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济医院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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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龙济医院日常消毒、隔离制度1、医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无菌观念,严格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范。2、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等特殊区域的有菌区和无菌区严格分开,标志明显,认真执行“五一”制。3、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操作前、后必须用消毒液擦拭地面及台面,每天早、晚各1次紫外线照射,时间不少于1小时/次,并有记录。每周用5%过氧乙酸空气加热熏蒸一次(用量按1g/m3计算,密闭2小时),定期对空气和物体表面进行采样监测,有记录。4、病室每日晨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病区采取湿式扫床或擦拭,擦布要求一桌一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后备用,病室应定时通风换气。5、消毒液要定期监测、更换,保证有效浓度。高血压后的无菌物品,要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6、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要严格分开,凡一次性医疗塑料制品,用后必须先毁型后经消毒液浸泡后,由专人回收焚烧处理,并有登记。7、处置室、办公室、病室、走廊和厕所的卫生清扫工具要专用,分开放置,标示清楚。8、医院的污水按要求净化处理,每日有检测记录,确保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月对科室进行考核,并与奖金挂钩。一般消毒、隔离要求1、建立消毒隔离制度及操作常规,严格执行操作程序。2、严格区分无菌区,有菌物品存放区。要求标志明显,两区之间有一米以上的间隔。3、接触病人和进入人体内的诊疗器械,须严格消毒。实行一人一次用一消毒。消毒棉签以双层袋分装扎紧,每袋不超过50支。4、无菌持物钳、容器、消毒液等,每周更换、消毒二次。换药室或使用较多的科室,每天更换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面达轴节上2-3cm,镊子的1/2处。5、各种治疗检查、换药器具及传染病人污染的用品,均需消毒浸泡后,在进行清洁、灭菌。6、浸泡消毒器械时打开轴节,标明浸入时间。7、采用压力蒸汽灭菌,盖要严密,要有通气孔,布包须两块双层布包裹,包布一次一清洗,包的大小应不大于30X30X50cm。8、无菌包存放离地面20cm,离屋顶50cm,离墙面5cm以上处。消毒、隔离制度1、医护人员在工作时间要做到衣帽整齐,进入无菌操作时要带口罩,保持清洁,彻底洗手,必要时用清洁消毒浸泡,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2、有菌区,无菌区要严格分开,,有菌、无菌物品要标记明显,分开放置,无菌物品距离地面一尺,无菌物品要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重新洗刷灭菌,使用过的一切物品应清洁处理后方可送供应室。3、对深入组织,器官的医疗器械和用品,必须确保灭菌,各种注射,采血,穿刺器械必须执行“五一制”,取耳血一人一针,针灸科一针一穴一消毒,口腔科一人一盘,耳科一人一镜,换药一人一盘,凡士林纱条每周五灭菌。4、一次性输液器用后及时回收,集中进行处理,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接触病人血及其他传染的污物、排泄物等废弃物,经处理后关至回收处,统一处理,每天一次,有记录。5、外环境中空气、物体表面及污水排放均达到卫生标准,运送病人车辆,工具每次进行消毒处理。6、妇科检查,人流垫布一人一换。7、无菌持物钳和容器,每周灭菌2次并更换消毒液,污染时随时更换,各种装置、广口瓶,每周六消毒一次。8、每次服药杯要轻拭消毒,体温表用后消毒浸泡,消毒液每周更换一次,血压计袖带每周熏蒸一次,吸氧导管每次更换,使用前再装。9、餐具用后消毒,病人被套、褥单每周更换一次,新入院病人必须更换。10、手术室、分娩室、婴儿室、处置室、注射室、化验室、供应室、制剂室、烧伤病房,血库均设紫外线灯,距被照射物的表面不宜超过一米,每日照射二次,每次一小时,手术前后各照一小时。11、手术室,每周空气熏蒸一次,每月细菌培养一次,并有记录。12、各科室桌面每日用消毒拭擦2次。消毒注意事项1、医院统一每日二次空气消毒(喷雾)用0.5%过氧乙酸(8Am、4pm),由专人负责。2、各管道、止血带、避污巾、输液器、注射器、器械、擦拭桌面、拖地面均用1%84液(含有效氯500mg/L)。3、储槽、敷料盒打开超过24h需重新灭菌。4、油缸、棉签缸、广口瓶(内放消毒棉球)每周一、周五高压灭菌两次后下午更换。周一下午换1缸,周五下午换2缸。5、镊子缸用2%戊二醛浸泡,液面超过镊子长度2/3.6、所有灭菌包取回后必须标明灭菌日期,粘贴3M胶带(3条杠)。消毒卫生标准1、各科病房、门诊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每平方米2500个,乙型链球菌不得超过每立方米20个。2、手术科室、分娩室、婴儿室、儿科病房、内外科病房的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菌和绿脓杆菌。3、婴儿室、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食具和医护人员的手不得检出沙门氏菌。4、各类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的细菌总数不得超过每平方厘米8个。5、灭菌后的医疗用品不得检出任何种类生物,消毒后医疗用品不得检出病原微生物。6、照射表面,紫外线灯的辐射强度每平方厘米不应小于70微瓦。消毒灭菌监测制度1、对重点科室的每一房间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非重点科室每两个月空气培养一次,病室全年轮流检测一次。2、对重点科室每月作一次物体表面细菌检测,每一房间每次取两份,其中一份HbsAg检测;如奶咀、麻醉机、牙钻、内窥镜等,婴儿室的物体表面做沙门氏菌检测,非重点科室每两月轮流一次。3、每月对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手作一次细菌检测,婴儿护士的手作沙门氏菌检测,对非重点科室每两月轮流作一次。4、每月灭菌后的物品,各类器械作细菌培养一次,并做HBSAG检测,非重点科室轮流两个月作一次。5、每月对重点科室的消毒液,保存液、泡手液、湿化液、涂嘴液作细菌检测,并作制病菌检测,非重点科室每两月轮流作一次。6、供应科室每月每台高压锅作一次生物检测,每锅中每件包裹用指示胶带作消毒效果监测。7、紫外线灯每季度监测一次,对接近不合格的灯,每月监测一次。紫外线消毒效果监测日常监测:对灯管应用时间、照射累计时间及物理化学监测结果记录并签名。