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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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17年永州市学科带头人考核工作的通知》《永州市学科带头人考核实施方案(暂行)》(永教通〔2016〕238号)《关于做好永州市2017年市级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永教通〔2011〕5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考核对象江永县市级学科带头人8名、市级骨干教师8名,共16名。二、考核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7日三、考核办法及内容考核按照《永州市学科带头人考核实施方案(暂行)》和《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供述职报告,提交其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原始材料,经所在学校验证确认后,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组织考核评审小组,深入学校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评其学科教学影响力、示范作用以及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的效果,并对其教育教学业绩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比较性评估,确定其业绩在全县的定位。四、考核分工及职责组长:何有全、刘承高副组长:刘志平、周逢春、冯万民成员:李伟平、唐伟志、张满瑜、赵勇军、毛忠义、义运忠、陈志望、黄润申、唐自胜、何文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表格和工作用品购置计划。通知、督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撰写述职报告,填写考核登记表,准备相关考核材料。(刘志平、李伟平)2.负责打印并发放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考核资料。(张满瑜、赵勇军、毛忠义)3.负责按照《永州市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量化计分表》《永州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初评。(1)师德师风表现。(刘志平、李伟平、唐伟志)(2)教育教学实践。(周逢春、义运忠、陈志望)(3)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和示范作用。(黄润申、唐自胜)4.负责考核资料的汇总,并及时将考核资料上报市教育局。(刘志平、李伟平)5.负责购买考核工作用品,安排工作用车、工作人员就餐。(冯万民、何文)五、有关要求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强化学校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职的过程监管,积极配合考核评审小组完成考核工作。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私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考核工作当中弄虚作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3.各学校要加强对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督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认真履行规定职责,完成规定的任务,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要关心、支持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他们的成长提供便利条件。4.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要严格按照上报材料的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附件:1.江永县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2.永州市学科带头人考核登记表3.永州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4.永州市学科带头人考核材料封面、目录式样5.永州市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量化计分表★班级学习小组建设方案★幼儿园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教师党员个人年终总结教师绩效考核方案2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10]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赣教人字[2010]20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饶教发[2010]15号)、《鄱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二、基本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三、考核对象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四、考核主要指标和内容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五、考核办法(一)考核分类1、中心学校领导及初中校长(以教育局正式批复为准)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正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40%。2、专任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班主任等均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二)量化考核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习学生辅导工作量等)。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数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常规过程中,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六、考核程序1、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2、学期末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3、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七、考核结果的使用1、学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获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等项的分数在75—89分之间;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间;总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占比例。全校绩效工资浮动总额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为了此项工作稳定进行,我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额的30%进行浮动,另外70%如教师无严重问题则平均发放。教师浮动绩效工资额=×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1、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必须经过职工全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并告知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3、各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九、纪律要求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从严处理。十、本方案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十一、本方案由侯岗中心学校负责解释。教师绩效考核方案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这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对于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必然要求。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必须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提供制度保障。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二、全面把握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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