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年版)2第一部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区域绩效考核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区域绩效考核主要评价区域政府加强公共服务,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加强辖区公共卫生服务,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现国家规划目标,促进辖区居民人人享有健康的情况。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区域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传染病预防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干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运行保障等6个类别18个指标。适用于省、市、县级行政区域中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或本级政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绩效考核;适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健康城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等有关区域考核中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评价;适用于区域执行医改政策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共财政支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有关项目绩效评价。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区域绩效考核指标类别指标数评价指标指标要求分值1.传染病预防控制31.1规划控制传染病达标率100%701.2传染病总发病率与自身前五年平均发病率纵向比较,有控制501.3儿童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602.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32.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50%达规划目标502.2慢性病综合干预覆盖率: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合格率慢性病规范管理率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儿童口腔疾病预防干预的学校覆盖率口腔疾病预防干预的儿童覆盖率达到医改要求达规划目标60%60%30%602.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70%20122013201420152.5‰3‰3.5‰4‰50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2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100%50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省级≥0.85、市级≥0.80、县级≥0.70603类别指标数评价指标指标要求分值处置指数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干预34.1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100%404.2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100%304.3农村改水改厕普及率: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90%≥80%505.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25.1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农村城市东部中部西部≥80%≥70%≥60%≥85%≥75%≥65%405.2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农村城市东部中部西部≥70%≥60%≥50%≥75%≥65%≥55%506.运行保障56.1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逐年增加,且不低于当地财政支出增长比例1606.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标单位比例≥90%606.3人力综合素质指数:省级市级县级≥6.70≥5.97≥4.93506.4实验室检验能力达标单位比例≥95%406.5信息网络直报正常运行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基层卫生机构100%100%≥95%30合计18——1000注:绩效得分=总分/10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区域绩效考核指标解释与数据收集1.1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指标指标要求分值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100%70(1)计算方法①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即有综合或专病防控规划明确控制目标的甲乙类传染病如鼠疫、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麻风病、疟疾、包虫病等发病分别达该病种国家防控规划目标的情况。计算公式如下: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规划控制传染病病种实际达规划目标数/该病种规划明确应实现的目标数×100②得分省、市、县级=规划传染病某病种控制达标率(100%为1)×指标分值(按评价病种分摊分值)4(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病种20112012201320142015应达标目标数实达规划目标数应达标目标数实达规划目标数应达标目标数实达规划目标数应达标目标数实达规划目标数应达标目标数实达规划目标数鼠疫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麻风病疟疾①按病种在上表以年度分别统计鼠疫、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麻风病、疟疾、包虫病等传染病规划防控目标应达标与实际达标的指标情况。②应达标目标数:规划明确至2015年应实现的目标数。③实达标目标数:按规划要求,实际执行,实现的目标数。④有相关病种规划控制目标实现情况的自我专题评价报告。(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从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业务部门执行规划,落实相关控制措施的传染病防控记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网络直报资料中获取。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情况,由辖区按规划要求在规定周期内组织第三方或自行的中期、终极评价相关资料中获得。(4)资料目录清单①规划实施方案②规划实施相关的记录、资料③规划实施评价的专题报告1.2传染病总发病率指标指标要求分值传染病总发病率与自身前五年发病率纵向比较,有控制50(1)计算方法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年末订正报告的甲、乙类传染病病例数,及辖区同期统计人口数,计算总发病率。5传染病年总发病率(1/10万)=网络报告考核周期甲乙类传染病病例数/辖区同期年度统计人口数×100000①年度统计人口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传染病报告年度同期常住人口数。②得分省、市、县级=传染病年总发病率(持平或下降为1)×指标分值考核年度传染病总发病率与考核年度近5年(含考核年度)的总发病率平均值比较持平(≤5%)或下降为1,上升按比例减分。(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年度传染病年总发病率(1/10万)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例数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例死亡数①传染病总发病率:指考核年度,辖区每10万人口中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病例数。②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例数: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年末订正报告的甲、乙类传染病病例数。