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职工常规工作考核、年度考核以及年末综合考核具体实施办法第一部分教职工常规工作考核一、常规工作考核划分:教师常规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分为备课、作业检查、听课、课堂教学检查、考勤、值周教师工作检查、班级日常工作及备品检查、教师日常工作过程(工作量)等部分。考核时以历次检查综合平均成绩的百分比计入,以下特殊情况另计:1、值周教师工作检查按照第一名10分,以后按号数依次递减0.1分办法计入。2、班级日常工作及备品检查部分考核办法是:两项各满分100分,按学年度求两项的平均分排序。使用时依据至考核时的两项总平均分排号区分名次,第一名满分10分,以后按号数依次递减0.1分。二、常规工作考核具体项目见各项标准.三、常规工作考核操作规定:1、常规工作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可以由各领导按照学校制定的统一标准组织教师先自检,教师个人按照考核表在规定时间内自检自评,然后学校进行统一检查,最后以自查和学校检查的平均分计入。对于课堂教学也可以先进行检查,再附加教师的自检自查。对盲目自傲过高估计自己、自查不严肃认真、有明显问题而不能认真自查者严加检查,业务部门对一些项目做出明文规定后,对该项目中同一问题自查未能查出的,在学校检查时加倍扣分。随机检查的不需要自检自查,以学校检查为准。2、对于可以及时通知的,每项工作完整考核后,主管领导或相关人员及时将成绩以明确方式通知被考核个人。3、主管领导或相关人员必须严守考核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核小组人员的考核评分情况,不得私改考核分数记录。违反此项规定者在民主评价领导或日常工作过程考核中各项以0分处理.4、除校长外任何个人不能查看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原档案;个人如有异议,由校长组织相关人员查档证实,非计算原因不予更改,然后将查档结果通知给本人。5、常规工作考核工作分工及要求:检查方式:各分管领导与业务副校长研究后,各自负责、组织,由业务副校长、教导主任等学校指定领导监督参与,按照学校制定的统一标准或经研究后的统一尺度进行分组检查:第一类:领导和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分组轮流检查教师常规工作;第二类:领导和学校抽选的教师检查教研组长、学年组长的常规工作;第三类:业务副校长、主任和教研组长、学年组长检查其他领导的常规工作情况;第四类:校长依据学校考核标准、相关制度要求单独或组织随机检查一切工作,其检查结果记入相应被检查人的考核成绩。(1)听课记录、备课、作业检查:分别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形式与时间分布合理,每项检查次数每学期不能低于2次,学科间检查次数可以不同,但最终取平均分。时间、数量和检查形式及参加人员由主管同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备课考-2-核要逐渐倾向以电子教案考核为主。(2)课堂教学检查:具体见《兴福一中课堂教学质量提高评比活动实施办法》。除完成本组课堂评价外,学校业务领导只要是随机听课就要做出评价并填好评价卡上交。校长对每组进行随机抽查几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以便对评价情况做出检查督促和评价,同时其抽查情况计入考核成绩。评价小组成员可以一人或多人同时进行听课,也可以分不同课节评价。课堂教学检查后要与教者进行交流,同时进行说课评价。交流时只点评主要问题,必须做到只交流主要情况而不交流分数。课堂教学随机检查每位考核成员每学期对每人至少一次;学科间的随机检查次数可以不同,但最终取平均值计入考核成绩。(3)班级日常管理工作检查、值周教师工作检查:由李德密组织有关领导和班主任等人完成。值周教师工作检查、班级工作检查按周完成。(4)班级备品检查在学年末完成。由相关领导和班主任等人完成。(5)工作过程(工作量)检查:经请示校长同意,各位领导在部署或执行工作任务时,要按照标准一致、自行组织检查的办法,对经学校组织的各类赛事、活动、会议、检查等进行考核,每部署一次工作,即检查一次工作。由主管领导组织,根据观察并随机检查做好检查统计记录,使用时以记录为准。具体参照学校制定的日常工作考核办法。(6)领导日常工作评价:校长监督,由有关领导组织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群众代表完成。可随机进行。(7)考勤考核:由主管领导组织学校领导完成。按天检查,年末核算完成。(8)量化加、扣分部分:以加分为主,重大事项实施扣分办法。由校长组织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完成。