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系统采购内部控制工作实践及问题分析疾控系统采购内部控制工作实践及问题分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政府在各行各业的财政投入在逐年上升。为了加强对公共财政支出的管理,提高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益,防范舞弊与腐败的发生,我国在xx年颁布了《政府采购法》,开始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三驾马车”,采购领域不断扩大,采购法规逐步完善,特别是xx年12月3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版布,推动政府采购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有序化、公平公开化的方向发展。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资金效益低,采购时间长,舞弊风险大等问题。财政部在xx年7月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疾控系统作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贯彻落实财政部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当前一项紧迫的重要工作。一、疾控系统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工作的基本内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指定的集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即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所需要遵循的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是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机制。政府采购是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中重要的一项业务活动,关系着事业单位职能的履行、事业的发展、资金效益的发挥、防范舞弊的效果等。疾控系统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是指根据国家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的特点和内部控制的要求而实施的,通过制定制度,实施程序,执行措施,对政府采购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规范疾控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活动,它的职能不仅包括授权进行政府采购、确定招投标活动的方法程序,也包括生成、分析和检查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控制和评价政府采购活动等。二、疾控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实践与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一)疾控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方式总结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作为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供公共健康服务的疾控中心,被划分为公益一类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所有的资金采购都需要纳入政府采购。疾控系统许多单位都建立了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配备了一定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制定了采购流程,政府采购工作得到重视和规范。根据采购项目和金额的不同,实际工作中,政府采购有以下几种模式:方式一:公开招标采购。120万元以上的货物及服务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以上的工程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方式二: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须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采购应由负责集中采购的部门集中采购。方式三: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50万元以上、120万元以下的货物及服务采购、60万元以上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采用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磋商和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方式四:目录内自行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5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及60万元以下的工程,按照目录要求的方式通过部门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方式五:网上竞价或自行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外的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或通过中央政采网进行网上竞价。以本单位为例,此金额范围内的采购,须按照本系统制定的《中国疾控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组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是中国疾控中心为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对于国采中心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金额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工作从组织管理、采购程序、资料归档、采购监督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弥补了政府采购制度中目录外的5万元到60万元之间采购方式的制度空白,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在本系统的细化和完善。(二)目前疾控系统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工作存在问题与不足1、政府采购时间周期长,效率低,灵活性差。疾控系统政府采购存在采购时间长,效率低,程序复杂等问题。对于公开招标的采购,从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发布招标文件、评标、开标并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函、签订采购合同,到设备验收(工程开工或服务完成),需要一系列的规定程序,每一个程序都有明确的时间,整个采购完成,至少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时间。时间周期长导致了采购效率的低下,灵活性较差,影响了预算执行的进度和资金使用的效率。2、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资金使用效益需要提高作为财政管理改革的“三驾马车”,项目预算管理要求单位的所有的资金都要纳入预算计划。预算编制部门应当根据科研或服务工作的发展规划和目标,遵照严谨、科学、合理的原则,客观的编制采购预算。但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对预算编制重视不够,调研不足,内容不细,事业发展方向不明确,编制方法不科学等问题,导致政府采购预算不够严瑾科学,资金效益不高等问题。3、政府采购管理中的不相容岗位没有做到完全分离疾控系统单位设置了采购管理部门,实现了政府采购的归口管理,但是部分岗位没有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例如,负责招标文件准备、起草的人员,同时也在负责招标文件审核;负责采购合同签订的人员同时负责货物的验收。4、政府采购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需要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性强,与市场接触多,采购人员不仅要熟悉政策法规,采购流程,还要具备预算、财会、合同管理等相关知识,对采购人员素质要求高。疾控系统采购工作人员整体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三、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工作的建议与对策(一)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工作制度,细化工作程序。1、建立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制度疾控系统应当明确政府采购部门各岗位职责,从申请采购、编写招标文件,审核有关资料,组织采购,签订合同,验收货物等都要有明确的职责,对不相容岗位要进行有效分离,这些不相容岗位包括:预算编制与审批,预算的审批与执行,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付款的审批与执行等。2、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控制,提高预算的精细化和科学化程度除了项目预算审核程序,单位还应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预算和项目需求进行评估审核,统筹考虑二者的平衡,既要满足事业的发展需要,还要考虑资金的数额,以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科学、精细,资金使用的效益、效果、效率。3、建立政府采购程序控制制度疾控单位应建立政府采购流程控制制度,根据采购金额和采购物品类型确定采购方式,对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控制。从政府采购申请、审批、采购、签订合同、验收、付款,建立一套工作程序,并在各采购环节建立流程审批单及工作记录,建立完整的政府采购档案,还要加强采购手续、采购合同、采购方式、验收资料、付款发票的核对工作,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流程实施控制。4、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疾控系统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由采购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审计部门共同组成评价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从能力、信誉、提供设备(服务或工程)的质量,合同履行情况来进行打分评价,建立供应商信誉良好记录,以便于确定小额零星采购供应商入围名单。5、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疾控系统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审计,提出完善建议。评价内容主要有:政府采购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和方式进行,是否专人负责与政府采购有关的制度政策文件收集,并定期培训;是否建立政府采购岗位责任制,保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是否对采购的关键环节制定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加强对采购预算和计划、审批审核、采购活动、采购验收的管理等。单位对发现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修正和整改。(二)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环境,提高经办部门的自觉性。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五大要素之一,是内部控制工作的基础,是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履行控制责任的氛围。疾控系统应加强政府采购制度的宣传工作,营造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良好氛围,帮助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在履行政府采购职责时自觉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效益,形成重视政府采购程序、节约成本、资金高效的单位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