③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例死亡数: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年末订正报告的甲、乙类传染病病例死亡数。(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以传染病疫情报告统计口径为依据,从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业务部门的传染病报告卡、报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网络直报资料中获取。(4)资料目录清单需提供本年度和上一年度疫情报告文字材料:①疫情报告信息原始数据统计表②疫情报告发病率统计表1.3儿童疫苗接种率指标指标要求分值儿童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60(1)计算方法儿童疫苗接种率=儿童全程接种某种疫苗人数/同期辖区内某种疫苗应接种适龄儿童人数×100%①分子分母均为辖区常住适龄儿童,含本地户籍与外地常住适龄儿童。外地常住为非本地户籍且在本辖区居住3个月以上者。6②区域考核主要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组群抽样法或批质量保证抽样法,考核辖区6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在规定的免疫接种规程内完成11种疫苗免疫情况。③得分省、市、县级=儿童疫苗接种率(达标为1)×指标分值(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年度疫苗名称辖区应接种某种疫苗常住儿童数辖区实际接种某种疫苗常住儿童数辖区应接种某种疫苗的本地户籍儿童数辖区实际接种某种疫苗的本地户籍儿童数辖区6周岁以下儿童总数辖区6周岁以下儿童常规免疫全程接种人数备注:11种常规疫苗的接种率均需要计算,具体为:乙肝疫苗3剂次、卡介苗1剂次、脊灰疫苗4剂次、百白破疫苗4剂次、白破疫苗1剂次、麻风疫苗1剂次、麻腮风疫苗1剂次、乙脑减毒活疫苗2剂次、A群流脑疫苗2剂次、A+C群流脑疫苗2剂次、甲肝减毒活疫苗1剂次。①辖区应接种某种疫苗常住儿童数:指考核年度,辖区本地户籍和外地常住人口中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应接受某种疫苗某剂次接种的适龄儿童数,及上次接种时该苗该剂次应种儿童中漏种者之和。②辖区实际接种某种疫苗常住儿童数:指考核年度,辖区某疫苗某剂次应种儿童数中,实际接种儿童数。③辖区应接种某种疫苗的本地户籍儿童数:指考核年度,辖区具有本地户籍人口中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应接受某种疫苗某剂次接种的适龄儿童数,与上次接种该苗该剂次应种儿童中漏种者之和。④辖区实际接种某种疫苗的本地户籍儿童数:指考核年度,辖区某疫苗某剂次应种本地户籍儿童数中实际接种儿童数。⑤辖区6周岁以下儿童总数:指考核年度12月31日,辖区本地户籍和外地常住人口中达到免疫程序规定不满6周岁的儿童数。⑥辖区6周岁以下儿童常规免疫全程接种人数:指11种疫苗所有剂次均合格接种(免疫起始月龄正确、剂次间隔正确、在规定的月龄内完成接种)的6周岁以下儿童数。(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数据、免疫规划年报统计口径为依据,可从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接种门诊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表、专项调查报告和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4)资料目录清单①免疫规划接种率统计报表(分县)②免疫规划工作计划③免疫规划接种率工作总结与评价报告7④接种率调查方案、记录、报告⑤本省(市、县)免疫规划接种实施方案2.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指标指标要求分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50%的县(区、市)(2)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达规划目标50(1)计算方法:评价辖区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行为能力,创造长期可持续的支持性环境。提高全民综合素养及实现规划目标的情况。①省、市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考核年度辖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级数/同期辖区县级总数×100%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考核年度辖区达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的县级数/同期辖区县级总数×100%②县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考核年度辖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乡镇(街道)数/同期辖区乡镇(街道)总数×100%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乡镇(街道)覆盖率=考核年度辖区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乡镇(街道)数/同期辖区乡镇(街道)总数×100%③得分:省、市、县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50%为1)×60%指标分值+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达规划目标为1)×40%指标分值(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年度辖区县级数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县级数建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级数辖区乡镇/街道数开展全民健康生活行动乡镇/街道数建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乡镇/街道数①辖区县级数:考核年度,辖区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的总数,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8②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县级数:考核年度内,开展行动的县区应开展下列所有必选项目,鼓励县区因地制宜开展扩展项目。必选任务包括,一是成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多部门合作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工作会。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推动日常工作。二是开展不少于4次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每次活动直接参与人数至少100人。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应包括饮食和身体活动内容,活动中应推广健康支持工具,每次活动留有可评估的活动资料。三是依据国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当年新开展健康(示范)单位、社区、食堂、餐厅等创建至少3个,创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至少1个。四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相关主题媒体报道不少于4次。扩展项目包括,一是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数量不低于200人或者达到县区总人口数的1‰。二是开展无烟医院、无烟校园、无烟单位等各类无烟环境创建不少于3家。三是至少1个学校开展快乐10分钟活动。四是县区开展“健康口腔幸福家庭”项目。五是县区开展营养标签健康教育行动。③建成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县级数:考核年度内,辖区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依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经考核达标的县级数,此数据按累计统计。国家考核评价的是达到国标的,各省考核是达到国家与省标的。④辖区乡镇/街道数:考核年度,辖区行政区划建制的乡镇/街道总数,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⑤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乡镇/街道数:考核年度,辖区行政区划建制的乡镇/街道,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试行)》要求,工作场所干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