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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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第一篇】宁晋县2010年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2010年,我们在县编委的领导和市编办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汇报如下:一、机构编制情况(一)机构设置。县委工作部门7个,政府工作部门24个,行政群团3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3个,乡镇14个,还有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个,使用事业编制的群团5个,下属事业单位设486个。(二)人员编制。县乡行政编制1092名,其中县直572名(物价所、成本调查队专项编制11名),乡镇520名。实有1092名,其中县直572名,乡镇520名。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531名,实有413名。直属事业机构编制57名,实有57名。群团事业编制21名,实有21名。工勤编制78名,实有78名。事业编制8569名,其中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7322名,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1163名,财政性资金零补助24名,企业化管理60名;实有9289名,其中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7158名,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462名,财政性资金零补助1287名,企业化管理382名。(三)领导职数。严格按照市批方案确定的原则,县直工作部门设正职1名,副职2名。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科级职数核定186名,实配169名,乡镇核定领导职数192名,实配181名。没有科级干部超配现象。二、机构编制变化情况根据《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县政府工作部门共设置25个(监察局与纪检委合署办公),精减直属事业机构1个,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清理部门管理机构1个。根据邢民[2010]6号、邢人社发[2010]16号、邢机编办[2010]23号文件我县分别增加行政编制42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名。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基层机构编制部门人员相对较少,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在机构编制管理上执行的多,创新的少;具有针对性的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较少,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的学习主要依靠自身主观能动性,综合素质难以得到有效提高。(二)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在机构编制管理问题上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或只注重审批而忽视监管的问题。在平时管理工作中,只重视机构的撤并、分设,编制的精简、压缩,职能的增加、减少,而忽略了对机构编制政策贯彻落实和机构编制批复方案执行情况等的有效监督。四.下步工作(一)全面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各项规定,落实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下管一级审批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增长。继续推行和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证》工作,并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新路子、新方法。(二)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机构编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邢办发[2004]6号)和市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邢机编[2004]20号),完善机构编制执行报告、审计、考核和政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不断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继续探索和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三)努力提高机构编制队伍综合素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效率,廉政上高要求,实现“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奋斗目标,为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第二篇】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10〕157号),现将肥西县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截止2010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一)机构变动情况。2007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10〕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10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特此报告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乡镇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第三篇】乡镇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县编办:根据XX县机关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现将我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自查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大井镇属XX县东大门,地处云贵两省二县一市交界处,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耕地种植面积47200亩。全镇辖17个村委会251个村民小组13055户42980人,XX年全镇完成生产总值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228元,人均有粮公斤。大井镇机关编制数28人,现实有25人,其中领导干部9人。机关内设办公室四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办公室均设主任1名,共4名,设副主任1至2名,共5名。大井镇事业编制数67人,现实有66人。事业单位设5中心、1所,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数35人,实有36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32人,技术工人4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参共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干部3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8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8人;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编制数6人,实有9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8人,技术工人1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数4人,实有2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1人,技术工人1人;财政所编制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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