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临床医学院考勤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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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临床医学院考勤制度细则第一条第二临床医学院团委学生会基础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学院考勤工作,下设各年级学习部。由各年级学习部开展具体考勤工作,可为抽查或定期检查两种形式,并于当周将考勤结果送交基础文明建设委员会。基础文明建设委员会会将考勤结果予以公示,并送交辅导员以备学年末思想品德分的扣分。学年累计旷课一次扣思想道德分1分,迟到三次或早退三次算旷课一次处理(节假日和重大事件期间考勤除外)。第二条遇节假日或重大事件,各年级辅导员和基础文明建设委员会将组织各年级学习部对各年级进行抽查。如迟到、旷课、早退做学院通报批评,并扣除思想道德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思想道德分3分,旷课一次则扣5分。第三条上午1-2节的考勤工作7:50开始。8:00以后到者,若持有任课老师签名的迟到证明则为迟到,否则为旷课。上午3-5节的考勤工作9:30开始,下午的考勤工作1:20开始,规则类推。第四条请假的同学请假单要由其所在班级班长于考勤开始前上交给考勤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班长签字,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辅导员签字,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工办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学院批准,两周以上者由学院签署后送教务处批准。若事出紧急不能按时上课和请假的,允许事后补假,但需辅导员签字同意。第五条凡未经请假、请假条做假者或请假条不符合规定者,均作旷课处理。一学期内累计无故旷课十学时及十学时以上者按《温州医学院学生手册》报学院或学校处理。第六条学生一个月请假不能超过2次。如有特殊情况,除班长批准外,还需辅导员签字同意。第七条遇节假日或重大事件请假者必须由辅导员签字同意,不规则请假条一律无效。第八条对于考勤检查代报(代签)者,一经发现,将上报辅导员和学院学工办作学院通报批评处理,学年思想品德分扣除5分。第九条考勤工作人员考勤时须佩戴工作证,在每次考勤前向同学们宣读考勤细则中的重点。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管理科第二临床医学院团委学生会基础文明建设委员会2008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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