物理监测:用于紫外线灯管安置后及使用前、使用中的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应每3-6个月监测一次。参考值:照射强度不低于70uW/cm2。新购进的灯管不低于100uW/cm2。生物监测:消毒后,照射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1、采用即可监测温度又能监测消毒时间的化学指示剂。可采用SY-1型压力蒸汽灭菌指示剂、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指示卡、3M化学指示粘胶带等。(1)、压力蒸汽灭菌时,监测灭菌压力、温度和时间,并做灭菌效果测定。监测办法:小中型灭菌器设“五点”监测,大型(予真空)设“七点”监测。(2)生物学监测:用于灭菌效果的最终监测,评价灭菌,灭菌设备、工艺和物品的灭菌效果。以嗜热脂肪杆菌、芽孢活菌片为指示菌,监控时将菌片放在试验包的中央部位。2、每包物品均需在包中央部位和包皮外放置监测指示剂。使用无菌物品前,须检查色泽变化情况,达到灭菌标准方可使用。无菌后物品均须干燥,包裹松紧适度、严密,容器的透气孔关闭,盖严密。严格按说明书使用化学指示剂。无菌技术操作原则1、环境要清洁,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防止尘埃飞扬。2、进行无菌操作时,衣帽穿戴要整齐,帽子要把全部头发遮盖,口罩须遮住口鼻,并修剪指甲、洗手。3、无菌物和非无菌物要分别放置,无菌物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必须存放于无菌包和无菌容器内,无菌物品一经使用后,必须在经无菌处理后方可使用,从无菌容器内取出的物品,岁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无菌容器内,需要新灭菌后方可再用。4、无菌应注明物品名称,消毒灭菌日期,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列,放在固定地方,以便取用,无菌包在未污染的情况下可保存7天,过期应重新灭菌。5、取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钳夹持,要面向无菌区,手臂必须保持在自身腰部以上,未经消毒的用物,不可触及无菌物品或跨越无菌区。6、进行无菌操作时,如器械、用物疑有污染或已被污染,即不可在使用,应予更换或重新灭菌,无菌巾或包一经潮湿后即不能再认为时无菌的。7、一套无菌物品只能供一个病员使用,手术时一旦手术开始,手术台上的无菌物品无论污染与否,均不能供其他病员使用,以免发生交叉感染。8、不可面向无菌区大声说笑、咳嗽、打喷嚏、不能控制时,应将头扭转过去。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2、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购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备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4、医院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件、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5、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6、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8、医院发现不合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9、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10、医院感染管理科须履行对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管理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院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1、一次性医疗用品由指定部门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2、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三证”齐全。部分一次性物品(如输液器、注射器)由厂家提供热源检测结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预防科联系,进行处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我院。3、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做到一次性使用,坚决杜绝重复使用。4、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在干燥、通风、阴凉、清洁处保存,在搬运、保管过程中,避免包装破损,一旦发现污染立即停止使用。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科室及个人要严格按照毒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后毁型制度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必须及时进行毁型,消毒后销毁,不能重复使用;做好记录。记录包括请领数量、使用数量、毁型数量经手人签字等。2、毁型的要求:(1)注射器:用后取下针头,放锐器盒内,外表或芯杆毁型,放入1%84液全部浸泡。(2)输液器:用后剪下针头,放锐器盒内,输液器三剪开,放入1%84液全部浸泡,统一送供应室。(3)一次性引流袋、尿袋、手套、引流管、灌肠袋等塑料类废弃物,需倒掉引流液,放入黄色垃圾袋中,统一焚烧。(4)病房内的废弃医疗垃圾包括:敷料、绷带、棉球、纱条、压舌板等,放入黄色垃圾袋统一焚烧。(5)特殊感染性物品:如气性坏疽、绿脓杆菌感染者、破伤风、爱滋病等病人用过的废弃物,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统一焚烧处理。3、凡装入黄色垃圾袋内的医用垃圾,均由固定人员回收登记,进行焚烧处理。消毒器械的管理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监督管理。2、感染管理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情况,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委员会。3、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药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4、医院自配消毒剂,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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