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100007)12/F-15/F,GuohuaPlaza,3DongzhimennanAvenue,Beijing100007,ChinaTel:8610-58137799Fax:8610-58137788(12/F),58137766(15/F)考勤制度(一)事务所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事务所作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l3:00—17:30。(二)计时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需考勤,人员到达、离开事务所必须到前台秘书处填写《事务所考勤登记表》。《事务所考勤登记表》中记录的时间,是需考勤人员每月考勤的依据。每月月末由办公室将登记情况报送人力资源部。(三)享受午餐补贴的人员每日在前台填写达到、离开事务所的时间,作为每月考勤依据。(四)享受午餐补贴的人员一次迟到超过15分钟的,扣当天午餐补贴。迟到超过1个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迟到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不足8小时的,按8小时计),按每天平均工资额扣发相应工资。(五)需考勤人员,至少提前一天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的,应在销假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手续,并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出勤者,视为旷工。(六)需考勤人员病假、事假期满回所应及时向批准请假的督导高级合伙人或主管领导销假,因公离所的,回所后应及时告知督导高级合伙人或主管领导,同时向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七)事务所例会、集体活动计入考勤。(八)需考勤人员外出办理业务的,应提前告知前台值班秘书,以方便接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