6、对各位领导、成员主抓考核工作中出现严重遗漏、不作为、主管不力、搞人情分等情况,全体教师监督,由校长督促检查并在该领导相关考核中按照项目直接扣分。第二部分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见年度考核之各项相关规定。第三部分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要特别重视师德师风的考核,尤其是对教师思想道德、工作态度与工作纪律的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具体按照教师聘用合同规定、北政办发[2007]8号和北政教发[2007]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对以下几类在师德师风上出现问题的教职工,在考核中实施“一次行为即否决”办法进行处理。一、工作态度和纪律:1、对于工作分工,必须以学校发展大局和学校需要为重。特殊情况事先与校长沟通,学校不能够解决的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对于不服从学校安排、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未经许可搞第二职业、无故不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经教育不改,在年末综合考核时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2、对领导、教师尤其是四年级教师,因不符个人思想、利益或因工作态度萎靡而-3-以强调身体、工作条件等为由抵触推诿或敷衍了事,以致影响学校正常安排或严重影响工作效果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从工作评价中按照相关项目严加考核区别。3、因个人工作不作为在工作上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实施一票否决制。二、师德师风:4、讽刺、挖苦、歧视、排挤、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私自办班、补课;6、向学生或家长勒卡或变相勒卡钱物。7、乱收费:无论任何原因,未经校长同意私收或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学校或学生统一组织收费后而教师据为己有或变相据为己有。8、未经学校研究同意,向学生推荐、推销、代买或变相推荐、推销、代买教辅资料、磁带、其他物品等。9、在其他如教师道德品质、行为风气等方面出现极其恶劣的问题,给学校造成一定的不良社会影响。对以上4、6、7、8、9等行为分情况作如下处理:在未造成恶劣影响条件下,①经学校查证且认识较好、积极改正或经学生、家长举报到校的,在年末各项考核中列为尾号;②经学校查证且采取不配合态度且情节严重的,在年末综合考核中直接列为基本合格等次;③经学校查证且态度顽劣、受到学生或家长等举报到上级单位,在年末综合考核中直接列为不合格等次。④取消班主任资格,取消本学科任课资格,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或参照有关文件执行。⑤不享有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的分配资格。10、说明:(1)“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的界定办法:第一种情况:班级超过五分之一(含五分之一人数)手里有同一种教辅资料的;第二种情况:虽然班级学生手里有同种教辅资料低于五分之一,但教师个人无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点向学生提示或评价的。以上两种情况该学科教师被视为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2)不经过学校领导研究同意,私自允许或带领招生学校、个人进入班级宣传;私自为招生学校或个人向我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学生或学生家长推荐宣传,私自组织参观招生学校,私自向社会办学机构输送学生。有此类行为者不得评先优模,问题严重者给予一定处分。学校成立学生升学与就业指导小组,由学校业务领导与班主任组成。中考前后各组织一次对学生与家长的宣传会议,被宣传的学校名单由领导小组统一研究确定,并统一确定一些可信度高、办学质量好的学校集体组织参观。第四部分教师考核量化加、扣分项在本年度考核时间范围内发生下列情况,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业绩按规定在年末考核中统一量化加分或扣分,特殊情况经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一、教育科研类:1、在国家正式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的下列指定教育类报纸杂志(黑龙江教育、黑龙江教育探索、中小学教材教法、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上发表教育教学类文章:国家级加1分,省级加0.5分。