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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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精编3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矿业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精编3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民爆物品工作总结1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二○一四年十一月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根据山煤煤业安监部《关于上报的通知》和山煤煤业安发[2014]177号《关于开展煤矿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这次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以及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我矿民爆物品管理情况进行如下总结:一、此次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以及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4年6月4日专门组织全矿所有涉爆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召开专项会议,将省煤炭民爆工作会议的精神及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并按照会议的要求进行了检查,具体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如下:1、现场检查情况火工品管理人员都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证件齐全,对储存条件、保管、运输、使用、退库等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认真梳理,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火工品安全管理规定》执行,(1)火工品管理库满足储存条件,有视频设备,双人值班,无脱岗。(2)火工品入出库及使用回收等全程都有专人监督。(3)火工品管理的存储、使用等建账、登记齐全,帐物相符。(4)爆破作业后及时清理现场,及时清点退库。2、存在的问题及整改:(1)火工品库巡查人员填写记录不规范。(2)库区卫生差。(3)炸药箱未上锁。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矿长组织安全副矿长、矿长助理、安监科、通风科以及民爆物品存储库和有关涉爆人员召开会议,每个人都深刻做了反思,并做了相应的部署,完善了各种制度,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并对以后的工作提出相应的措施。3、加强火工品管理的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增强涉爆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的火工品丢失、被盗、爆炸等事件的发生,具体控制措施及要求如下: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爆破器材装卸必须符合有关规定,(1)有专人在场监督。(2)设置警卫,无关人员不得在场。(3)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4)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5)遇暴风雨或雷雨时,不得装卸爆破器材。(6)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7)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及倒置爆破器材。(8)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得超过二层。3、储存:(1)爆破器材应储存在专用的爆破器材库,码放整齐、稳固,不得倾斜。(2)进入库区不得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3)进人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4)库区的消防、通信设备、警报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5)库区应昼夜警卫。4、使用:(1)爆破工领取爆破器材,应根据当班作业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2)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3)爆破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使用追踪制度,每一环节责任人必须签认。(4)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戒标识,爆破作业结束时,必须确认安全后,方司解除警戒。(6)从炸药进人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7)填塞作业应避免夹扁、挤压和拉扯导爆管、导爆索,并应保护雷管引出线。(8)检查人员发现哑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警告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9)采取控制爆破、弱爆破施工,并辅以可行的减震、隔振措施。(10)由原爆破人员处理盲炮,剩余爆破器材按规定及时处理、清点退库。二、我矿民爆物品管理情况我矿是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主体,为了做好民爆物品的管理特设立了民爆物品管理机构,同时下发了《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办法》。目前我矿的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待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有新的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时,及时按照要求对我矿民爆物品管理工作进行完善。1、民爆物品管理机构设置组长:祖海军副组长:张根元、杜家锦、鲁登科、李国庆、成员:王江平、阳光明、袁来保、柴陆宏、张小龙、孙玉静、魏军军下设民爆物品专项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负责民爆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国庆外线电话:0357-5386811内线电话:80112、运行情况由领导组牵头制定下发了《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其内容包括每周对炸药库进行检查,每月召开一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题例会,分析当月民爆物品使用、清退情况及民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处理。同时所有岗位职责、制度全部上墙,明确责任、制定了严格的奖罚制度。按照蒲县煤炭工业局的要求将炸药库列入重大危险源,并每7天对其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有记录可查。3、我矿根据临汾市政府相关要求,与临汾市百众爆破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对民爆物品进行管理,进矿入井的涉爆物品均有国家规定的资质4、现阶段项目部共培训爆破工:2个;涉爆安全员共2人;押运员1人;司机1人;炸药库管理人员6人;库管5人;巡守员6人;并全部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自我矿使用民爆物品后,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相继出台了各种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度下发后各矿建项目部严格按其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由矿涉爆领导组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牵头编制,并对其进行了向全体涉爆人员贯彻学习,使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更进一步的得到完善。5、现阶段我矿民爆物品各项记录齐全,并严格按《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矿民爆物品专项会议,对会议中的工作安排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落实,并严格按照整改日期进行整改,其隐患整改率达100%。