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留学证明【推荐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回国留学证明【推荐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留学回国证明【第一篇】在韩国的‘童鞋’注意了!!!别拿个毕业证书就回国!留学人员证明用途多多...『中国教育部,权威发布』来源:王駿的日志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4、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持哪些材料?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学生身份不同分为四类)A.普通留学生(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学位证(4)成绩单B.校际交换生(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4)成绩单C.博士后(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D.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5、办理地点凡在釜山、光州领区韩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的中国留学人员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分别在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中国驻光州总领事馆申请办理,韩国其他地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中国留学人员,在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领事部大厅内)办公点办理。釜山领区包括:釜山广域市、大邱广域市、蔚山广域市和庆尚南道、庆尚北道。光州领区包括:光州广域市、全罗南道、全罗北道和济州特别自治道。驻韩中国大使馆领事部地址:首尔市中区南山洞2街50-7地铁4号线明洞站3号出口向南山方向走400米左右(南山缆车站售票处附近)6、受理时间接受申请材料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下午13:30-14:30(节假日除外)取件时间为当日下午15:00-15:30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高峰期,等待取件时间可能会延长,请耐心等待。为方便在韩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处将于留学人员毕业回国的高峰时期,即每年2月—3月,8月—9月韩国各大学每学期毕业典礼结束后,增加办理时间,具体安排请留意我处网站通知。7、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有时间要求?(1)一般情况下,留学人员应在结束留学生活,离开韩国前的1-2周内,由本人亲自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对于已结束留学回国,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补办期限保留1年。超过1年仍不申办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处不再办理。(3)对超过一年仍未申办者,如切实需要证明本人在韩留学经历者,请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并交纳手续费韩币20,000元。我处为其开具留学事实证明。8、《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可以代办?(1)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可委托他人代办,所需材料相同。(2)因本人已离开韩国,委托他人代办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护照复印件,以及“出入境事实证明”、学位证、成绩单原件。(3)为避免留学回国人员证件的丢失,我处不办理邮寄业务。9、本人仍在韩留学中,但希望认证已取得的学位证书如何办理?按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发给结束留学即将离开韩国的留学人员,且全部留学过程只能受理一次,发给一份。但考虑到在韩中国留学人员在国内求职、应聘或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等实际需要,我处可以为需要者开具“在韩留学及已获学位情况”的证明。申请者可持学校开出的成绩单、在学证明、已获得的学位证书、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按照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和地点前来办理。为节省申请人的等候时间,请申请者提前3日将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入学时间、学位证编号等信息通过邮件发到教育处邮箱(zhuhanjiaoyuchu@)。10、留学人员怎样购买免税汽车?附网址(详细):http:///blog/249048634/479151535根据国内有关政策,留学人员在结束留学回国半年内,可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附加费)汽车,而非从韩国购买汽车带回中国。详细办理手续和规定请向当地海关部门咨询,或到有关网上搜索查询。材料申请样本(韩国):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地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11/07/15《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六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已回国留学人员也可向教育处组申请补办回国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部分用途:1)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2)子女在中小学入学;3)联系并落实工作单位;4)申请科研启动费;5)办理学历公证;6)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7)购物时(特别是汽车)享受留学人员的相关免税政策。根据工作需要,自2011年7月20日起驻休斯敦总领馆教育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和审核工作,凡在驻休斯敦总领事馆领区内留学的申请者,均可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竭诚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驻休斯敦总领馆教育组对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进行监管。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程序和要求,请登陆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点击“回国证明”菜单,查看“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如仍有问题,可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咨询。邮址:hgzm@咨询电话:212-835-5526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新发申请说明受中国驻美国各使(领)馆教育处(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下称“纽约中心”)负责办理全美各领区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与审核工作。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将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申请程序说明如下:一、申请资格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留学时间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纽约中心”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并在纽约馆区的学校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参看纽约领区《留学经历证明》申请说明,其他馆区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二、申请材料(点击材料名称可查看样本)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应该在旧护照上)。2、(“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表或表(原IAP-66表)等(详见问题解答第4、5条)。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学习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合作教授的聘书、美方学校/单位证明信复印件等(详见问题解答第11-14条)。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或转学来美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3年之内获得本科学位),或自费联合培养博士生(非国家基金委派出者),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复印件。(详见问题解答第15条)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须提交如下材料: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三、申请程序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3、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确认信作首页,其它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NewYorkServiceCenterforChineseStudyFellows17BatteryPlace,Suite929NewYork,NY10004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四、审理周期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3至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申请人耐心等待。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缺少材料需要补充,“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原则上不受理申请人电话查询。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邮寄方式选择、邮资支付及更改回邮地址目前《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在全美范围运行,中心将提供以下几种邮寄方式供申请人选择:(1)美国境内ExpreMail(OverNight)(夏威夷、阿拉斯加和波多黎各地区无此项服务,请选择美国境内PriorityMail服务)(2)美国境内PriorityMail(4-5天)(3)中国境内ExpreMail(2-3天)邮资支付方式有2种:(1)信用卡支付。(中国银联卡用户,请确认带有visa或mastercard标志)(2)MoneyOrder支付。请将MoneyOrder连同申请材料一起邮寄至我们中心。注:选择Money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系统提示的邮资购买MoneyOrder,支付抬头请写NewYorkServiceCenter,并在MoneyOrder上注明您的姓名和护照号码。从目前MoneyOrder受理情况来看,MoneyOrder存在未邮寄及遗失等情况,给审理带来不便及延误,因此,希望申请人能尽量用信用卡在网上支付。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六、联系方式留学回国人员请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