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浙江林学院附属小学教师奖惩制度指导思想: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教学活动与改革实践中,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学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教师、学校的知名度。教师是学校的主人,为了真正在学校教育中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理念,经全体老师提议,并经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审议,特制订《教师奖惩制度》。一、奖励范畴(一)师德师风:一学期来,无违反师德规定者,期末予以奖励。(二)学科质量:经期末考核或测评,达到相应标准者。(三)辅导学生在校内外各项竞赛中获奖的教师。(四)撰写论文、案例、反思及其它如课件制作,在校内外获奖者。(五)在临安市级以上报刊或局域网发表文章、通讯、简讯,积极正面宣传学校者。(六)在杭州市立项课题研究中作出贡献者。(七)安全教育工作落实,一学期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八)月出勤达到相关规定的教师。(九)为学校教育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十)在社会上见义勇为,被社会舆论称颂者。一、奖励内容和标准(一)师德师风:10学校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育人”这个根本任务来进行,为更好地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以德立教、以德育人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严禁有损师德、有损学校声誉、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发生。学期末,如无违反师德规定,期末奖励200元。若有家长、社会群众、上级部门来电来人向学校反映有违反规范现象,并经学校调查核实,学校将依据反响大小,造成后果的轻重程度,按以下标准扣除。反响程度轻微较轻较重严重扣除标准5080120200注:轻微是指该行为造成的影响仅在班内扩散;较轻是指该行为造成的影响仅在校内扩散;较重是指该行为造成的影响在社会上传播;严重是指该行为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的查处或通报。(二)学科质量:学科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全体教师必须质量立校的理念,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常规落实,做细做实各项教学工作,为提升办学质量贡献聪明才智。一学期中,经学校教研组检查、落实常规工作扎实的教师,期末由学校一次发放学科质量奖200元。担任语、数、英、科的教师,根据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三率和达到以下标准予以再次奖励:年级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备注一230-239三率和计算方法:平均分×1.5+(及格率+优秀率)×0.75二220-239三210-219185~194200-219四200-209180~184190-199五195-204175~184180-189六185-194170~179170-17911奖励标准100说明:语数包班教师按学科分开计算分别奖励。一人任教两班或两班以上同一门学科、任教不同年级同一门学科、任教同一年级不同的两门学科的,最多按两门学科进行奖励。语数英科成绩在年级三率和统计中,在年级平均线以上的奖励100,与平均线相差5个点及以内的奖励80,如果与接班时相比,缩小与平均线5个点以上差距的奖励80元。(以上两项取最高一项进行奖励)其它学科在上级组织的抽测调研中,成绩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肯定的,经学校研究,予以奖励。(三)辅导竞赛:教师利用休息时间,辅导学生,提高学生的素养,积极辅导、组织、选派学生参加校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并为学生增添荣誉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团体学生个人备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校级403020102015105经学校同意,由教育行政参与、而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按1/2发放;由社会相关部门组织的按1/3发放;同一内容的竞赛按获奖最高级别奖励,不累计发奖。街道级10080605040302010临安市级20016012010060453020杭州市级4003202402001601208040浙江省级60048036030024018012060全国级800600500400400300200100说明:1.若该项竞赛只设团体优胜奖或个人优胜奖,则团体优胜奖按三等奖计发奖金,个人优胜奖按三等奖计发奖金;2.若该项比赛征集的学生作品未差额设奖,则按1/3计发奖金。3.组织学生参加市每年一届的田径运动大会,获团体第一、第二12名奖1000元,第三至第五名奖800元,第六至第八名奖600元,第九名至第十名奖500元。第十名以后,按学生在运动会中的实际得分予以每分10元的奖励。4.教师辅导学生在临安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文章,并署名学校的,每篇奖20元,每高一级加奖40元。(四)教师获奖:教师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积极投入课堂教学改革实践,并在校内外组织的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奖,提升学校及教师个人的知名度,经学校审核核实,按以下情况分别予以奖励:校级街道级临安市级杭州市级浙江省级全国级备注一等奖3060160300450600教师参加说课、上课、课件制作、案例征集或获学会论文评审奖,按80%计发奖金。二等奖2040120240350500三等奖153080180280400优胜奖102060120240280(五)文章发表:教师认真总结教育经验及时反思教学行为,是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方式,积极鼓励教师发表文章及宣传简讯,扩大良好的社会影响,对教师在临安市级以上发表文章予以奖励:1.教师在省、杭州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或论文,经学校审核,按稿费的3倍予以奖励;若无稿费的,按杭州市级100元,每高一级加奖1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2.教师在临安市报刊上发表文章并署名学校的,按每篇30元予以奖励。3.教师在市教育网站上发表学校活动简讯按每篇10元予以奖励。(六)课题研究:(以学年为单位)13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并认真承担杭州市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绩,经学校教导处审核,达到相关要求的,奖励每位教师60至200元。(主要负责人150~200元,参与教师60~150元)老师积极参与临安市级立项课题研究,资料积累齐全,成效明显的奖励60~100元。老师积极参加校级立项课题研究,资料积累齐全,成效明显的奖励20~40元。(七)安全教育:安全是天,质量是地,安全工作是学校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的学习氛围,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工作。一学期中,积极做好安全工作、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学校在期末予以100元的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扣除50~100元。(八)每月出勤:1.积极鼓励教师按时上下班,为教育事业多作贡献,凭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对全月出勤的、予以每月100元奖励。2.有下列情况的,按标准减发全勤奖(1)病假:每半天减发5元,直至减发完毕;(2)事假:每半天减发10元,直至减发完比;(3)旷课:一节减发20元;(4)旷工:每半天减发50元;(5)上班、开会、活动等累计迟到(以10分钟为限)5次以上,扣20元,10次以上减发50元,15次以上不发;(6)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事而不能来校上班,经核实,办理补假手续后,不按旷工论处。(九)、其它奖励(津贴)1.教师积极完成校、市级公开课执教任务,反映良好,校级奖励20元,每高一级加奖20元;142.教师为学生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经行政扩大会议确认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500~1000元。3.教师为解决学校代课之困难,每临时顶课一节,经教导处审核,津贴5元;4.教师在国定假期中,提前返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每提前一天,按30元/天标准予以补助;5.教师积极完成学科竞赛等试题编制的,每次予以10~20元的津贴;6.教师在社会上见义勇为,并受到上级相关部门表彰的,予以奖励500~1000元;7.班主任经学期末考核合格,按国发班主任津贴的2倍计发。8.班主任教师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先进班级的奖励30元。9.获校级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党员活动积极分子、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称号的予以奖励。三、附则: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法律制裁的,所有期末予以累计发放的奖金,一概不发。本奖惩制度已经教师大会通过,从2008年12月开始实施。本奖惩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