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发布及实施时间2008年01月31发布,2008年09月01日实施修订原因单一的检定方法难以适应计量标准器具溯源的需要;部分比较简单且准确度较低的计量标准按原规范考核太繁琐;国际法制计量组织于2004年修订了国际文件,对计量标准的批准、使用、保存、文件集、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原规范中的部分管理要求不能完全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原规范的要求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年质检总局72号令)中对于计量标准的考核及管理中的部分内容和要求不相一致。新版本的主要变化对计量标准考核的工作程序和考评时间进行了调整,实现数据采集电子化,使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完善计量标准的考核内容和方法,使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对部分低准确度等级的计量标准实行分类考核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考核的可操作性和质量。为了校准的需要,提出了计量标准器具以校准方式进行溯源时的相关要求。对建立计量标准所需要进行的技术工作,如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检定或校准能力的确认等要求进行了完善,使之与国际通用要求相一致。将《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规定以及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对计量标准的要求贯彻到本规范中,如引入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理念。计量标准考核的考核要求新旧版本不同之处(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配置计量标准不仅包括硬件部分,也包括用于测量和数据处理的各种软件。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不能低配,也不要求高配。计量标准的溯源性明确了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应当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进行校准,如无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可以依据有效的校准方法进行校准。什么是有效的校准方法有效的校准方法:当无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或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时,申请考核单位可以根据国际、区域、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制满足校准需要的校准方法作为校准的依据,编制的校准方法应当经申请考核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审定后,连同所依据的技术文件和实施验证结果,报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有效的校准方法一必须经过同行专家审核(且不是本单位的专家)二是要由主管领导部门的批准备案。定期溯源(1)如是通过检定溯源,检定周期不得超过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如是通过校准溯源,复校周期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校准规程的规定;如果国家计量校准规程或者其他技术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复校时间间隔,当校准机构给出了复校时间间隔,应当按校准机构给出的复校时间间隔定期校准;当校准机构没有给出复校时间间隔,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按照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复校时间间隔并定期校准。当不可能采用计量检定或校准方式溯源时,则应当定期参加实验室之间的比对,以确保计量标准值得可靠性和一致性。定期溯源(2)计量标准中标准物质应当是处于有效期内的有证标准物质。当国家计量基准无法满足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量值溯源需要时,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意后,方可溯源至国际计量组织或其他国家具备相应能力的计量标准。上级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应有信息上级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中要有所用标准的溯源信息,信息包括所用设备的名称、型号、证书编号、有效期、测量不确定度等。计量标准考核的考核要求新旧版本不同之处(二)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1、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2、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3、计量标准的重复性4、计量标准的稳定性5、计量标准的其他计量特性(如灵敏度、鉴别力、分辨力、漂移、滞后、相应特性、动态特性等)计量标准考核的考核要求新旧版本不同之处(三)环境条件及设施本规范对环境条件及设施所提出的要求是保证检定或校准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确保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所必需的。计量标准考核的考核要求新旧版本不同之处(四)人员1、有能够履行职责的计量标准负责人;2、有持证的检定或校准人员持有本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持有相应等级的《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项目《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注册计量师分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同时具备才有效。计量标准考核的考核要求新旧版本不同之处(五)文件集文件集是原来计量标准档案的延伸。每项计量标准应当建立一个文件集,在文件集目录中应当注明各种文件集保存的地点和方式。所有文件集均应现行有效,并规定合理的保存期限。计量标准考核的考核要求新旧版本不同之处(五)文件集–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管理分外部和内部管理外部:如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我们只能跟踪管理,且主要是失效管理,失效后应立即追回,作废。,无权修改。内部:如自行编写的有效的校准规范,要有编写、审核、批准,年月日。计量标准考核的考核要求新旧版本不同之处(五)文件集–计量比标准技术报告对于构成简单、准确度等级低、对环境条件要求不高并纳入《简化考核的计量标准目录》的计量标准,其重复性、稳定性及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等栏目可以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的考核要求新旧版本不同之处(五)文件集–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格式规范、信息量齐全,填写、更改、签名及保存等符合相应规定。