建起来。数字化法庭为审判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和监督途径,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切实维护民生权益该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把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做到细处,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6该院积极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司法为民的新路子,推进“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2010年7月份,投资近百万元,建设了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等职能于一体的立案信访服务大厅,落实便民诉讼服务,做到了办事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告知一次性,实现了诉讼有人引,案件有人查,材料有人收,电话有人接的工作目标,当事人在立案大厅即可以办理完毕全部的立案手续。该院注重关怀困难群体、弱势群体,专门开辟了“便民绿色通道”,一年来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余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重视对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农民等特殊群体权益的保护,加大相关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做到了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努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在全区率先建立了司法救助金制度,向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0万余元。该院形成了以基层调解组织为依托,以人民法院为主导的全方位、立体化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和邻里纠纷、涉农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与莱城区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制定了《关于推进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相衔接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区实行人民调解前臵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力7度,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缓解审判压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同时在法院立案大厅实施诉前调解,在当事人将纠纷交付法院解决之前,由法院安排专门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则由法院予以立案进入诉讼程序进行解决。通过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化解了社会矛盾。该院的此做法,在全省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该院在没有派驻法庭的十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设立了“便民合议庭”,逐步完善便民诉讼网路,通过电话预约立案、巡回法庭办案、上门立案办案、节假日办案、到老百姓田间地头开庭等多种措施,为农忙或边远村来往不便的农村群众打官司提供便利条件,去年一年审结案件500余件。在交警一大队设立了交通事故便民合议庭,专门审理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自去年5月份启动以来,已经开庭50余次,方便了群众诉讼。去年该院还结合依法治市和“五五”普法的要求,相继组织开展了以“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