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生产矿长岗位职责【通用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露天矿生产矿长岗位职责【通用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生产技术矿长岗位职责【第一篇】生产技术矿长岗位职责1.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决定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矿山生产。2.协助公司总经理做好矿山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矿山日常生产安排、调度,制订合理的生产施工计划并组织实行验收、考核。3.负责矿山的生产技术工作,根据地质构造设计优良的采掘方案对井下生产设施、作业现场进行设计管理,制定生产技术实施方案和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检查监督,验收考核。4.做好矿山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绘制井下生产图纸并保留相关测绘数据,登记建档。5.经常性地深入工作现场检查、督促,制止“三违”现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安排专人负责保护现场,立即向上汇报。6.负责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组织推广。7.负责制订年度和每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严格监控,检查督促,组织验收考评。8.组织人员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灌录规章制度及各项制度的考评办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组织实施。9.经常性的对矿山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强对矿山机械设备的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文明生产和安全标准化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的生产工环境。10.协助上级部门和总经理做好矿山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1.带头遵守矿山的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矿级领导井下带班工作。2011年2月20日机电矿长岗位职责1.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决定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矿山生产。2.负责矿山机械电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制订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和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并贯彻实施,检查考核。3.经常性地深入工作现场,检查各机械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确保设备正常,灵敏运行。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安全生产。4.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做好每15天对电缆、水管、水泵风管检查维修一次,建立管理台帐,同时根据矿山实际情况,优化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做好节能减排工作。5.根据每月安全生产会议的决定及结合矿山生产实际,制订机械设备采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6.做好矿山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积极参入矿山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上报公司总经理。7.带头遵守矿山的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矿级领导井下工作。生产副矿长岗位职责【第二篇】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场煤矿生产副矿长岗位责任书责任制定方: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场煤矿委托代表人:责任实施方:签订日期:二O一七年月日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场煤矿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切实搞好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场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明确生产副矿长的职责,规范生产副矿长的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责任书。一、生产副矿长的安全管理责任1.生产副矿长负责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生产计划、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3.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4.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分管范围内有关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规章制度。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5.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排、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安排、检查、总结安全工作。6.参加编制和审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和技术问题。7.抓好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8.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9.确保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三量”平衡,保证均衡生产,正常接续。10.负责按照确定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艺、生产接替组织生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11.组织或参与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采煤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1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矿长报告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13.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14.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15.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16.组织或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17.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指挥事故抢救,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二、生产目标1、安全生产目标,实现死亡、重伤、重残0起0人;轻伤不超过8起。年终按实际完成情况考核兑现奖惩。2、全年生产原煤万吨(其中回采原煤8万吨,掘进原煤万吨),掘进进尺4110米。年终按实际完成情况考核兑现奖惩。(若因市场原因,公司调整采掘生产任务的,以新的生产任务进行考核。)3、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三、事故责任因生产副矿长管理不善、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生产副矿长要按责任承担煤矿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经济责任;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按责任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生产副矿长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5%,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生产副矿长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3%,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完不成采掘任务,按生产副矿长工资元/吨所差的百分比扣减矿长工资。生产副矿长必须按照当年的采掘生产任务,认真组织,按时完成采掘任务,若不按照相关规定,善自组织生产,造成安全事故或致使矿井采掘失调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责任制定方: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场煤矿委托代理人:责任方: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二O一七年月日生产副矿长处罚措施生产副矿长负责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为进一步明确生产副矿长的责、权关系,特制定该处罚措施:责任制定方: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场煤矿委托代理人:责任方:身份证号码:二O一七年月日生产矿长岗位职责【第三篇】矿长岗位职责第1条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第3条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第4条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第5条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第6条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第7条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第8条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第9条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第10条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第11条每月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1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第12条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第13条在本煤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第14条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15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本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第16条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第17条负责批准不能保证采煤工作面形成两个安全出口的三角煤、残留煤柱开采的安全措施。第18条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采掘工程设计。第19条负责批准“带水压开采”安全措施。第20条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第21条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开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第22条煤矿发生事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第23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生产副矿长岗位职责第1条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必须加强对分管职能科室(部门)的领导,对职能科室(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第3条协助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第4条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各专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第5条组织编制各专业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第6条根据煤矿的长远规划、接续计划,参与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开拓、掘进、采煤等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第7条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煤矿生产班组长例会,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第8条定期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第9条坚持开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第10条负责组织编制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第11条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组织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专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安全隐患。第12条负责监督采煤、掘进区队落实“采煤、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以及其他队组按章施工。第13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煤、掘进工作面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第14条负责组织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领导小组,并进行指导。第15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6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安全副矿长岗位职责第1条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科室)、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