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政所统管会计岗位职责(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乡财政所统管会计岗位职责(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乡镇财政所岗位职责1乡镇财政所岗位职责乡镇财政所岗位职责篇1:乡镇财政所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规范文本乡镇财政所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规范文本目录一、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二、财政所长岗位职责三、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职责四、财政所资金会计岗位职责五、财政所统管会计岗位职六、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职责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守则八、学习及会议制度九、考勤及值班制度十、首问负责制十一、服务承诺制十二、档案管理制度十三、票据管理制度十四、廉洁纪律制度一、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含街道)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财政所长岗位职责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项财政改革,积极参与制定本乡镇发展规划。3、负责组织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乡镇人大、政府及县市区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4、负责协调本乡镇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5、负责乡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财政项目资金和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6、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7、负责财政所的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8、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职责1、负责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分析,适时提出修正建议。2、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资金的拨款、审核与核算工作。3、负责对资金会计和统管会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提出建议。4、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5、负责按月向乡镇政府和县级财政管理机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6、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财政综合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编报和分析工作。7、负责乡镇财政的票据管理工作。8、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9、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财政所资金会计岗位职责1、负责现金收支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正确记载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2、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完善审批手续,维护财经纪律。3、负责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和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4、做好与总预算会计的手续衔接工作,接受总预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五、财政所统管会计岗位职责1、负责统管单位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2、负责统管单位各类资产管理工作。3、做好与总预算会计及资金会计的手续衔接工作,接受总预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4、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六、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完成负责的工作任务。2、税收专管员负责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税源;及时做好税源的登记、上报和存档工作。3、涉农补贴专管员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政策宣传、数据统计、资金发放、报表汇总及相关信访咨询等工作。4、村级资金专管员负责按政策对村级经费等国家对村补助资金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其正确使用。5、社会保障专管员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合作医疗及相关事项的认定与资金的发放、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6、“三资”代理核算员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凭证的审核、收支的结算、账户的管理、账簿的核算和财务报告。7、档案专管员负责财政所所有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保管和查阅等具体工作。其他特定性岗位和临时性岗位的职责由各所根据县市区财政局或乡镇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统筹纳入岗位考核。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守则1、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4、坚持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指导实践。5、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6、熟练掌握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准确履行财务和会计职责。乡镇财政所岗位职责篇2:镇财政所主要职责、各项制度与相关说明**镇财政所主要职责、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财政所长岗位职责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项财政改革,积极参与制定本镇发展规划。3、负责组织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镇人大、政府及县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4、负责协调本乡镇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5、负责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财政项目资金和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6、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7、负责财政所的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8、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镇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职责1、负责编报乡镇财政总预(决)算;定期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时反馈预算执行信息,提供领导决策依据;年终同县财政局体制结算、内部财务清理结算等。2、负责预算执行中指标计划的管理,根据支出预算,编报分月用款计划及年度预算内外资金的拨款、审核与核算工作。3、负责对资金会计和统管会计的业务指导。对核算会计、资金会计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进行稽核,审核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提出建议。4、认真做好财政供给人员变动及其工资增减的核实、登记和上报工作,建立和登记人员工资台账,收集、整理和装订人员工资相关资料。5、负责按月向镇政府和县级财政管理机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6、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财政综合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编报和分析工作。7、负责乡镇财政的票据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工作。8、积极支持和配合农村综合改革,强化监督,深入调查研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9、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镇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财政所资金会计岗位职责1、负责现金收支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正确记载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2、严格审核会计编制的记帐凭证,完善审批手续,维护财经纪律。3对办理收付业务后的记帐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将登记后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核算会计登记有关帐簿、并定期与银行、单位对帐,确保帐帐、帐款相符。、。4、做好与总预算会计的手续衔接工作,接受总预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财政所统管会计岗位职责1、负责统管单位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2、负责统管单位各类资产管理工作。3、做好与总预算会计及资金会计的手续衔接工作,接受总预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4、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财政所专项资金专管员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完成负责的工作任务。2、涉农补贴专管员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政策宣传、数据统计、资金发放、报表汇总及相关信访咨询等工作。4、村级资金专管员负责按政策对村级经费等国家对村补助资金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其正确使用。5、社会保障专管员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合作医疗及相关事项的认定与资金的发放、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6、“三资”代理核算员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凭证的审核、收支的结算、账户的管理、账簿的核算和财务报告。档案管理制度根据《档案法》、《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镇财政所工作实际情况,特定本制度。1、财政所应设置档案管理员岗位,确定专人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严格执行《档案法》的各项规定,负责办理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等具体工作。?保持档案室干净、整洁,定期进行防蛀、防霉变处理。?严格按程序(手续)向内外提供需查(借)阅的档案,及时办理查(借)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2、档案的立卷归档?财政所档案分为会计档案、文书档案等。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及其他类等;文书档案包括:各级各类收文、本级发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查报告、介绍信等。?所有档案由经办人员整理、管理一年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移交时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与档案管理人员办理移接交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的档案资料应按年度、按类别立卷,建立档案索引目录,按类别设立专柜存放。3、档案的整理与维护?归档的各类档案应按年、月依次排列,分类别编写卷号、起止年度和保管期限。?档案管理人员应设置档案移接交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调阅登记簿等。?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将档案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档案室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温、防霉、防毁、防虫、磁性介质防磁等九防工作。4、档案的销毁?财政所的档案原则上应加以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档案保管期满者确需销毁的,应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报请有关单位批准和监销。现金管理制度第一条财政所设置专职出纳会计,非出纳会计不得经管现金。第二条现金管理应严格支出范围、收入及时缴存。第三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三天的日常公务开支所需确定,月末现金余额控制在1000元以内,严禁“白条”抵库。第四条现金收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第五条现金支付原始凭证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第六条个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因公临时借用现金要及时办理报支手续,否则,要及时入账。第七条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完善保管措施,确保现金安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及利息收入等。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第三条组织收入须使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合法票据。第四条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会计核算。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第一条财政票据指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结算的合法凭证。第二条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第三条财政票据实行限量领购、定期缴验制度。第四条首次申领票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第五条领购票据时需持有《票据登记簿》,缴旧领新。第六条在票据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项、少联、错号等情况。第七条按“票款分离”收缴办法将所收资金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八条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切实规范和加强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逐步规范镇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结合镇级政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第一条镇政府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一)财政所必须设有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并对所用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二)镇政府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需填写《资产领用单》,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镇政府领导同意,办理借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