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社区居委会考勤制度一、全体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顾全大局,听从指挥,任劳任怨,依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所分配的各项任务。二、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对办事居民做到文明服务,一视同仁,说话和蔼,礼貌待人。三、居委会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赶到的必须事先联系,否则作旷工论处。四、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居委干部、职工工作日。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OO,下午2:OO至5:OO。五、特别事情需加班、值班,由居委办公室负责编排轮值。六、上班时间必须认真工作,不得闲谈或做私事,如有紧急事情需要办理者,须先经领导同意后才能准假。七、履行请假手续,有事必须书面请假,说明事由,两天以内由本单位领导审批;两天以上需报上级领导审批。如在规定的假期内不能赶回单位上班,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办事处领导批准后才能准假。八、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单位登记销假,未按规定进行销假的,作旷工处理。九、当月事假超过五天,病假超过1O天,旷工l天,每月迟到早退三次者视为旷工半天(1O分钟为一次),违反以上规定任何一项,扣发当月的岗位工资。凡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婚假、产假、病假、丧假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