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实验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一、请假的有关规定1、教职工凡在学校正常工作时间(正常上班、上课、辅导、学习、开会、大型活动、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评卷时间均为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均须请假。2、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是:(1)教职工本人填写《请假条》;(2)将《请假条》和有关证明交主管校长审批;(3)主管校长填写《请假通知单》;(4)请假人带《请假通知单》连同教课书、参考书等资料或有关需要移交的手续交部门主任,并说明课程进度或有关工作情况。请假手续完备后,视为请假有效。3、非极特殊情况,不准捎假、补假或电话请假。4、请假手续应提前办理,以免影响工作安排。5、产假为三个月,婚假、丧假为一周。如果婚事在假期中办理,办理后已超过一周,开学后不再另批婚假。6、短期外出进修、考试,均应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人自己安排好代课人并报教导处备案后,方能离校,学校不记缺勤,亦不记代课人代课。专业不对口,不准外出进修,如遇考试,确需外出,办理请假手续后,按事假对待。7、病假在一周以上,请假人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有关检查报告,方可同意请假。8、请假期满,因情况特殊,仍不能回校上班者,期满前应办理续假手续。9、连续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节假日、双休日也计入在内。10、因公受伤或因见义勇为致伤,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确需休息一定天数的,休息期间不记请假。11、假满上班,请假人需及时向主管校长和部门主任销假。12、连续请假6个月,假满后仍不能上班,应予编外,学校办理编外手续。13、请假3天以内,由主管校长审批,3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一周以上由教育局审批。二、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1、凡晚于学校正常工作上岗时间到岗为迟到;凡不到学校正常工作下岗时间而离岗为早退;凡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不请假而不到岗为旷工。2、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旷工。(1)请假手续不完备而离岗者(2)假满不归,且无办理续假手续者(3)假满回校,但不销假者(4)上课、辅导、学习、开会、大型活动、监考、评卷迟到早退超过二十分钟者;行政工勤人员上班迟到、早退超过一个小时者。(5)不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者(6)外出进修、考试,请假人未安排好代课,而出现误课者。(7)行政工勤人员上班时间带小孩,干私活者3、当天值班人员应按作息时间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晚自习静校后离岗,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三、全勤与表彰1、35岁以下教职工,学期病事假累计两天(含两天)以下;36-45岁教职工,学期病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下;46岁以上教职工,学期病事假六天(含六天)以下,且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视为相对全勤。2、学校允许的外出进修、考试的教职工,进修、考试期间,自行安排代课,无出现误课,且学期内无其它病事假和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视为相对全勤。3、教职工学期内只请有婚假或丧假,无迟到、早退、旷工和其它病事假,视为相对全勤。4、教职工在一学期内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现象为绝对全勤。5、教职工因公受伤和见义勇为致伤休息,一学期内无迟到、早退、旷工和其它病事假,视为绝对全勤。6、学校对一阶段保持绝对全勤和一学期保持相对全勤的教职工,要公开提名表扬。7、学校对全学期保持绝对全勤的教职工除公开表彰外。8、学校对婚、丧、产假提前上班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四、说明:本制度中有关时间期限如遇上级另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鲁山县实验中学会议制度会议是进行学习、研究工作、总结工作、安排工作、解决问题的主要形式和主要途径,开好各种会议对推动工作进展是非常必要的。为了规范会议形式和会议内容,加强会议管理,讲求会议实效,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议组织人员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讲话要讲原则,要有条理,不拖泥带水,杂乱无章,信口开河。需要研究或讨论的内容必须事先预告给参会人员。学校领导成员对重大问题或原则问题在未经研究形成决议前,不得在非研究性会议上随便发表意见。二、开会要有程序,要目的明确,不准扯皮、跑题,尽量开短会。三、校级会议由校级领导正职主持,相关人员参加。部门会议由部门领导正职主持,部门全体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请分管校长或校长、支部书记参加。班级会议或班委会由班主任或班长主持。学生会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一般要有团总支、政教处指导老师参加。班级会议和学生干部会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各种报告会由组织部门正职主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各种报告会由组织部门正职主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领导参加。四、各种会议必须严格考勤制度,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到会情况,记入考勤档案。五、开会时间,要按指定位置入座。六、开会时间,要思想集中,认真做好记录,不准带小孩,说闲话,东张西望,不准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杂志等。七、开会时间不会客,不准擅自离开会场。不准使用无线通讯工具(调为振动或关机)。八、保持会场卫生,不准乱写画,乱扔杂物。九、会后要关好门窗,收拾好会议用品。十、各种会议,记录人必须认真作好详实记录。鲁山县实验中学工作制度一、学校实行全天候上班制度,上班时间按学安排的作息时间表执行。二、上班时间不能到岗或到岗后因私事确需离岗一小时以上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在无课、无会、无集体活动的前提下需短时(一小时以内)离岗者,任课教师应向级主任、处室人员应向部门主任,行政领导应向主管校长或办公室说明事由、去向、联系办法及所需时间。逾期不归者按考勤制度执行。三、因公外出,派差领导必须按隶属关系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以便调整,安排工作。四、上班时间不得接待私人客人。因工作关系确需在集体办公场所接待客人时,不得影响他人办公。五、上课、开会时间必须关闭无线通讯工具。六、上班时间不得在工作场所带小孩、干私活、说闲话,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七、所有教职员工必须注意师表形象,维护学校声誉,执行教育法规,依法规范言行。鲁山县实验中学民主理财制度为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务手续,增大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使有限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一、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原则上由教代会下设的财务监督组兼任。