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卫[07]135号关于下发医师定期考核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质量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政和县卫生局医师定期考核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政和县卫生局二00七年九月二十日抄送:市卫生局,县委宣传部2政和县卫生局医师定期考核方案根据卫生部关于《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加强对我县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医师定期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师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二、实施步骤(一)考核机构。依托县医院成立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为医师定期考核的专门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并向县卫生局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同时,各医疗机构应设立业务测评小组(至少3人组成),具体负责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的评定。(二)考核内容。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委员会负责,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由各医疗机构负责。(三)考核方式。1、时间要求。⑴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定期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⑵各医疗机构根据考核委员会的通知要求,按时对本单位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及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应当在考核委员会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本单位《医师定期考核表》上报考核委员会。⑶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委员会应在30日内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县卫生局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及所在医疗3机构。⑷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医师本人。2、评定办法。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由各医疗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并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本机构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评定工作可与医师年度考核相结合。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⑴个人述职;⑵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⑶对医师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⑷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考核委员会根据各医疗机构的评定意见和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做出考核结论。(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卫生局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者,由县卫生局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五)考核要求。考核委员会或业务测评小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42条处理;考核委员会或业务测评小组工作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医师认为考核或测评的工作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4应当予以同意;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三、组织领导县卫生局负责对全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并对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县医院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见附件1),负责对全县医师的业务水平进行测评,并根据各医疗机构的考核意见做出结论,并及时反馈。各医疗机构应切实加强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领导,保证人员、时间、精力、经费“四到位”。附件1:医师考核委员会和业务测评专家库人员名单附件2:医师考核工作制度附件3:业务水平测试的形式和方案附件4:医师定期考核表政和县卫生局二00七年九月十七日5附件1:医师考核委员会和业务测评小组人员名单医师考核委员会主任:叶繁茂(外科主任医师、副院长)成员:许妙辉(眼科主任医师、副院长)张昌应(内科副主任医师、副书记)张应荣(外科副主任医师、院长助理)陈立祥(内科副主任医师、院长助理)下设办公室主任:何新焕(副主任中医师、医务科科长)成员:李书爱(主管护师、医务科干事)杨素花(主管护师、医务科干事)医师业务测评专家库内科:陈立祥(副主任医师)吴世能(副主任医师)何新焕(副主任中医师)外科:叶繁茂(主任医师)张应荣(副主任医师)周政(副主任医师)张长春(副主任医师)张建忠(副主任医师)曹启良(副主任医师)妇产科:范红珠(副主任医师)6周华枝(副主任医师)儿科:刘清英(副主任医师)林荣照(副主任医师)五官科:许妙辉(主任医师)朱丹(副主任医师)中医科:谢子娇(副主任中医师)宋坦洋(副主任中医师)骨伤科:范铭生(副主任医师)吕正财(副主任医师)口腔科:王雅琳(主治医师)超声医学科:林美玲(医师)麻醉科:郑钦树(主治医师)病理科:舒美玲(主治医师)放射科:阮召伟(主治医师)林健康(医师)心电图:王秀琴(主治医师)感染科:郑为旺(主治医师)7附件2: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1、医师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全县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的定期考试进行组织,实施和考试结果的评定,并向县卫生局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试结果。2、医师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医师考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试工作规范进行。3、医师考核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索要或收受被考核医师财物。4、医师考核委员会的考核人员与接受考试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被考核医师要求回避的考试机构人员,理由正当的考试机构应当予以同意。5、医师考核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县卫生局的监督和领导。6、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试的医师。7、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试,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考核委员会综合测评结果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定期考试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考核结果报县卫生局备案。8、根据《医师定期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医师实行一般程序和简宜程序进行考核。8附件3:业务水平测评的形式和方案根据《医师定期考试管理办法》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对医师定期考核的业务水平测评形式为:1、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2、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具体实施方案:1、由医师考试委员会出卷对被考核医师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书面考试。2、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7人,对被考核医师进行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的考试或考核。3、由抽取的专家库成员对被考核医师书写的归档医学文书进行综合评价。4、由考试委员会及抽取的专家库成员综合以上结果对考核医师的业务水平进行最终评定。9附件4: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基本信息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务:医师资格证书号码:医师执业证书号码:本次考核医师执业类别执业开始时间:年月执业注册所在医疗机构名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情况合格不合格在工作中推广应用成熟医疗技术情况合格不合格考核信息考核周期年月至年月考核完成时间年月日考核机构名称:考核意见工作成绩完成工作数量合格不合格完成工作质量合格不合格其它医师执业注册机构(公章)年月日10考核意见职业道德医师执业注册机构(公章)年月日业务水平测试方案:测试结果:合格不合格医师执业注册机构(公章)年月日考核结果对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复核意见同意不同意考核结论合格不合格考核机构(公章)年月日备注注:1、在选定的内打√2、核不合格原因填入备注栏3、对考核结果不服并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情况填入备注栏4、其他需说明的问题记入备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