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灯具第部分特殊要求第篇固定式通用灯具及其年第号修正件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中第章的规定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方法与等同采用的保持一致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晓红陈超中本标准于年月首次发布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前言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表达了国际上尽可能接近的一致意见这些决议和协议以推荐的方式供各国使用在这个意义上已为各国委员会所接受为了促进国际的统一国家委员会应最大程度地采用国际标准作为其国家标准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标准间的任何差异都应在国家标准内明确的指出引言国际标准是由灯泡及其设备技术委员会的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它是多章节的出版物中的一章将要取代是关于管形荧光灯灯具及提出其他灯具标准的出版物年的海牙会议上讨论了第一个草案会议的结果是草案文件中心办公室递交给年月的六月法承认的国家委员会下列国家投票同意出版奥地利荷兰比利时挪威巴西葡萄牙丹麦南非共和国埃及西班牙芬兰瑞典法国瑞士德国前土耳其匈牙利苏联前以色列英国意大利美国日本年第一号修改件由国际电工委员会第技术委员会灯泡及其设备的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制定年第号修改件以下述文件为基础六月法文件表决报告关于本标准表决的详情可见上表中的表决报告本标准与一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代替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的以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为光源的固定式灯具的要求本标准与一起使用一般试验要求应用第章有关章节中规定的试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顺序进行定义应用第章灯具分类应用第章标记应用第章结构应用第章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用第章接地规定应用第章接线端子应用第章和第章内部和外部接线应用第章防触电保护应用第章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应用第章分类数字大于的灯具应在本标准第章规定的中试验后试验前进行中的有关试验防尘和防水应用第章对于分类数字大于的灯具第章规定的试验顺序应按本标准第章的规定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应用第章耐热耐火和耐电痕应用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