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根据建设部《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最高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下简称: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和35%,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第三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评选。第四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务工作委托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办理。-2-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或省直行业协会负责本辖区或本行业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申报工作。第二章评选的范围第六条省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范围包括:㈠结构主体工程验收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岩土工程项目;㈡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㈢开采性抽水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50%),或开采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或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与钻井工程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㈣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不再另行申报。第七条省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㈠建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季节性生产的项目,经过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的生产运营,已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3-㈡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如矿井、水利、铁道、公路等,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不再另行申报;㈢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城市规划项目及其他规划项目(如江河流域规划、水利工程专项规划等)。第八条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㈠经部委或行业协会审查批准出版发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㈡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出版发行的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第九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评选范围包括: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产软件;㈡引进后经二次开发,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软件或数据库。第十条引进国外(境外)技术或者中外合作设计的工程设计项目,凡由中方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项目可以申报。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接的省外、国外(境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以及外埠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接的我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均可以申报。申报材料需附参评项目的合同,-4-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的评价证明,竣工质量验收证明,以及当地有关部门验收的环保消防、安全证明材料。第三章评选的条件和标准第十一条申报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㈠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须按照规定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技术审定;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先进的工程勘察设计理念,其工程勘察设计成果适用、安全、经济、可靠,经实践检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㈢获得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或省直行业勘察设计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二等奖;㈣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建设规划、环保、节能、消防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以及项目业主、生产运行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书面评价意见;㈤申报优秀工程勘察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项目,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5-㈥申报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项目应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中使用满一年,且效果显著;㈦申报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应通过鉴定和行业测评,经过实际应用,技术先进,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能提高管理效率。第十二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奖项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一等奖项目:其成果综合水平应达到同期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专有技术成果应附查新报告),在技术转化、应用和创新方面有突出成就,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和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二等奖项目:其成果综合水平应达到同期省内先进水平(专有技术成果应附查新报告),在技术转化、应用和创新方面有显著成就,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和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等奖项目:其成果综合水平应接近同期省内先进水平,在技术转化、应用和创新方面有较高成就,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和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发展具有较大意义。第四章申报、评审及评选结果的公布-6-第十三条申请参加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奖项类别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2、3、4),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应包括本办法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及相关证明。第十四条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第十五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或省直行业协会进行复核,签属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第十六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第十七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机构为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专业评审组,专业评审组组长即为评委会成员。评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评委会主任委员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担任。第十八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15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身体健康。-7-第十九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程序:㈠召开初步评审会议。专业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采用评议后记名打分投票的方式,提出本专业组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获奖项目建议名单。㈡召开综合评审会议。评委会对各专业评审组提交的建议名单进行综合评审,采用无记名打分投票方式,评选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获奖项目提名名单。㈢公示。将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提名名单在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网站(网址:)上公示10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㈣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获奖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提出具体问题或意见。㈤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根据公示情况,将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名单和对获奖项目有异议的问题或意见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第二十条对通过定审的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由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委员会公布结果。第五章奖惩-8-第二十一条对获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由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委员会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第二十二条省优秀工程勘察和省优秀工程设计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省优秀工程标准设计和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第二十三条对获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其业绩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职称评定和晋级的依据并可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十四条申报评选的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评选结果公布后如发现与获奖条件不符或重复申报,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分别给予降低奖励等级、撤销奖励、通报批评、暂停该单位两届申报资格的处理。第二十五条参加评审的专家要以严肃、认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评选工作,对违反评选纪律者,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勘察设计“四优”评选办法及河北省勘察设计“四优”评选工作细则的通知》(冀勘设协[2001]11号)同时废止。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9-附件:1.全省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2.全省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3.全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申报表4.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申报表-10-附件1: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申报专业填报日期河北省建设厅制-11-填表和申报材料说明一、申报省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的项目,需提供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单独装订成册。二、“工程勘察的难点及先进性”一栏要包括以下内容:1、申报省优秀工程勘察奖的理由;2、与当前省内和国内外同类项目主要技术成果的对比情况(附查新报告);3、工程勘察新技术的名称及来源(注明保密等级,可否有偿转让等);三、申报材料还应包括以下内容:1、完整的勘察成果报告书及勘察大纲;2、业主、设计、审查机构、质量监督或监理等单位对勘察成果的评价及证明;3、同级财政(务)或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经济评价及证明;4、反映钻(勘)探、测量、实验、施工等特征或主要技术特点的现场照片;5、拟申报一等奖的项目,还需提供反映整个工程勘察项目和新技术应用的多媒体演示材料,按DVD/VCD格式可直接播放,时长5-10分钟为宜;6、申报单位勘察资质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评选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报送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四、工程勘察单位合作的工程勘察项目,由主要勘察单位负责申报。在申报表上要准确注明合作勘察项目的各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12-由合作方共同加盖公章。五、省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应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内容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并附电子版。申报材料除勘察成果报告书采用规定纸规格装订外,其他材料采用A4纸装订,照片贴于或复制于A4纸上。六、获省优秀工程勘察奖项目的勘察成果报告书及申报资料将存档备案,不予退还;未获全省优秀工程勘察奖项目的勘察成果报告书在优秀工程勘察奖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行取回,过期不予保留。七、省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可从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网站()下载,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1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单位此次填报的《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申报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将自动退出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并愿接受主管部门根据《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所做的处理。我们认为该项目主要成果达到水平。申请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等奖。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14-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奖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工程起止时间工程建成时间验收部门验收时间任务来源计划编号主要勘察单位协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附件目录: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15-关键技术及成果先进性(附查新报告):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16-在本项目中做出贡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或职称工作单位参加起止时间在本项目中担任的主要工作职责123456789101112131415备注: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应明确项目总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且均应为原获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或省直行业协会奖的人员。“工作单位”填单位全称。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17-曾获哪一级奖励申报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或省直行业协会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18-附件2:河北省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申报专业填报日期河北省建设厅制-19-填表和申报材料说明一、申报全省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的项目,需提供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单独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