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欺诈行动自查报告(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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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欺诈行动自查报告(精选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反欺诈行动自查报告(精选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区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总结【第一篇】为了加强我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工作力度,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按照市劳动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区于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6月15日开展了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在百日行动期间,我办事处紧密结合本区实际,认真按照市劳动保障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险种反欺诈反冒领调查工作,并及时处理和纠正了一批冒领和欺诈行为,切实维护了我区基金安全。一、我区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的基本情况目前,我办事处工作组人员已按市劳动保障局要求提前完成核查任务:对没有通过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年审的人员核查率达100%;对通过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年审的人员核查2302人,核查率为42%;对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核查424人,核查率为31%;对工伤治疗及享受工伤待遇人员核查38人,核查率为41%;享受生育待遇的人员86人,核查率为40%。现我办事处已清查出:1.冒领养老金行为3宗,冒领养老金共元,追回的资金返还养老基金账户,其中一宗由**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2.欺诈失业保险金案例1宗,追回失业保险金2140元,已返还失业金账户;查实有3个单位返聘失业职工306人,已全部停发失业金;查实利用欺骗手段逃避公益性求职和培训24人,已全部停发失业金;查实有33名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减免税,已全部停发失业金;查实匿名信投诉有5人,这些人仍在单位上班但继续领取失业金,现已全部停发失业金。3.欺诈生育保险金案例1宗,冒领生育保险金3344元,查处冒领的生育金正办理返还生育基金账户手续。二、主要好的做法及特点(一)领导重视,层层抓落实市劳动保障局3月8日召开全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动员会后,我办事处领导迅速行动,3月9日及时向**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及区劳动保障局领导汇报了这次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的会议精神,并得到了局领导的支持,即日成立以劳动保障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社保、医保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的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区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同时及时召开社保办事处工作人员会议,迅速传达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动员会精神,成立了以社保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社保办事处各业务股长为成员的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组,层层落实工作措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认真做好宣传、举报工作从3月9日起连续7天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该项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在我区主要街道悬挂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宣传横额12条,并在我办事处大门及业务大厅内悬挂横额及张贴宣传标语,同时社保办事处开设一部举报热线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方便公众举报有关社会保险欺诈、冒领行为,并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认真做好记录,并派专人跟踪落实。(三)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各险种反欺诈反冒领核查工作我办事处根据各险种的业务特点,从4月起由我办事处领导带队,抽调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关系股长组成专门的社保反欺诈反冒领工作组采用排查、重点稽查的方法开展核查工作:1、排查:各险种负责人对本险种参保及待遇发放情况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一次排查,收集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线索,同时由于这次反欺诈反冒领行动规模较大,需核查人数较多,为确保些次行动的顺利开展,我办事处从大系统、大单位着手调查,对需核查单位发放清查通知,要求各清查单位在我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单位核查前,先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对本单位长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本单位使用失业人员或反聘失业职工情况、本单位使用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及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职工的情况进行自查;对本单位领取长期残疾退休金的被保险人及领取长期生活补助的供养直系亲属、配偶和领取工伤、伤残津贴的人员进行清查核实。对其中发现可疑的现象记录下来,填写《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工作记录表》,交我办事处。2、重点稽查:针对可疑现象(包括未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的享受社保待遇的人员)和被举报投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我办事处工作组人员一方面通过所在居委、派出所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工作组人员深人各单位、当事人家中调查,详细了解记录案件要素,做好细致的核查取证工作,并填写《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问题记录》,《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调查笔录》。稽查结束后,当场填写《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稽查情况认定书》,并签名、印手指模。对基本事实清楚、证据明显的案件进行处理,下达《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对不配合、不具备领取资格的单位及个人,我们停发其社会保险相关待遇,追回冒领社保金并返还社保基金账户。对证据确凿、拒不改正的欺诈冒领行为,按有关规定提请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罚。(四)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为确保我区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顺利开展,我办事处主动加强与地税、公安、工商、街道居委会、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争取各相关部门对我区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行业优势,为我们开展核查工作提供帮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办事处提前完成了我区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任务。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从5月起,我区失业保险申领资格验证已按市劳动保障局要求采用采集指模验证,现因有一小部门身患特殊疾病(如:精神病、身体残疾)的失业人员因身体的原因不能来采集指纹验证,对该类人群该如何处理,需要与市劳动保障局进一步衔接。2.隐性就业人员核查难度大。虽然我们采取很多措施对申领失业金的隐性就业人员进行核查,但效果不明显,每月对申领失业金人员进行验证时,对于隐性就业人员很难界定。3.