当在记录中发生错误时,对每一错误应划改,不可擦涂掉,以免字迹模糊或丢失,并将正确值填在其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盖章。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的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者更改。计量标准考核的考核要求新旧版本不同之处(五)文件集–检定或校准证书校准证书:结论:一般校准证书不给结论和复校周期,但当被校对方是计量标准时或客户有要求时,要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并给出相应的判据。复校周期:(1)计量标准无检定规程有校准规范一定要给出有效期,有效期根据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给出有效期。(2)一般工作用测量设备,不给有效期,有效期由自己定(3)当与客户达成协议,客户提出并有文字协议,周期长短由客户制定,可以给出。(4)本单位内部有相关文件规定,可以给出。校准结果:若对被校准的仪器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在证书中应给出该仪器在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校准结果。计量标准考核的考核要求新旧版本不同之处(五)文件集–管理制度名称有所改变并新增两项制度(1)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2)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3)量值溯源管理制度(4)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5)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6)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7)事故报告管理制度(8)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计量标准考核的考核要求新旧版本不同之处(六)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现场实验是确认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主要方法之一。申请考核单位应该积极参加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实验室之间的比对等测量能力的验证活动。获得满意结果的,在该计量标准复查考核时可以不进行现场考评。对于已经采用测量过程控制对计量标准进行连续和长期的统计控制的计量标准,可以不必再另外进行重复性实验和稳定性考核。计量标准考核(一)申请时间: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持证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查考核。计量标准考核(二)新建标准应准备提供的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计量标准考核(二)复查标准应准备提供的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计量标准考核的受理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申请考核单位的申请资料后,先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计量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所用表格是否采用本规范规定的格式式样;《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是否具有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是否具有拟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是否建立了计量标准的文件集;是否配备至少两名持证的检定或校准人员。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受理申请,发送受理决定书。计量标准考核的受理申请资料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可以立即更正的,更正后受理申请,发送受理决定书。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考核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送补正告知书。经补正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逾期未告知的,视为受理。申请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回申请考核单位。计量标准考核的原则执行考核规范的原则计量标准考核工作必须执行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逐项考评的原则六个方面30项内容。考评员考评的原则考评员承担的考评项目应当与其所取得的考评项目一直。《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考核合格后发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为四年。现场考评现场考评的内容《计量标准考评表》中的六个方面30项现场考评的程序和方法1)首次会议:由考评组长宣布考评的项目、内容及人员时间安排等;申请考核的单位主管人员介绍本单位概况和计量标准考核准备情况。2)现场观察:考评组成员对考评项目的相关场所进行观察。3)资料核查:考评员按照《计量标准考评表》的内容对被考核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4)现场实验和现场提问:现场实验检定或校准人员对考评员指定的测量对象进行检定或校准。测量对象的选取由考评员自带的盲样、被考核单位的核查标准或经检定/校准过的计量器具。考评员通过对现场实验数据与已知参考数据进行比较,确定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现场提问:有关本专业基本理论方面的问题、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中的有关问题、操作技能方面的问题以及考核中发现的问题。5)末次会议:由考评组长或考评员报告考评情况,与申请考核单位由有关人员交换意见,对考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予以说明,确认不符合项或缺陷项,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宣布现场考评结论。计量标准的考评时间现场考评时间为1到2天;重点考评项目(带*号的项目)不符合要求,则为考评不合格。重点考评项目有缺陷,或其他项目不符合或有缺陷,可以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改正者,则视为考评不合格。计量标准的考评时间为60个工作日,其中包括整改时间。计量标准考核的后续监管主持考核的质量监督部门采用量值比队、盲样实验或测量过程控制等方式,对《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运营状况进行技术监督。凡是建立了计量标准的单位,应当参加由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相应项目的技术监督活动。技术监督部结果不合格的,建标单位应当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