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组发〔2011〕16号中共镇安县委组织部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机构: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及商政人发〔2007〕387号、〔2010〕331号及商政人社函〔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0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范围和对象为:全县党政机关、直属机构、参管单位、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科级及以下在职在编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离岗人员与在职人员一样参与年度考核,凡组织、人事部门2已发文通知退休的、上半年到达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一律不予考核。公务员(参管人员)考核,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事业单位及机关非公务员身份人员的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试用期、见习期新录(新聘)人员确定为不定等次;立案审查或停职检查期间的人员,暂不参加年度考核,待组织正式结论后再确定考核等次,但在考核备案表(花名册)中要注明;合同制工勤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其结果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考核的时间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要依据文件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考核的程序和要求,对照年初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书,逐人进行民主评议,实行量化考核。同时结合2010年度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确定优秀等次比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2011年5月15日前将考核文件和年度考核备案表、登记表、优秀称职(合格)以外等次人员名册及提高优秀比例相关表彰奖励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并拷盘。逾期不报者,组织部和人社局将不再受理,因此影响单位干部职工调资、晋职、年终考核奖金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三、考核的内容和形式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单位,工作实绩应以责任制考核为重要依据。有条件的窗口单位要把群3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行百分绩效考核,其百分量化标准见附件一。实行量化考核的单位,优秀等次人员按照量化积分排列顺序产生,凡量化积分低于50分的均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中的其它情况处理按附件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规定办理。四、考核的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个人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公,坚持标准,注重程序,保证质量,做到不迟报一天、不重报一人、不错报一例、不漏报一人。特别是评选优秀,要按照“政绩突出、群众公认、客观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不能搞一锤定音、平衡照顾和轮流坐庄,更不能拉票划圈、弄虚作假,也不得搞主要负责人“年年优秀”,确保个人年度考核工作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预期效果。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要派出领导干部参加下属单位领导的民主测评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对在考核过程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严格政策规定。实行优秀等次限额与乡镇、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等次、表彰奖励和社会反响挂钩。凡乡镇、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综合表彰奖励、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奖励,工作被中省主流媒体专4题报道、宣传推介,省厅部委公开评议排名位于前五位的乡镇和部门,一律按20%确定优秀等次名额;凡年度工作考核为较差单位、工作被媒体曝光或被通报批评、公开评议位于倒数第一的乡镇和部门,一律按10%确定优秀等次;其他单位,均按15%确定优秀等次名额。个人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优秀指标的具体评选办法按附件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第七项办理。提高单位优秀比例(20%)和个人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表彰奖励与年度工作考核必须是一一对应关系,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同一年度工作。单位人数过少,按政策规定不足一个优秀名额的,由本单位书面申请,每三年评选一名优秀。科级特派员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一律不占原单位指标,按科技特派员总数20%的比例统一评定。(三)严控优秀比例和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开考核、分开算账、同一文件不同层次上报”的原则。要严格控制优秀比例,坚决堵绝给组织部和人社局“两头”超指标上报优秀,各归口的总指标不得突破优秀限额,并按参考人数比例合理分配优秀名额,领导与干事、机关与下属单位、城区单位与乡镇单位和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优秀指标不得相互挤占、挪用。科级领导的优秀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相结合,在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合计超过三分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5(四)规范考核文件。各部门上报的考核文件,用同一文件分类评定等次报组织部和人社局,同时上报各参与考核人员名单电子版。所有上报表册一律用16K纸打印,(考核表和奖励审批表用16K纸正反双面印制),一式两份,必须按单位和个人身份规范填报,对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暂不)考核和不定等次的,要有书面单行材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四、考核结果的使用(一)凡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具有评优评先的推荐资格、技术职称(等级)优先晋升资格。(二)凡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职称、不计考核年限。其中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原则在考核备案后的三个月内调整工作岗位。(三)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按规定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四)公务员年度考核与年终奖金挂钩。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进行奖励,并发给一次性奖金;称职(合格)等次以上人员,以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标准发放一个月的年终奖金;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不发放年终考核奖金。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原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已与绩效工资归并,因此,不再执行原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奖金的规定,其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6位、续聘或解除合同等的依据。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量化标准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登记表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6.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组织部、人社局两种表)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8.机关、参管和事业单位个人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9.机关、参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10.年度考核优秀称职(合格)以外等次人员名册(注:附件请在镇安党建网公告栏下载)中共镇安县委组织部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2月18日主题词:人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通知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中共镇安县委组织部2011年2月18日印发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