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县第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1、教职工有事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造成后果责任自负。2、教职工每请假一节扣除2元,每天以八节课计算(上午5节,下午3节)。3、教职工每旷工一节扣除6元,若旷课则扣除10元。4、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元,够一节课的1/3(即15分钟)以上时间则以旷工或旷课一节论处。5、不参加校会、教研组或学校组织的活动、周结等而未请假的均按旷工一节论处,请假一次按一节课计算。6、婚假一周,丧假一周,产假90天(节假日均算假),凡超出规定天数则按请假或旷工论处。7、公假(学习、开会、公差等)必须向校长请假,否则以旷工论处。8、事、病假一样对待,每请假一天扣除16元,病假住院期间每天扣除4元。连续请假中的节假日均算假,但不扣钱。9、请长假(一个月及其以上)要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要交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手续,经学校审查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准假。女教师在长假期间必须按时到街道办检查,检查证明书要交学校管理。请长假时间超过一年或没有严格办理请假手续者,将视情节对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学校可对其解聘。10、每学期累计请假在3个月以内按学校制度执行,3个月以上按县教育局有关制度执行(每月扣除工资总额的50%)。11、本制度从2007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