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系关于考勤制度的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严肃教学管理,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学院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经系务会议研究,对考勤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作如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学院考勤制度;二、每周二下午为全系教职工会议和政治学习等活动时间。每周二上午在系通知栏公布本周的活动安排。若有临时活动,则临时通知。因故不能参加者,要事先向指定系办请假,无特殊情况不事先请假而无故缺席者,以旷工论处;三、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由考勤员逐日考勤。因故需请假,1天以内向办公室请假,2至3天向系主管领导请假,3天以上向学院主管领导请假。教学人员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按学院文件规定,未经请假,私自离校者,均以旷工论处。四、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须严格按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上课。因特殊情况确需调课、停课或补课,需经系主管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才可进行。未经同意而无故缺课、停课者,以旷课论处;五、上课、上班、值班、开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和其他规定的集体活动都列入考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