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珠煤业安全奖惩制度(编写组)主编:董事长总经理副主编: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瓦斯副总经营副总财务总监工会主席副书记编写人员:安监处等有关职能科室管理人员正珠煤业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2正珠煤业安全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管理,坚持依法治矿,依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汾西矿业集团安全奖罚条例》及瑞泰公司、井矿集团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安全管理奖惩条例是我公司安全管理法规性文件,坚持教育先行,奖罚并举的原则。第三条:事故调查分析和责任认定必须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依法办事,依规处罚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科学分析,超前防范原则。第四条:鼓励开展安全生产新技术,在安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第五条: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需制定阶段性安全奖惩办法时,由矿安监部门制定。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正珠煤业范围内从事井上下生产、辅助及地面单位和各岗位员工。第二章奖励第七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给予记功、表彰、奖励、晋级、劳动模范荣誉。1、为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效果显著者。2、及时制止“三违”,避免了事故发生者。3、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事故伤害程度的。4、在抢险救灾或抢救事故中做出贡献的。35、在安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改革的新技术推广,并在安全上有一定成效的。第三章处罚第七条:违反三大规程或触犯《矿井一通三防设施细则》《防治水管理规定》及上级公司《安全红线三十条管理制度》和本公司各专业制定《采、掘、开、机、运管理规定》的按各专业处罚规定执行处罚。1、“三违”处罚按照《正珠煤业三违处罚细则》执行,特殊时期加重处罚,严重“三违”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根据“三违”性质、可能造成的后果工人进行通报、曝光、下岗培训、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干部给予撤职、免职、降级、等处分。2、凡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通知安监处,安监处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追查,严禁隐瞒或迟报,否则加重处罚。3、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300到500元罚款,第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三违”,处罚500-2000元,住集团公司“三违”学习班,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免职、行政降级、开除或开除留用处分。涉及通风、机电运输等专业安全管理专项规定的,执行该专业专项处罚规定。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造成人身事故的或非伤亡事故的。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对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也不及时报告,导致发生事故的。3、发生事故后不积极采取措施或组织不力的。44、携带烟草、易燃品或酒后下井及在井下吸烟、明火放炮、明火作业的。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6、对制止违章违纪人员的安全员、安全网员、青年岗员刁难、辱骂、殴打,借故报复的。5、瓦检员空班漏检,填报瓦斯报表弄虚作假的。7、盗窃火工品及私自带火工品出井的。8、无措施施工或有安全措施不按措施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9、井下“三员两长”及要害场所,岗位人员擅自脱岗的或因工作中睡觉、干私活而造成事故的。10、隐瞒事故真相,不配合事故追查,出具假证或包庇事故肇事者。