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县(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住建局,安全监督站:按照市住建委、市安监站2011年初统一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要求,结合省、市相关文件、通知精神,2011年度里,市站共分四个季度对各县市监督站安全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工作督查,结合季度工作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现将年度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各县(市)、区安全监督站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决策和部署,以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为核心,围绕年初工作目标和要求,全面夯实安全基础,努力推进安全监管“三化”工作,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平稳和建筑市场安全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各安全监督站认真抓好日常安全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努力提升自身安全监管能力。如;长沙县安监站为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新设立督查科,将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达标评定和监督督查工作进行有效结合,为监督工作查漏补缺,有力推进了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天心区安监站在加强区管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方面举新措,按季度对所有受管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将排名靠后的施工项目纳入差别化管理,并对责任施工、监理单位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有力促进了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平衡发展。二、综合考核结果:(一)、考评依据: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要求情况。2、市安监站季度督查情况3、省住建厅季度督查情况4、“三化”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情况(二)、综合考评结果:1、安全监管先进单位:2、安全监管合格单位:三、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较突出问题:(一)、贯彻落实文件、通知精神和专项整治工作不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深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建筑施工高大模板和脚手架工程、消防安全、深基坑和高边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够深入,部分安站未按要求制定监督实施方案,监督抽查不深入、不彻底,部分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未按要求切实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工作实效性不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二)、监督执法力度不大,日常监督工作实效性不强。一是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问题的查处力度不够,采取监督措施不准确、不及时或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二是跟踪监管不到位,整改、停工通知签发后未及时进行监督复查,监督跟进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现象较普遍,监督执行力较差。三是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岗履职的情况仍然较多,企业自身安全管控能力仍然较差,重复或多次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不能得有效控制。四是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实效性不强。技术控制管理措施不力,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审批停留于程序,方案不能指导施工、不按方案施工的情况较普遍。深基坑、高边坡、人工挖孔桩、外脚手脚、支模架、施工用电、卸料平台、起重运输设备、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还比较突出。(三)、“三化”工作推进不扎实、不深入。一是安全监督规范化基础还比较薄弱,监督人员对“规范化监管”要求掌握不透彻,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需加强。二是监督频率不符合要求,监督抽查内容不全面、不细致,监督记录填写不及时、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较多。三是执行安全监管程序和制度不严格,存在有无监督方案、无监督交底、未办理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建筑起重设备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关键控制节点不执行验收程序等问题。四是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达标评定工作推进缓慢,个别监督站尚未按要求成立“达标验收组”,未制定实施方案,未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未真正认识到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阶段性达标评定工作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未与日常监督工作进行有效结合,工作流于形式。五是监管信息化工作重视力度不够,个别县(市)、区住建局信息监管平台未与省厅监管平台进行有效对接,信息化监管运行机制不健全,信息内容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存在有关键岗位人员重复押证、多处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违法开工、规避安全监管的项目仍然较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危险源的存在。四、下一步工作要求:为有力促进安全监管能力的平衡发展,有效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性,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2012年,各监督站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1、监督管理规范化方面:加强对规范化监管文件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按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情况考核的通知》(湘建办[2011]13号)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监管的督查和考核制度,落实安全监督的层级化管理,规范监督程序和监督行为,突出抓好监督记录填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规范性,杜绝监督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相符情况,逐步减少监管盲区。2、标准化达标评定方面:要高度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评定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从人员组织、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达标评定工作的管理,局、站领导要亲自牵头,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将阶段性达标评定作为安全监督的日常工作,要与安全质量标准花示范工地的创建、企业安全认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进行有力结合,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行全覆盖、全过程的达标评定,要强力推行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和实体安全防护的标准化。3、信息化监管方面:一是要全面实现信息平台的对接。二是要健全信息化监管运行机制,管理责任要落实,人员配备要到位。三是监管信息的初始录入要及时,后续安全监督信息的录入要及时、准确、真实。4、日常监管方面:一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强化整改、停工等监督措施的执行力,要充分发挥停工整改和不良行为记录等措施的监管作用。二是严格监督程序的执行,要将监督人员对“开工安全条件审查、阶段性达标评定、重大危险源管理、起重运输设备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临建设施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两个系统”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包括外地施工、监理企业)履职行为、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分包单位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等”监督抽查和采取监督措施及监督跟进情况一并纳入工作督查和考核。5、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方面:各监督站要根据本地区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针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适时有计划性地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对监理安全履职行为、技术控制管理和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人工挖孔桩、沟槽开挖、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高支模、爬架、悬挑架、消防安全等方面。要严密组织、广泛发动、措施得力、责任明确、处罚严厉,要深刻触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步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我站将在2012年度进一步强化对县(市)、区安全监督工作的督查力度,将规范化监管、阶段性达标评定、信息录入、监督实效、打非治违、贯彻落实新规范新标准、施工现场执行标准化等情况作为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的工作重点,结合市站达标验收组对抽查项目的达标评定情况,每个季度进行情况通报,请各监督站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规范监督行为、强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二00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