二、定期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学习有关财务工作的法规、文件,使其熟练掌握政策精神,以便履行职责。三、每月底民主理财小组对当月单据进行审计,不符合要求者,不能下帐。四、每学年开学前,召开教代会审议上年财务决算和下年财务预算。五、学校重大硬件建设项目上马前,必须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否则,不能动工。六、财会人员必须密切民主配合理财小组的工作,对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疑问和质询,要拿出有政策依据的解释,不得设置任何障碍。附:现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南红侠尚晓东张英丽杨德素。鲁山县实验中学卫生工作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特制定本制度。一、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政教处主任为副组长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卫生工作安排,拟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定期召开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好部署和安排。要经常深入实际,加强对各有关部门落实“卫生工作制度”的检查和督导,敦促各部门抓好落实。三、政教处、团总支要组织指导学生会劳动卫生部门切实作好班级和学生的卫生管理工作。四、政教处要广泛开展卫生宣传和卫生知识教育,采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出版报、办展览、观看科教影视片等形式,普及卫生常识,增强学生卫生意识。五、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每两周开设一节健康课。教导处要象对待其它学科一样对健康课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六、学校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七、重视学生的用眼卫生,保护学生视力。每天上午大课间为全校学生眼保健操时间,政教处、教导处要加强检查。经常开展“防近”宣传,并利用“防近周”进行较大规模的防近、治近宣传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八、加强教学卫生管理。《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的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用脑规律。要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天不准超过八小时,课外作业量每天不超过一个半小时,不准随意增加课时和学生的学习任务。九、加强体育劳动卫生管理。体育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要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体育活动前后要做好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饭前饭后不搞剧烈活动。对有病和体弱的学生要组织进行保健性锻炼。体育器材和场地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场地分配要合理,防止出现伤害事故。十、加强生活卫生管理。要求学生养成“五要”、“七不”的个人卫生习惯。“五要”是:要按时作息,要睡前刷牙,要勤换衣勤洗澡,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七不”是: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毛巾,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十一、加强设施卫生管理。总务处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活动、生活环境,保证教室采光、照明、通风符合规定;桌椅、板凳符合学生身高要求;体育场地和器材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保证学生生活用水供应。经常深入实际,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十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净化校园制度和卫生检查制度。生活区、办公室、教室、清洁区要明确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到室、到班,实行卫生保洁岗位责任制。每周一下午为全校卫生大扫除、大检查时间,坚持不懈、雷打不散。生活区、办公室、教室、清洁区必须天天打扫,保持地面湿润无杂物。室内外、墙壁、窗台、天花板要经常清扫,保持洁净。教室玻璃要经常擦抹保持透明度好。垃圾、厕所要经常清理,保持干净,有关地方要定期消毒。政教处要加强环境卫生的检查和督促。教室、清洁区卫生实行“日检查、日公布、周汇总”的方法,每周发放流动红旗;生活区、办公室卫生除周一大检查外,要经常进行不定时检查,检查结果要及时总结公布。鲁山县实验中学奖励制度一、学校设立考试成绩奖。学校对教学人员考试成绩进行单列考核。学期末对每个教师全学期四阶段的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考核,根据量化积分分四等进行奖励。所得奖金与工作量挂钩: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完成工作量上限者,上浮应得等级奖金的10%;完不成工作量不限者,每少一节不浮应得等级奖金的3%。全学期四阶段考试成绩量化积分均为每四等者。期末取消此项奖励。二、学校设立抽考、竞赛奖。1、县级抽考、竞赛。学科组获全县甲组中学集体前五名,按名次对学科组和该组任课教师进行奖励。2、市、省、国家级竞赛。参赛学生获各级一、二、三等奖时,按级别、等次和人次分别对任课教师进行奖励。3、班级总评成绩在校级竞赛中位于年级前三名,镇级抽考中位于全镇第一名,县级抽考中位于全县甲组中学前五名,按级别和名次对班主任进行奖励。4、体、音、美学科在镇级以上组织的竞赛和活动中成绩突出,获得好的集体名次,受到上级奖励。学校根据活动规模、受奖级别、名次或成绩大小,对学科组和辅导教师进行奖励。5、凡属按参加学生多少分配受奖名额者,不按上述奖励办法执行。成绩突出,酌情奖励。6、以上奖励的认定均以组织竞赛、抽考部门下了《简报》、统计表册、有关证件为据。三、学校设立教育教学科研奖。1、优质课教师奖被评为级优质课教师,学校按级别予以表彰和奖励。2、学科大奖赛奖在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大奖赛中获得名次,学校按级别和获奖等级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3、优秀辅导员奖获知级授予的优秀辅导员称号,学校按级别予以表彰和奖励。4、优秀论文奖教育教学论文在各级报刊上发表或得奖,学校按级别和获奖等级予以表彰和奖励。5、教改成绩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课题,产生较大影响或被教科研部门认可,学校根据影响大小,推广范围,或认定部门的级别予以表彰和奖励。6、其它科研成果奖在某一方面,某领域取得科研成果,根据认定级别和等级,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四、学校设立先进处室(组)奖。1、学校每学期依据《鲁山县实验中学先进处室条件》,由校务委员会评议,校长办公会议批准,产生先进处室一个,予以表彰和奖励。2、学校每学期末评选一次优秀教研组。根据“教研组长系列量化考核”积分名次和《鲁山县实验中学优秀教研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