11、有较大安全隐患未处理继续组织生产作业的。1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失职、不负责任,事故隐患得不到处理或造成事故的。13、在井下发生打架斗殴的。14、违反《安全红线管理制度》、《三十条安全管理规定》、《采、掘、开、机运管理特别规定》、《矿井一通三防实施细则》、《防治水管理规定》的按上级规定处罚。1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汇报、未采取措施或未按“四定”时间落实整改的。16、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编制不能指导生产或未按规定贯彻学习形成重大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17、井下随意打开矿灯更换灯泡的。18、施工作业中,不按措施施工致使系统出现缺陷,形成隐患或造成事故的。19、擅自更改安全设施、拆卸管路、修改数字、损坏仪器仪表或作业前未检查仪表形成安全隐患及造成事故的。20、特种作业人员瓦检、安全、主提升、小绞车、放炮、井下5电钳、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钻机司机、变配电工,瓦斯抽放工等无证上岗、无证操作形成重大安全隐患或造成事故的。21、采煤工作面有措施开炮时,对支架立柱防护不当,把立柱崩伤打坏的或立柱漏液严重的。22、无副司机开采煤机割煤的。27、采煤机和工作面溜子、除尘风机和综掘机、瓦斯电、风电不闭锁使用的。28、用锚索支护时,擅自减少长度或截断锚索使用的。29、开掘工作面违反“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的。30、进行锚索、锚杆支护时,不按规程措施规定私自减少锚固剂数量的。31、利用支护锚杆吊挂导链,滑轮起吊重物造成锚杆失效,顶板破碎的。32、不按规程规定随意停送电或随意停开掘工作面局扇的。33、擅自改变或甩掉电器设备保护装置的。34、井下运输不执行小绞车“五项规定”的。35、拆除、起吊、拖拉、运输、安装大型设备无措施,或有措施不执行的。36、采、掘、开工作面不按规定安装监测监控设施、随意挪动位置或采取不正当方法控制数据上传的。37、局扇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不按规定要求使用的。38、猴车运行中,猴车司机擅自脱离岗位者。39、不按规定设置防跑车装置,用不完好的连接装置或违章超挂车的。40、在处理运输、提升故障时不制定或不执行安全措施造成一般事故的。41、采煤机、掘进机、皮带、刮板输送机检修前不切断电源或不拉断隔离开关的。42、严重超挂车,不带电放飞车的。43、由于操作不当、责任心不强造成断绳、跑车事故的。644、拉放车不设警戒和警戒不到位的45、工作面蹬运输机,坐运输皮带的、坐无极绳索车的。46、甩掉各种安全保护或因安全保护失灵不及时恢复造成一般事故的。47、在作业中,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48、不按规定要求吊挂瓦检仪,私自移动瓦斯探头,造成瓦斯探头超限报警的或私自挪动瓦斯探头,不能准确上传数据的。50、局扇停风后不断电撤人或撤人不及时的。51、局扇未实行五专一化一切换管理或安装使用不符合规程规定的。52、高瓦斯矿井回风巷(尾巷)使用电水泵排水或使用其它电器设备的。53、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制定特殊安全措施装药放炮的。54、违反爆破的各种规定(三人联锁、不一炮三检、不使用水炮泥、放炮母线长度严重不够长,安全距离不足、不设警戒或警戒不到位、多人装炮、炮眼封泥长度不够或使用炭块、煤粉、可燃物封孔)的。55、设备在运转过程中进入安全防护栏内清煤和其它作业者56、采煤工作面机头机尾维护或拆除棚梁时,运输机、转载机不停机作业的。57、不执行火工品管理规定的。58、车未停稳摘钩头及蹬车摘钩头者。59、井下打开远方操作按钮、开关转盖等明火操作、作业的。60、短路和顶住接触器,打把子直接起动设备的。61、非专职电工打开开关及其它电器设备进行处理故障的。62、违反防治水十条红线管理规定的。63、起吊设备使用铁丝或使用大链时联结环不上螺丝、不紧固的。64、采煤工作面机头机尾特殊支护不按规程措施作业,先回后支的。765、掘进工作面风筒出口用铁丝拉改变方向吹顶板或煤帮的。66、掘进、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探头私自遮挡或放到风筒口处的。67、因违章作业或人为因素造成瓦斯超限的。68、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瓦斯及有害气体超限,排放过程中一风吹的。69、专用排放瓦斯巷内(回风巷内)有电器设备或进行生产作业无措施的。70、各级领导及部门“一通三防”防治水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造成事故的。71、“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类图纸、报表、记录、台帐等不完善的。