无论数量,每年度至多加1次,以级别最高文章为准。2、经学校组织的科研立项:区级加0.2分,市级加0.3分,省级加0.4分,国家-4-级加0.8分。以上科研立项以结题后获证和相关材料为准。3、经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并确定:参加并获得区级及以上说课大赛、教学设计大赛等赛事类活动并取得名次的,区级加0.1分,市级加0.2分。4、学校组织的教学基本功、计算机技能等评比活动中获得名次的,具体另定。以上项目必须经过学校组织并确认,并且只在当年内进行加分,凡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的个人行为的一律不计在内。二、工作过程、成效类:1、经学校组织的优质课堂教学奖:参照优质课堂评选办法,高级课堂教学加1.5分;一级课堂教学加1.2分;二级课堂教学加0.9分;三级课堂教学加0.7分;四级课堂教学加0.5分。特别的,此项加分当年初四教师(含音体美教师)与本人所获得的优质课堂教学奖可重叠加分。2009年此项暂待定。2、四年级文化课教师:①中考东片第一加1.0分,第二加0.8分,第三加0.6分;②中考各科在一、二、七、九中正常录取学生以内(不含自费生、配额生等特殊情况)出现的东片排号单科状元学生任课教师单加0.2分。③中考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各校实际参考人数的百分之五十比例确定抽取人数(取最大整数);然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比人选;再按照参比人选各科的平均成绩对各科教师进行比较排序。2、音体美教师:每考入一、二、七、九中一名特长生,相应音、体、美专任教师加0.2分,最多加至1.0分止;文化课教师加0.05分,最多加至0.1分止。3、初四辅导教师以所配合学科教师中最高分为标准计算加分。特长生加分与其他教师相同。4、运用现代手段工作:①建立电子题库、电子教案库等并符合学校相应规定;②建立课件库并符合相应规定。该项考核办法由业务部门另定,从2010年春季开学起执行。5、领导、后勤:领导(校长、副校长、主任、团书记)与无任课任务的后勤等教职工,以学校评议为准。6、教职工值日值宿工作量化加分。详见考核表。7、2009年工作过程、成效类量化加分具体办法:原初四教师、音体美教师按照中考成绩正常加分,原初一至初三教师以教科研类及个别日常工作加分为准。8、特殊情况由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第五部分教职工年末综合考核的计算与执行学校年末综合考核包含常规工作考核和年度考核和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考核三部分。学校年末综合考核是在认定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合格基础上对常规考核、年度考核的综合统计与排序。一、明确计算比例及公式。1、科任教师:①一般情况:科任教师年末考核分=(备课×30﹪+作业×20﹪+听课×20﹪+课堂教学×30﹪)×35﹪+值周考核10分+考勤×10﹪+工作过程×5﹪+(年度考核-5-小组评价×60﹪+年度教师互评×20﹪+年度学生评价×20﹪)×40﹪+量化加、扣分②无值周情况:科任教师年末考核分=(备课×30﹪+作业×20﹪+听课×20﹪+课堂教学×30﹪)×35﹪+考勤×10﹪+工作过程×5﹪+(年度考核小组评价×60﹪+年度教师互评×20﹪+年度学生评价×20﹪)×50﹪+量化加、扣分③音乐、体育、美术等无作业、有值周情况:科任教师年末考核分=(备课×30﹪+听课×20﹪+课堂教学×30﹪)×35﹪+值周考核10分+考勤×10﹪+工作过程×5﹪+(年度考核小组评价×60﹪+年度教师互评×20﹪+年度学生评价×20﹪)×47﹪+量化加、扣分④无作业、无值周情况:科任教师年末考核分=(备课×30﹪+听课×20﹪+课堂教学×30﹪)×35﹪+考勤×10﹪+工作过程×5﹪+(年度考核小组评价×60﹪+年度教师互评×20﹪+年度学生评价×20﹪)×57﹪+量化加、扣分⑤无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情况:科任教师年末考核分=听课×20﹪×35﹪+考勤×10﹪+工作过程×5﹪+(年度考核小组评价×60﹪+年度教师互评×20﹪+年度学生评价×20﹪)×78﹪+量化加、扣分⑥休假人员、在职未上班人员、长期亊病假人员按照年末考核分数计算。2、班主任教师年末考核分=(备课×30﹪+作业×20﹪+听课×20﹪+课堂教学×30﹪)×35﹪+班级及备品管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