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集合【参考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两违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集合【参考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1篇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意见》,全面落实市政府第100次常委会议精神,为有效遏制全镇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维护土地管理和镇村规范建设秩序,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意见》《乐平市政府开展“限高限大,治乱打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准绳,按照“统一部署,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的原则。二、工作目标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打击”两违”高压态势,全面深入开展打击“两违”工作,依法查处“两违”行为,实行“零”容忍,确保打击率100%,确保“两违”增量为零,分步拆除违法农民建房,统一标准,规范有序的目标,使全镇“两违”行为得到坚决彻底遏制。三、工作任务(一)限高限大限高:农民新建房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不得超过12米。限大: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鼓励农民集中连片建房,严禁超宅基地面积标准建房;新建住房确需占用耕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占地面积的70%;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40平方米。(二)治乱打违违法用地:1、非法买卖、租赁土地的;2、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3、超过依法批准的面积占用土地的;4、改变批准位置占用土地的;5、临时用地改变用途,改变建筑结构建永久性建筑占用土地的;6、未按批准要求,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7、未经批准,擅自毁林挖地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用地行为。违法建设:1、未取得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及其他工程;2、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3、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新建的非法建筑;4、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四、组织机构为加强打击“两违”工作,经研究,成立镇桥镇打击“两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各村负责人下设打击“两违”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镇村建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城管中队全体工作人员。五、工作机制1.调查摸底阶段。对全镇所有在建的建房及建筑未经报批的各类违法违规建房及建筑,各村要进行摸底登记,于7月30日前将本村“两违”登记表交镇打击“两违”办公室,同时镇巡查组人员下村对各村进行摄像取证,建档备案,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并通知在建农户全部停建。2.分类处置阶段。自方案下发日起,全镇所有在建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一律停建、清场。清场要做到“三无”,即无施工人员,无施工器材,无施工材料。利用30天(7月20日至8月20日)左右时间,针对“两违”调查摸底对象,依据违法事实,逐户逐村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分类处理。对不履行处理意见的建房户,政府组织力量依法强制拆除。3.坚持依法行政。打击“两违”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需长期保持高压态势,齐抓共管的工作。各村为打击“两违”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治乱打违”工作,村级发现“两违”情况需及时报告,镇“两违”办将及时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对逾期不拆除的,镇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对确需集中多方力量予以拆除的,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向市国土部门等相关单位提出执法支持。4.有案必究,,严厉查处。各村负责人每天向镇打击“两违”办公室实行零报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对辖区内的“两违”现象瞒报,漏报,采取组织处理,实行问责;对辖区内新产生1起“两违”的,未及时报告的将对村(居)委会负责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通报镇主要领导;对辖区内新产生2起“两违”的未及时报告的,对村(居)委会负责人按程序予以免职。对违规自建,参与“两违”和插手干预“两违”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由镇纪委依规严肃查处。六、几点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务必站在全局和长远的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2.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村(居)委会要认真明确职责,镇挂村领导是打击“两违”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为本单位打击”两违”直接责任人,驻村干部是各村打击“两违”相关责任人。真正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挂村领导、各村负责人、驻村干部分村抓,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3.健全制度,加强落实。各村(居)委会要落实一名土管信息员,每天负责巡查本辖区的“两违”建房动态,每天下午4;00-----5;00期间向镇打击“两违”办报告。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2篇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任务目标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严格属地管理、明确职责、注重引导、源头监管为基本原则,突出抓好“两违”,使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切实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镇辖区面貌明显改观。二、责任内容(一)严格属地管理。各村(居)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支两委人员是属地范围内“两违”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二)明确职责内容。其中包括:严格管控建房审批手续;认真履行教育、引导督促辖区内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职责;出现“两违”事件及时上报;全面配合镇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工作,强化职责范围内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日常监督检查,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三)强化源头监管。镇政府要以铁的手腕及时制止新出现的“两违”事件,确保“两违”零增长。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新“两违”事件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各村(居)范围内新出现“两违”事件,未及时上报镇政府职能部门单位的,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书面检查;2.未按规定要求严格管控建房审批手续,出现随意承诺、纵容“两违”,一经查实,视情况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通报批评,累计发生2宗以上的,视情况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告诫(含)以上的处理。3.各村(居)对巡查中发现和接到群众举报的“两违”事件,该村支两委不组织人员到现场配合镇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劝阻工作的,出现村支两委不配合或敷衍工作的,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4.各村(居)年度累计发生5宗主房未批先建或5起违法用地或10起严重超层或超面积的,视情况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年度累计发生10起(含)以上主房未批先建、10起(含)以上违法用地、15起以上严重超层或超面积的,视情况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告诫(含)以上的处理。5.认真履行教育、引导督促辖区内村民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职责,不定期组织村民学习“两违”相关法律法规,且每月至少一次。未认真履行的,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通报批评。出现上述情况,村支两委人员受到书面检查处理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扣除分;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扣除1分;受到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处理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扣除分;受到告诫(含)以上处理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扣除2分。(四)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村民学习“两违”知识。各村(居)要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由村委支书为责任人,每月至少一次以组织会形式组织村民学习“两违”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引导督促辖区内村民依法用地、依法建设,从而减少村民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三、监督考核(一)考核以各村(居)为基本单位,每年12月中旬由镇“两违”办牵头,镇纪委办、镇党政办组织考核实施,考核结果于当年年终总结大会上公布。(二)考核结果将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并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对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成效显著地村(居)将从中评选先进、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干扰阻碍整治工作、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3篇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严格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永顺县“两违”整治会议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清理过去,管住当前、着眼未来”的工作原则和县级要求,分阶段出重拳,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两违”专项整治行动,达到“综合整治,集中拆违,狠刹违法用地歪风,促进依法、合理、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通过“两违”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无反弹、不回潮,杜绝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二、整治重点主要以保护基本农田为主线,重点清理整治集乡所在地居委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以及20xx-20xx年全乡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清理后新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调整“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乡长副乡长成员: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四、方法步骤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1、建立机构。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乡党委政府成立“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的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出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有序进行。3、广泛动员宣传。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组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要在人员集中路段,张贴好《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并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违法用地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整治工作。4、选点拆违。突出以群众反映大、违法占地面积大的典型案件,组织国土资源、公安、建设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大规模的拆违行动,重拳出击,营造良姨的整治氛围。(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1、分类整理。对清查出来的情况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各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自查自纠。为减少当事人的损失,提高工作成效,村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自行拆除,尽量减少强制拆除。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明确时间,限期腾空、拆除。对于占用非耕地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后可免予处罚;对于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并复耕后可免予处罚。(三)强制拆除阶段(6月1日至10月30日)坚持做到“四必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拆除(包括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必须拆除;严重影响村乡规划的必须拆除;严重影响道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必须拆除。(四)深入推进阶段(11月-12月)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总结示范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日常巡查机制和首查责任、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五、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配合,精力上高度到位。把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阶段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领导分片包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把拆违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做到边宣传边拆除,边自纠边拆除。每周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做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忌走过场。在加大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力度的同时,坚决打击阻挠土地行政执法和暴力抗法人员,坚决处理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