目前我办事处按市劳动保障局要求,将于6月份启动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指纹验证,由于离退休人群比较特殊,有身患重病的(如:瘫痪)、有出国(境)定居的,对这些特殊人群,如何处理,也需要与市劳动保障局进一步衔接。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来源:好范文http:///)1.继续加大反欺诈反冒领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2.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长效机制。3.进一步完善日常审核制度,严把审核关,堵塞冒领黑洞和各种欺诈行为,确保基金不流失。4.继续加强与地税、公安、街道居委、民政等有关部门沟通,争取他们对反欺诈反冒领社保金工作的更大支持,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作用,依法查处欺诈冒领社保金行为。5.认真按照市劳动保障局要求,做好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的指纹采集验证工作。**市社保中心**办事处反舞弊自查报告【第二篇】反舞弊自查报告根据集团“阳光做人、规范做事、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活动的要求,为落实做好生产管理部廉洁自律精神,生产管理部组织部门全员,结合个人与部门的工作情况,通过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疑惑,并及时予以规范、弥补和改正,对照廉洁准则进行自我检查与自我监督,进一步为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明确了方向。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部门自查情况回顾2016年6月20日,生产管理部按照公司审计法务部邮件要求,特组织部门全员会议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并对照《廉洁自律行为自查表》开展自查工作,部门全员通过学习文件牢固树立了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明确了廉洁自律,避免只停留在文件上和口头上,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一致。通过本次学习,生产管理部全员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心把开展廉洁自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切实上心入脑、认真自查,从而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二、学习心得1、遵守纪律,廉洁自律。通过学习,生产管理部全员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增强了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相关规定,坚决地做到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集团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公司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工作高效热情,不推搪、不拖拉、不马虎;办事清正廉洁,不刁难、不吃请、不谋私。有效地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地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2、敬业自律,求真务实。认真贯彻落实集团“阳光公约”方针政策,依法办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公司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自律建设。积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业绩。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正之风。做到科学求实,勤奋敬业。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1、理论学习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不够系统,思考认识还不够到位。有时忙于工作事务,忽视学习。在时间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学习有所放松。学习是个长期的积累过程,部门全员仍需继续努力,加强学习,总结不足。2、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不紧密,实践不够全面彻底。由于平时工作规律性不够,没有准确把握住事物的本质。从而导致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坚持理论与实践保持高度的一致。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努力方向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从思想上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技能,增强学习的自觉性。2、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公司监督。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业务优良,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以身作则。生产管理部全员通过自查工作,提高了部门整体的思想认识,但是仍还有差距和不足之处,生产管理全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严格遵守纪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集团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自律,更加坚定地和各种不正之风、各种不良现象作坚决的斗争,自觉接受公司的监督。生产管理部2016年6月20日反保险欺诈信息报告【第三篇】XX年度XX中心支公司反保险欺诈信息报告XX年XX中心支公司在上级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严格履行反保险欺诈义务,提高公司员工和营销员的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将XX年反保险欺诈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公司领导立即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充分认识反保险欺诈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并结合实际,成立XX反保险欺诈领导小组。组长由中支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管理部门负责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反保险欺诈。(一)宣传培训(二)通过悬挂宣传海报,扩大宣传面。(三)、设电脑屏保界面,创建良好的反保险欺诈工作氛围,树立“反保险欺诈工作人人有责”理念。二、实务操作中发现的欺诈风险保险骗赔现象层出不穷,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XX年度在本级机构实际操作中并无别存在故意制造损失,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捏造保险事故,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的。三、年度本级机构与反保险欺诈相关的自查情况今年以来,XX中支不断加大对销售误导管理,中支下半年反保险欺诈领导小组专门组织骨干开展了销售误导、理赔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保险监管基本思路的得到落实。四、年度内XX中支没有发现反保险欺诈相关的案件情况。五、年度内本级及所辖机构反保险欺诈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等;保险欺诈的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从保险公司内部着手加以控制,还需要外界各方面的努力,为防治保险欺诈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六、下一年度中心支公司的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一)、完善组织体系。明确反欺诈工作责任部门;(二)、建立制度机制。2014年度XX中支不断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重视反欺诈宣传教育不但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而且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树立保险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关于医疗保险欺诈与反欺诈问题的研究报告【第四篇】关于医疗保险欺诈与反欺诈问题的研究报告文/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课题组内容提要:遏制医疗保险欺诈行为,是防范医疗保险基金风险,保证医保制度健康稳健运行的重要课题。本文紧密结合管理实践,试图对医保欺诈的行为特征、主要特点进行深入研究,对其性质进行科学界定,同时从管理层面和社会学角度,对医保欺诈行为产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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