6、我矿井下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设施均符合有关规定(前期培训了专职的涉爆运输司机及押运员),在领、用、退手续上执行当班领用当班清退制度,确保民爆物品不对外流失。我矿民爆物品领、用、退手续齐备完善,帐、卡、物相符,相关人员都能按规定签字。井下爆破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并能按照规定进行装配引药和对瞎炮进行处理。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工作总结2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二○一四年十一月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根据山煤煤业安监部《关于上报的通知》和山煤煤业安发[2014]177号《关于开展煤矿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这次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以及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我矿民爆物品管理情况进行如下总结:一、此次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以及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4年6月4日专门组织全矿所有涉爆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召开专项会议,将省煤炭民爆工作会议的精神及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并按照会议的要求进行了检查,具体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如下:1、现场检查情况火工品管理人员都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证件齐全,对储存条件、保管、运输、使用、退库等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认真梳理,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火工品安全管理规定》执行,(1)火工品管理库满足储存条件,有视频设备,双人值班,无脱岗。(2)火工品入出库及使用回收等全程都有专人监督。(3)火工品管理的存储、使用等建账、登记齐全,帐物相符。(4)爆破作业后及时清理现场,及时清点退库。2、存在的问题及整改:(1)火工品库巡查人员填写记录不规范。(2)库区卫生差。(3)炸药箱未上锁。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矿长组织安全副矿长、矿长助理、安监科、通风科以及民爆物品存储库和有关涉爆人员召开会议,每个人都深刻做了反思,并做了相应的部署,完善了各种制度,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并对以后的工作提出相应的措施。3、加强火工品管理的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增强涉爆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的火工品丢失、被盗、爆炸等事件的发生,具体控制措施及要求如下: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爆破器材装卸必须符合有关规定,(1)有专人在场监督。(2)设置警卫,无关人员不得在场。(3)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4)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5)遇暴风雨或雷雨时,不得装卸爆破器材。(6)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7)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及倒置爆破器材。(8)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得超过二层。3、储存:(1)爆破器材应储存在专用的爆破器材库,码放整齐、稳固,不得倾斜。(2)进入库区不得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3)进人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4)库区的消防、通信设备、警报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5)库区应昼夜警卫。4、使用:(1)爆破工领取爆破器材,应根据当班作业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2)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3)爆破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使用追踪制度,每一环节责任人必须签认。(4)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戒标识,爆破作业结束时,必须确认安全后,方司解除警戒。(6)从炸药进人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7)填塞作业应避免夹扁、挤压和拉扯导爆管、导爆索,并应保护雷管引出线。(8)检查人员发现哑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警告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9)采取控制爆破、弱爆破施工,并辅以可行的减震、隔振措施。(10)由原爆破人员处理盲炮,剩余爆破器材按规定及时处理、清点退库。二、我矿民爆物品管理情况我矿是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主体,为了做好民爆物品的管理特设立了民爆物品管理机构,同时下发了《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办法》。目前我矿的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待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有新的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时,及时按照要求对我矿民爆物品管理工作进行完善。1、民爆物品管理机构设置组长:祖海军副组长:张根元、杜家锦、鲁登科、李国庆、成员:王江平、阳光明、袁来保、柴陆宏、张小龙、孙玉静、魏军军下设民爆物品专项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负责民爆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国庆外线电话:0357-5386811内线电话:80112、运行情况由领导组牵头制定下发了《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其内容包括每周对炸药库进行检查,每月召开一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题例会,分析当月民爆物品使用、清退情况及民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处理。同时所有岗位职责、制度全部上墙,明确责任、制定了严格的奖罚制度。按照蒲县煤炭工业局的要求将炸药库列入重大危险源,并每7天对其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有记录可查。3、我矿根据临汾市政府相关要求,与临汾市百众爆破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对民爆物品进行管理,进矿入井的涉爆物品均有国家规定的资质4、现阶段项目部共培训爆破工:2个;涉爆安全员共2人;押运员1人;司机1人;炸药库管理人员6人;库管5人;巡守员6人;并全部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自我矿使用民爆物品后,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相继出台了各种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度下发后各矿建项目部严格按其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由矿涉爆领导组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牵头编制,并对其进行了向全体涉爆人员贯彻学习,使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更进一步的得到完善。5、现阶段我矿民爆物品各项记录齐全,并严格按《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办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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