72、局部通风机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或双风机双电源不能正常切换的。73、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74、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但未制定停风措施的。75、局扇安装位置、高度不符合要求或因系统设施不稳定产生循环风的。76、回风巷不专用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77、火区管理不完善或不按规定管理火区,导致复燃的。78、发生煤尘自然及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79、瓦斯超限不报警、不断电的。80、瓦检员记录不全、仪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81、光学瓦斯检定器、瓦斯传感器、催化燃烧式、甲烷便携式等不进行数值校对的。82、永久性密闭(1)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墙体,厚度达不到不到0.8-1.5m,巷道高度超过2.5m的地点达不到1.5m,采区巷道、上下山和已采区闭墙达不到1.2m,回采顺槽达不到1m的防火墙顶部厚度小于1.2m8的。(2)永久密闭墙上下要砌在顶底坚实的煤岩上,有伪顶和浮煤时不挑顶和起底见实帮实底的。(3)煤巷半煤岩巷密闭四周不掏槽或掏槽后不见实帮实底的。83、临时闭墙采用砖或料石等材料砌筑临时密闭墙时,墙体顶部厚度小于0.6m的,或中间不用黄土或水泥砂浆充填掏实的。84、井下任何地点排放瓦斯,其回风流流经的路线,未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和未设置栅栏和警戒者。85、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井下中央配电室、采区配电室在恢复送电前,瓦检工未进行瓦斯全面检查的(>0.5%)。86、通风机停电检修前,未制定井下通风瓦斯管理专项措施的。87、启封密闭或在特殊地点作业不使用防爆工具的。88、瓦检员不认真填写牌板或不及时填写瓦斯检查图表,违反三对口规定的。89、巷道密闭前,金属导电体不能与密闭区、高瓦斯区断开的。90、探放队打钻,钻孔掉进钻杆后不汇报、记录、挂牌管理的。91、钻机打钻退杆时所使用的垫叉长度不符合规定的。92、移钻机利用顶锚杆起吊或移动钻机不挂绞车绳、冒险作业的。93、打钻发现顶钻、夹钻现象未及时停钻、撤人、汇报的。94、打钻深度不够,弄虚作假的。95、钻孔验收员不按规定到现场验收签字的。96、钻孔内掉入钻杆有记录未及时下发预报通知单的。97、探放水、抽放孔封孔管长度小于5m的或存在封闭不严的。98、更换抽放孔三通等未按措施执行造成瓦斯报警超限的。99、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连接、回收未按规定执行,造成瓦斯报警、超限的。9100、班前工作安排记录与实际不符,造成事故的。101、对井下所打的钻孔未建立台帐或有台帐记录不清、不全以及弄虚作假的。102、瓦斯管路与电缆同侧吊挂的,及与带电物体接触的或砸坏瓦斯管路的。103、在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随意从事管路安装、拆除、维护、检修工作的。104、存在工程质量严重滑坡或重大隐患的。105、火药、雷管发放人员不持证上岗的或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发放火工品的。106、火药、雷管必须当班使用,未用完的火药、雷管当班不退还火药库的。107、火药库看管人员脱岗,影响生产单位领交火药的。108、火药库管理人员无证发放、证件不全以及记录不清的。109、放炮时不设警戒或警戒距离不够的。110、处理瞎炮、残炮不按规定处理的。111、在不符合放炮允许条件下仍继续进行放炮作业的或不按规定布置炮眼、连线、起爆的。112、库管人员携带矿灯进入爆炸材料库房内的。113、销毁爆炸材料时未按制度执行的。114、未参加班前会或未学习有关规程措施盲目作业的。115、不按规定巡检瓦抽管路造成瓦斯泄露或不按规定排放管路内积水影响抽采指标的。116、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117、司机和要害场所值班人员酒后上岗者。118、高空作业无安全保护措施,高空投掷物料无措施或有措施不执行的。119、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120、损坏安全牌板、安全防护设施的。121、刮板输送机、皮带机未设置行人过桥,或不走过桥横跨皮10带刮板输送机者。122、用有电缆通过或有滑线电缆的钢梁、水泥梁作为起重支撑点的。123、煤仓和干燥工作场所等煤尘比较集中的地点,设备上煤尘堆积的,电气设备不防爆的以及明火、吸烟的。124、带电作业、明火操作及带电移动电器设备的。125、供电系统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设备外壳不直接重复接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